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engboyu (鍵盤嘴砲專家)
看板PSY
標題Re: [情報] 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的公開聲明
時間Wed Dec 11 00:12:28 2013
1F:推 a19930615:回Wengboyu:我用我的破爛英文,看了一下大致可分成五種12/10 22:18
2F:推 a19930615:1.統計上少數 2.偏差行為 3.失功能 4.造成當事人困擾12/10 22:20
3F:→ a19930615:5.醫療診斷 真的必須完全符合這五項指標才可被定義為異12/10 22:21
4F:→ a19930615:常嗎?我前面的意思是:假如同性戀者自己也覺得困擾呢?12/10 22:22
推文怕講不完,推太多怕版主會碎念,還是簡單回一下好了
我對異常的定義不等於病態(abnormal),我認為你指稱的「異常」是指病態一詞。
如果你同意上述說明再往下看
1.是不是病態(abnormal),不需要符合全部項目。大致上可以分作那五類,
但那五類談到的層面相當廣。
2.DSM裡診斷都會寫到,致使個案功能受損或主觀上造成極大痛苦等,才達到
病態(abnormal)程度,屆時才有治療的必要。
但這只是大略的說法,是否病態仍應該透過臨床衡鑑才會知道,個案感到困
擾,原因是什麼? 因為家庭的不支持而讓他備感壓力,或因遭同儕排斥致人
際的孤立等,原因不同,處理的目的跟方法也會不同,甚至需要對談的對象
也可能不同。
另外,有幾個問題可以思考,目前我想到的有2點
1.如果個案可適應於生活環境,並維持良好功能,甚至有更好的能力,異常
是否需要被發掘,並且治療? 理由是什麼?
2.天生的異常是否可稱作病態? 或應該將之視為一個族群文化?
提供大家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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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80.176.116.95
5F:推 a19930615:是啊,常常案主不過就是代罪羔羊 12/11 00:17
6F:→ a19930615:為什麼非得適應這個社會?該如何定義「良好的功能」? 12/11 00:19
7F:→ a19930615:許多精神疾病不也是天生遺傳的嗎?至少遺傳占很大因素 12/11 00:20
8F:推 maoapple:好啦好啦我都碎念啦吼哈哈哈 12/11 11:00
9F:推 imoimo:碎碎念的板主很可愛耶 12/11 11:20
10F:推 mindy201:1.通常是不用啊 如果他自己不困擾 旁人也沒受到損害 為什 12/11 11:30
11F:→ mindy201:麼要治療?(不過有些人不一定能接受) 2.我覺得天生的異常 12/11 11:31
12F:→ mindy201:仍然要符合"是否使自己或使他人痛苦/受損" 族群文化的確 12/11 11:32
13F:→ mindy201:是要特別注意 所以案主的多元文化背景有被特別強調要注意 12/11 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