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riter1116 ( )
看板PSY
標題Re: [Talk] 賦權不平等 = 歧視 ? 恐怕這誤會大了…。
時間Sun Dec 15 10:59:06 2013
: 不同的國家憲法,保障了不同的公民權利,
: 如果各位有仔細研究,便會發現即便都是民主憲政體制國家,
: 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憲法保障人權的型式、範圍與力道上都有差異,
: 由此我們可以知道,「天賦人權」僅僅只是個「烏托邦式的理想」,
: 在「人權如何被保護」的實務上,仍然需要由憲法去「確保公民擁有這權利」,
: 透過憲法賦權(自由權、財產權…etc),去建立「某一國的公民人權為何」的概念,
: 權利是「必須有法律保障才實際上存在這種權利,且也才能夠執行這個權利」,
: 沒有被法律保障的權利,事實上就不存在。
: 舉個明顯的例子,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沒有憲法?有。
: 但他們的公民有沒有如同台灣憲法賦予台灣公民的自由權與財產權?
: 沒有。何來天賦人權?
: 天賦人權由始自終都只是個虛幻的口號,從來就不是個存在於唯物世界的「事實」。
: A說他有A人權,B說他有B人權,人人都可以主張他有個被天賦的某個人權,
: 但這樣的權利如果沒有任何確切、具體且能被群體社會認同、接受且「賦權」的基礎,
: 這樣的人權便等於完全不存在。
不好意思,由於念哲學的緣故,對唯物唯心什麼的很敏感,如果要講到唯物
那唯物論主張一切都可以化約為物質變化,這樣的說法否定掉了自由意志
所以你談的法律什麼的,就不會存在,因為人認為自己可以遵守與否,只是幻覺而已。
如果你說法律有用,那麼天賦人權主張的是什麼?
是
自然權利
什麼是自然權利?
一、人類的自然社會,是一種自由的狀態。亦就是說,人的自由是天賦的,
其所以不自由,完全是人為所造成的結果。
二、天賦人權不能讓予、不能放棄,亦不能受侵害。
三、所謂天賦權利有三:即生命、財產和自由。
洛克在《政府論》中對“自然權利”作了個人界定:"人們生來就享有自然的一切同樣
的有利條件,能夠運用相同的身心能力,就應該人人平等,不存在從屬或受制的關係"
"人們既然都是平等和獨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或財產"
可知道大家的權利是一樣的,不會有每個人有不同賦權的問題
同性戀(或其他多元性別者)遇到的問題是什麼?
他們沒有結婚的權利,這代表什麼,這代表即便他是個家暴受害者,長期受暴
在他發生意外死亡的時候,伴侶沒有權利繼承他的財產,而是由原生家庭的施暴者
繼承。除此假使他生重病,他的伴侶無法替他簽放棄治療與否的同意書。
這代表生命與財產的被剝奪
而自由有被剝奪嗎?有的
異性戀可以選擇自己結婚與否,但非異性戀者不能。
: : → writer1116:天賦人權不是說說而已...人之所以會成立法律並遵守, 12/14 20:28
: : → writer1116:在於法律保障了團體裡面的成員,而當這種法律沒辦法保 12/14 20:29
: : → writer1116:障所有成員的時候,代表法律應該被修改,僅此而已 12/14 20:29
: : 推 writer1116:如果用法律反過來反對人權,這會令我非常不解 12/14 20:33
: 當這種法律沒辦法保障所有成員的時候,「不一定」代表法律應該被修改,
: 請見我們的憲法第23條,
: 這代表著「中華民國」的憲法不是為了「隨時保障所有公民的權利與權益」而設的。
: 我們本來就不是這種國家,若要如此,恐怕必須先修憲,
: 這已經不是多元成家法案的問題,而是憲法的問題。
: 白話來說,在特定情況下,中華民國這個國家認為,
: 部分公民的權利是「可以」為了群體利益與群體發展而犧牲的。
: 中華民國,「現在」就是這樣的國家。這是無可否認的事實。
憲法總綱
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第三條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為中華民國國民。
第二章 人民之權利義務
第七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
你說的
第二十三條
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
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那你沒看到妨礙他人自由嗎?反多元成家正在妨礙他人自由
: : → writer1116:當然我的立場是認為把人家原本就該有的權利還給人家 12/14 20:47
: 我辛苦找尋著這樣「原來就該有的權利」的主張之論述基礎究竟從何而來…
: 不過幾個世紀前,人類才為了「自由」的權利大流鮮血抗爭,
: 這種「本來就該有的權利」到底是從何而來,又是如何存在的?
: 若是如此,我們現在在爭取的諸多權利,為何沒有以它該有的樣子存在?
: 同時,一項權利是不是「本來就該有」或是「天賦」的,
: 到底又是誰說了算?或該由何等組織或權威機構核可才算數?
"原本就有的權利"就是天賦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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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24.24.7
1F:推 NaoGaTsu:自己也算是半個哲學人,這篇很有趣,會再找時間回。感謝 12/15 1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