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ngyuwen (sunny)
看板PSY
標題Re: [Talk] 排除:對於異己趕盡殺絕
時間Sun Dec 22 17:31:45 2013
※ 引述《imoimo ( )》之銘言:
: 看不太懂w大的文章,希望沒誤解意思。
: 不過我覺得我寫的逆向歧視那篇好像可以用來回應。
: 當然狀況不是完全一樣,不過我覺得好像有點像。
: 說明一下,我尊重N大有繼續發文回文的權利喔,
: 只是說真的,十月初同樣類似的東西已經討論過很長一串了,
: 繼續回下去,很難不會有人繼續回繼續反駁。
: 我覺得這是人的本性,尤其是看到對長期受壓迫那方不友善的言論。
: (在討論同志婚姻平權時,
: 提出性傾向可以自願選擇這點,我認為這很難令人覺得是友善的)
: 如果要說N大發言大家都不可以反駁,
: 只能漠視這樣的言論出現而不出聲,我覺得好像還蠻困難的吧....
: ※ 引述《waterbreath (脫鉤)》之銘言:
: : 我覺得在最近的討論串中看見許多有趣的人性
: : 雖然也有機會見識一下Nao大的學養與涵養
: : 但不免也讓我有點心碎
: : 許多人也許對於Nao大所提出來的見解是一知半解的
: : 或者是片面的理解,也許受個別的經歷與閱讀經驗,
: : 我著實感覺,許多人看見key word,就自動帶入個別的經驗公式
: : (無論這樣的個別經驗是不是有共同的屬性)
: : 也許歷史與文化對於同志真的過於苛責,但若今天有機會爭取某些權益的平等時
: : 在討論過程中卻可以看見某些想法正想要藉此『報復』
: : 或者因為個人的經驗正處於內化狀態未全而操弄著有趣的power game
: : 說實話看見這樣的趕盡殺絕模式讓我對人性有點心碎,不過或許也是種清醒。
: : 我知道人沒有完美的,但至少我們要做到對別人do no harm
: : 不過提到這個或許又會模糊焦點了,我覺得每個人在面對這個議題時
: : 都抱著自己的課題前來,也許這樣會讓有建設性的討論受到某種程度的限制。
: : 當然,我得說我從這些討論串中受益許多。
: : 大概先發言到這樣,也許是一個無關的小心得的小插曲,看看就好 :)
: 題外話
: 舉例來說,
: 據我所知,恐同的人也是有內心恐懼的部分。
: 反而就是因為有害怕的東西在才會盡全力去恐同。
: 去劃分那不是屬於自己的一部分,
: 極力排除自己有些許特質的可能。
: 我覺得其他板的話就算了,
: 起碼心理板上大多數人對這種心態應該有能力抱持同理的態度,
: 既然如此,對於一個非恐同、僅僅是言論主張不認同、不支持的人,
: 我不覺得會有板友會去傷害這樣的人或是去趕盡殺絕。
: 講到趕盡殺絕四個字,我覺得不管你是在說誰,或許是言重了。
: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0.2.186.51 (12/20 17:41)
: 推 waterbreath:其實你不必這樣對待自己 :) 12/20 17:46
: 那個...老實說我覺得你好像又誤會了。
: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0.2.186.51 (12/20 17:50)
: 推 quicksunny:imo的題外話根本就是這一系列文的重點。 12/20 18:58
: → quicksunny:人真正想"隔絕"的,不是同性戀者,而是內心中不為自己 12/20 19:02
: → quicksunny:所接納的部份。 12/20 19:03
: → quicksunny:就算躲在"法律國家社會"後面,總有一天要面對自己的。 12/20 19:05
: 推 writer1116:我真的無法理解那位到底要說什麼...我以為我懂了... 12/20 19:45
: → writer1116:我好失敗 12/20 19:45
: 推 bravenuworld:@writer1116 我也覺得有點挫折,但總歸要回到心理學 12/20 20:00
: → bravenuworld:的層面來思考這整件事情試試看吧 12/20 20:01
: → waterbreath:『我們所殺的正是合理的』,我對於這樣的觀點很好奇。 12/20 20:17
: ^^^^^^^^^^^^^^^^^^^^?
: 我覺得你講反了。
: 還沒有平權,把支持爭取權益的一方說成這樣,
: 我覺得是間接在助紂為虐。不好意思恕我直言。
: → waterbreath:我沒有在說特定的誰,是一種氛圍~~ 12/20 20:18
: → waterbreath:也推人真正想隔絕的是內心不接納自己的部分 12/20 20:18
: → waterbreath:我覺得imo如果不認同我的語言可以不必一定要回應我 12/20 20:19
: 我覺得這個板對人跟對言論都是相對比較寬容的...
