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an210217 (貝克不憂鬱)
標題Re: [疑問] 請問實習生可做精神分析治療嗎?
時間Sun Feb 11 00:03:53 2018
臨床心理師倫理守則
http://www.kcpa.org.tw/word/download5_6.pdf
諮商心理師倫理守則
http://www.guidance.org.tw/ethic_001.html
依據上述資料顯示,實習生有這個責任必須告知個案說自己是實習生,
但治療過程皆會接受督導的指導,如果個案能接受才能夠繼續接下來的治療程序。
如果有違反倫理的部分,建議直接寫院長信箱向醫院反映,
但我也無法保證會得到你所期待的結果,畢竟我不在該單位任職院長職務。
有關原po獲得這樣回應,我想是很難過的,被往外推的感覺任誰都會覺得不舒服,
但我以我了解的狀況向你說明。
健保給付的心理治療/心理諮商,每間醫院都有自己的規定,知道這項服務的民眾,
當然都希望能盡快的排隊接受治療,也希望是有品質的,
在這樣擠破頭、CP質高(相較於自費)的服務下,心理師們的負荷也是高的,
是否能提供好的品質,很難保證,況且這項服務對大多數的醫院而言,
是個賠錢的醫療服務(因為健保點數很低),如果你站在醫院角度,你會如何選擇?
再者,心理師的業務其實有很多項目,並不是只有心理治療這個項目,
因此有再多的人力也無法負荷上述的心理治療服務。
為什麼要經由醫師轉介,這也是受限於健保制度的關係,
並非醫院或是心理師故意要將程序複雜化,
當我們向個案解釋這些行政流程時,也很常讓個案認為是我們在找麻煩,
但說真的我們也很不願意,因為沒有人喜歡自己在執行業務時還要被綁手綁腳。
常常有人會說,你們為什麼不向衛福部反映?
心理師這行業的人數並非大宗,發聲的聲音比其他行業小很多。
國家是否真的重視國民的心理健康?
https://goo.gl/dCT5a4
從每位國民平均只得到23.4元的心理健康預算來看,想問問真的重視嗎?
心理師們提出的建議又會受到多少的重視呢?
我們不得而知,但臨床和諮商心理師公會仍然都在努力中。
而您所敘述的:「比如具學生身份者 可以轉介至學校心輔單位診治
或者與坊間診所建構系統性連線門診 病症輕微者在經濟許可下 可至合作診所治療
或與社區單位結合 各區衛療中心定期指派專業人士服務當地居民
若前來院區診治的病患病情適合就地治療 即轉介至當地衛療機構診治」
這已經是目前精神醫療都在實施的狀況,但很多人仍希望自己能獲得更好的照顧,
如同過去就算生了小病還是跑去教學醫院看,不願意去家附近的診所看。
另一方面來說,可能是社會大眾對於精神疾病的相關知識還是缺乏的,
無法分清楚疾病的嚴重度,也不太理解精神醫療相關的就診程序,
因此造成了只要有相關精神疾病,就要去教學醫院看才能被正確診斷的想法。
回歸正題,我仍然還是要強調「個案是有權利選擇心理師的,認為不適合就不要勉強」,
原因如下,這是我過去某篇文章中討論治療關係議題的其中一段,也讓原po做一個參考。
如果你不信任心理師或是心理師無法做一個好的回應,都會阻礙你們之間的關係建立,就
更不要提突破或是進展。
當然也不是說你一去做治療就一定要馬上強迫自己跟心理師建立關係,這樣的方式對你並
沒有幫助,如果你打從心中就無法信任心理師,那後面的治療或是談話對你來說都會很勉
強、很辛苦,所以找個自己真正能放心和信任的心理師,做治療才會有幫助。
如果發現自己始終都無法信任心理師,或許這時候也要問問自己:『我為什麼無法信任?
