作者lavender003 (薰衣草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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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靜看] 看屋的時候...
時間Wed Apr 21 07:54:18 2010
民法規定房客承租房子後 即擁有該房屋大部分之所有權
若在簽約時雙方即有達成允諾下任房客看屋的協議
房東確實有權可在租屋期限未滿之前 做出帶人看房的動作
換言之
若無以上條件 房東在擅自進入房客住所時 已犯了刑法"侵入住宅罪"
當然 他可以博個心機 藉故在進房前告知要維修裝潢水電
藉故鬆下房客之防備心 待房門一開剛好夠讓他再借題發揮達成看房的目的
常言道 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房客私自換鎖的例子也是屢見不鮮
(
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1880822/IssueID/20090822)
那房東有權向房客索取備份鑰匙嗎?!
很抱歉 租賃契約一達成 即代表使用者擁有房屋使用權
換不換鎖 房東皆無權過問 但請務必記得在歸還房屋時將屋內回復最初狀況
有些房東確實不見棺材不掉淚 要跟房客玩打哈哈戰建議也奉陪到底
別讓自身權益受損於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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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0.8.64
1F:推 jamie60301 :我突然想到房東阿姨上次把他的備用鑰匙給我當作備用 04/21 10:08
2F:→ jamie60301 :鑰匙了 所以我好像不會有這種問題(大笑 04/21 10:08
3F:→ lavender003 :房東阿姨表示:"傻孩子 備份鑰匙我打了500份做準備" 04/21 10:10
4F:推 mm771212 :針對你所說的民法規定房客承租房屋後,即擁有該房屋 04/21 12:31
5F:→ mm771212 :大部分的所有權。但在民法中並沒有如此的規定,承租 04/21 12:34
6F:→ mm771212 :人在租賃契約訂定後對租賃物有使用收益的權利,民法 04/21 12:36
7F:推 mm771212 :上有規定,但是承租人就租賃之房屋並沒有所有權,所 04/21 12:38
8F:推 mm771212 :有權人仍是房東喲 04/21 12:44
9F:→ lavender003 :我指的是所有"使用"權 而不是權狀所有權 04/21 12:45
10F:→ lavender003 :如果我租個屋就可變永續屋主 那我等下就去看帝寶 04/21 12:46
11F:→ lavender003 :謝您的指教~! 04/21 12:46
12F:→ mm771212 :而且,所有權的擁有並不會有"大部分擁有"的情形 04/21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