: 你應該有逛過八卦板吧?
: → JackelLee:心理學的版為什麼會變成這樣 著實不解@@" 12/20 20:22
: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0.2.186.51 (12/20 20:52)
: → waterbreath:你可以直言沒關係,但不太需要把自己的言論跟別人比 12/20 20:56
: 推 NaoGaTsu:同樓上一樣好奇。事實上這樣的傾向,在這議題的正反兩方 12/20 21:15
: → NaoGaTsu:中都可以看到(尤其是最激進的守xxx聯盟)。 12/20 21:16
: → Jasy:N大10月初就來玩過了 還真是討戰討不膩阿!? 12/21 03:54
: → Jasy:我不是在為N大作心理諮商 我對他可不需要負什麼責任 12/21 04:03
: → Jasy:就算是心理諮商 心理師也是有「面質」這招能用 12/21 04:05
: → Jasy:殺? 我想在這絕大多數的言論都只是不想沮善養奸而已 12/21 04:07
: → Jasy:我也不是個鄉愿之人 很抱歉 12/21 04:09
: → waterbreath:只要你不支持,我就反對你? 12/21 14:58
: → Jasy:請問有人的意見不能被反對嗎? 12/21 16:47
: → quicksunny:還是只要意見被反對,就會感覺到被"趕盡殺絕"?那乾脆請 12/22 14:11
: → quicksunny:版主加個板規,說在本版發言一定要正向、溫暖、不可以 12/22 14:12
: → quicksunny:提出反對意見 好啦。 12/22 14:14
: → Jasy:對自己不贊同的言論表達不反對 不是很虛偽嗎? 12/22 14:42
: waterbreath大在上篇文中的發言:
: "也許放掉 我是必須平反的受害者 可以看見更多
: 你所看到的加害者,也許某部份也覺得自己正受害
: 推 NaoGaTsu:同意樓上。
: "我們需要的是合作,基於彼此產生共識而合作
: 而不是對自己有益就說一樣,對自己無利就說不一樣
: 這樣的理性固然不討喜,但有時候需要平衡一下"
: 依照這個說法,那認為板友們趕盡殺絕的waterbreath大跟NaoGaTsu大,
: 是不是該先放掉自己目前自以為受害者、覺得被趕盡殺絕的心態?
: ※ 編輯: imoimo 來自: 111.234.45.114 (12/22 14:58)
反正現在大家都各說各話
大家都堅持己見 我想在討論下去也沒有意義
那怕是提出三段論證 還是引用學術研究 或是寫出N萬字的paper
依然還是有人會反駁 堅持同性戀是經由"選擇"的結果
anyway
不論你支持也好 反對也好
不論你覺得性傾向可不可以選擇
事實都不會變
就是 性傾向不只一種 有同性異性雙性跨性酷兒 甚至還也所謂的無性戀 等等
多元性傾向的存在是不爭的事實
換個角度想 只少現在這些議題可以被看見 被拿出來討論
在此容我引用Christopher Hitchens《給青年反對者的信》這本書裡的一段話:
"人類作為一種生物,我們必定對於戰爭與其他形式的對立、嫉妒、所導致的浪費
與恐怖感到後悔、惋惜。然而,這並不改變一個事實,即在生活中,
我們因衝突而進步;在心智上,我們因論證與爭論而成長。
辯證的概念或許部份被其倡導者所遺棄,但並不允許我們失去它。
敵對與對立是必要的,如此才能夠激出火花。從某些自負的導師那邊,你或許聽過
這種看法,爭論產生「比光更多的熱」。你一定有過這種啟示,真理並不在這端或另一端
,而是在「兩者間的某處。」而且,我確信你聽過這種老掉牙的說法,事物不是黑色,
也不是白色,而是灰色不同的影子。"
以我個人的立場來說
同性婚姻根本沒那麼複雜
只是不知為何被搞得好像很撲朔迷離
另外,說明一下:
我的簽名檔(情愛本無錯那段)在上一篇文章好像引起不小的回應
在此說明那段話出自霹靂布袋戲裡的角色寒煙翠,不是我的論點
我個人認為有人針對這段話在討論很...無言
要討論的話可以去找編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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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追求的強,並不是要論輸贏的強。
也不是想要一道對抗反彈外來力量的強。
我要的是遭受外力來襲時,能夠耐得住的強;
能對不公、不幸、悲傷、誤解或不了解
能夠靜靜忍耐下去的強。
村上春樹<海邊的卡夫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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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55.225
1F:推 NaoGaTsu:一切都是美麗的錯誤。 12/22 20:37
2F:推 Jasy:我完全不知道 如果知道的話完全沒有要討論的意思 Orz 12/24 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