理由是什麼?』,想好後再跟你的心理師談。
真正好的關係建立,有點像跳探戈,心理師和個案彼此剛開始要先調整彼此的步伐,怎麼
樣才不會踩到對方的腳,手要怎麼握,才不會抓痛對方,之後抓準節奏,才能開始學舞步
,跳起舞來(進入治療)。
最後感謝您提供寶貴的資訊給大家做個參考,讓我們知道有這樣的情形。
這的確是台灣精神醫療體系需要努力的部份。
最後祝福您治療順利。
版主joan210217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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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awakiba: 23.4元…哭哭 02/11 01:40
2F:→ sawakiba: 更加覺得自已很幸運遇到給我低價自費又match的治療師, 02/11 01:40
3F:→ sawakiba: 學生錢不多…佛心來著!但很擔心自己能不能回應他的期 02/11 01:40
4F:→ sawakiba: 待…最近的我…讓他很失望吧 02/11 01:40
5F:→ joan210217: 其實做治療不用擔心自己是否能回應心理師的期待,重要 02/11 09:39
6F:→ joan210217: 的是你自己本身的感受。不符期待反而是一種需要轉換 02/11 09:39
7F:→ joan210217: 方式的契機,反映出來才能讓心理師知道需要轉換方式。 02/11 09:39
8F:推 sawakiba: 板主大大的話讓我一醒來就流淚了啦!感謝。 02/11 10:00
9F:推 Jasy: 若未獲妥善處理,建議也向臨床心理師公會或市府衛生局反映? 02/11 14:13
10F:→ Jasy: 我還是相信大部分心理師團隊必定有妥善說明 但我認為知情同 02/11 14:15
11F:→ Jasy: 意都做不到感覺很差,無論是有意或疏失都難以諒解。 02/11 14:16
12F:→ Jasy: 如果知情了同意接受心理治療,覺得實習生效果可能不佳, 02/11 14:19
13F:→ Jasy: 那是另一層次的問題。 02/11 14:20
14F:推 luismars: 我很氣這些「同學」。既然走這行,「XX守則」他們一定比 02/11 16:00
15F:→ luismars: 一般民眾清楚吧? 明明清楚卻不主動遵守是怎樣? = = 02/11 16:01
16F:→ luismars: "守則"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嗎?如果沒有不就是寫自己爽的... 02/11 16:07
17F:推 aadoor: 板大講得非常清楚了。雖然這樣說有些消極,但我是建議要 02/12 00:28
18F:→ aadoor: 接受心理治療的民眾自己在第一次見面就先「主動」問對方 02/12 00:28
19F:→ aadoor: 的「身份」以保障自身權益,確認有沒有心理師職照 ( 甚至 02/12 00:28
20F:→ aadoor: 可以問證號 ),曾聽過有些人會自稱「心理治療師」來迴避, 02/12 00:28
21F:→ aadoor: 但「心理治療師」並非台灣醫事人員正式職稱,請務必注意。 02/12 00:28
22F:推 luismars: 這樣就好像去診所先問醫師「你是不是真的醫師?」一樣... 02/12 00:35
23F:→ luismars: 大部分不用問,因為假冒是會被罰的。 既然心理師是國家 02/12 00:37
24F:→ luismars: 證照,應該要求相關從業人員遵守執業規範比較合理。 02/12 00:40
25F:→ UYC: 大部份的診所和諮商中心都會有心理師的資歷介紹 有些都有網站 02/12 00:42
26F:→ UYC: 參考 求助者可以先上網看或在現場詢問 通常機構都有公開提供 02/12 00:43
27F:→ aadoor: 問題是,原原po的這間單位,就是完全查不到資訊阿,U大可 02/12 00:49
28F:→ aadoor: 以參考第3522篇的留言。 02/12 00:49
29F:→ UYC: 喔若以上推文全是在討論該單位 那當然就只好自己問 雖然我覺 02/12 00:58
30F:→ UYC: 得單位本身就有義務要主動告知 簽同意書前就要講好 這其實是 02/12 01:01
31F:→ UYC: 專業倫理的一環 受助者若不舒服可以跟上層主管反映。 02/12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