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venuworld (美麗新世界)
看板PSY
標題Re: [推薦] 諮商學會,請出來面對同志議題
時間Wed Oct 2 18:55:23 2013
唉呦,大家為什麼都愛推文啊。
po文看的比較清楚啦。
本質論(essentialism)與建構論(constructivism)。
因為才疏學淺所以就在這邊試著很簡單的說說看我所理解的。
都先用一個光譜的概念來看。
﹍﹍﹍﹍﹍﹍
本質論應該比較接近截斷的概念。你的認同是在某個「小房間」裡面。
外面寫著你是某種性傾向,而且你這輩子不會改變,因為那是你的本質。
特質論就我自己的理解應該是每個人在一個連續的直線上頭,因為成長的
文化背景以及自我認同的過程有所不同,最終會自己蓋一個大房子住在裡面。
而這個房子也有招牌。但你有可能明天會去附近鄰居那邊,覺得這邊比較適合你,
就住在那邊了。你的房子也歡迎覺得自己適合的人進去住。
(有錯麻煩各位前輩指正一下)
我覺得不要講什麼很嚴肅的話題,說什麼立法啊、憲法的。
學會會不會支持或者心理師怎麼看也暫時先擺在一邊好了。
先來看看圖靈這位數學家的故事。
http://zh.wikipedia.org/wiki/%E8%89%BE%E4%BC%A6%C2%B7%E5%9B%BE%E7%81%B5
因為我沒有讀過詳盡的生平,只能先從維基百科很粗淺的了解圖靈。
他最後因為有「同性戀行為」而被起訴。相關的法令印象中在歷史上
持續了一段時間。而且最嚴重的時候是會被處以死刑的。
我先退一萬步,也說LGB族群是文化傾向並非一種什麼純粹的性傾向,
(話說我退一萬步的過程中想了很久還是不知道什麼叫做純粹性傾向)
我們歷史上曾經以此迫害一特定「文化傾向」的族群,並以極度嚴重
的刑責來懲罰他們的「文化傾向」。
當然可以說現在已經沒有這種過時的法條了,可是「不作為」有時候
也是一種迫害。一個國家還有其中的人民,為何因為一個人的特質
而對其有所不公平呢?難道大家都可以結婚的權力我們可以稱其為
齊頭式平等嘛?
我一樣舉一個自己想到的例子,民法1059條關於母姓父姓的問題。
我是否可以直接說這個修法是強迫全國人民承認父權不再至上、
強迫人民接受某種程度上的平權主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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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推文/回文是個人自由啦。不過期待大家盡量回文囉,不然推文
有版規限制行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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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切都可以重來
我想我還是不會好好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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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137.37
1F:推 JpSartre:若社會文化普遍已接受父權不再至上、兩性平權的觀念,自 10/02 19:09
2F:→ JpSartre:然沒有強迫的闆題。法律是用來約束、教育群體的,而不是 10/02 19:10
3F:→ JpSartre:為了特殊少數個體、目的、次文化而設計的。 10/02 19:10
4F:推 zerodsw:原住民?身心障礙者? 10/02 19:13
5F:→ skylikewater:照一樓的邏輯,我們不應立法保障少數種族,應努力教 10/02 19:38
6F:→ skylikewater:化他們成為「正常」,並且宣稱我們尊重他們 10/02 19:39
7F:推 JpSartre:原住民、身心障礙者、少數種族都是先天或受外力強迫所造 10/02 19:41
8F:→ JpSartre:成的不平等狀態,請問同性戀或特定性傾向是嗎? 10/02 19:42
9F:→ JpSartre:我們立法不是為了保障少數種族,而是恢愎其應有而未有的 10/02 19:43
10F:→ JpSartre:平等權利。 10/02 19:43
11F:推 zerodsw:你所謂的平等權利,是先於法律存在還是之後呢 10/02 20:09
12F:推 JpSartre:沒有之前之後的問題,平等權利是隨著時間推進,交互與社 10/02 20:15
13F:→ JpSartre:會文化反饋、互相影響的構面。不同國家、不同歷史時點的 10/02 20:16
14F:→ JpSartre:平等權利普遍不相同。 10/02 20:16
15F:推 zerodsw:...我換個方式問好了,法律是保障權利還是建構權利? 10/02 20:36
16F:推 JpSartre:看你用什麼角度看。無強制力的權利主張,旁人大可無視, 10/02 21:19
17F:→ JpSartre:這種無端端自我宣稱的主張,事實上和沒有也沒什麼不同。 10/02 21:19
18F:推 zerodsw:我沒有在否定法律強制力啊...算了再說下去就與板旨無關了 10/02 21:26
19F:推 JpSartre:我指的是,那不是法律是保障權利還是建構權利的問題,沒 10/02 21:34
20F:→ JpSartre:有強制力去保證一項權利能夠被承認、重視,權利本身並無 10/02 21:34
21F:→ JpSartre:意義。 10/02 21:34
22F:推 chillheart:同性戀及特定性傾向為何無法算先天或受外力影響造成不 10/02 23:18
23F:→ chillheart:等? 10/02 23:18
24F:推 JpSartre:先天後天目前仍有爭議,但同性戀普遍不是受到外力強迫造 10/02 23:33
25F:→ JpSartre:成他們「沒有其他性傾向的選擇」,換言之,若非先天影響 10/02 23:34
26F:→ JpSartre:,某種程度上是他們自主選擇了他們的性傾向。 10/02 23:34
27F:推 bluebarley:別的都不說,同志不能結婚就已經是"應有而未有"的權力 10/02 23:38
28F:推 JpSartre:婚姻是文化建構物,不存在在自然法約定當中,不同的國家 10/02 23:43
29F:→ JpSartre:文化在「婚姻」的形式與約定上也都有所差異,顯然婚姻的 10/02 23:44
30F:→ JpSartre:本質是文化給予的,而不是人類與生俱來就有的權力,因此 10/02 23:44
31F:→ JpSartre:也沒有「應有」而未有的問題。 10/02 23:44
32F:→ quicksunny:我想拉回心理學層面 10/02 23:47
33F:推 bluebarley:但您前面舉例的為恢復少數種族應有而未有的的平等權利 10/02 23:48
34F:→ bluebarley:是指什麼?若是就業機會,那是否也是您一直強調的"文化 10/02 23:49
35F:→ bluebarley:建構"出來的? 10/02 23:49
36F:推 JpSartre:法律本身恢復少數種族應有而未有的平等權利,並不一定能 10/02 23:52
37F:→ JpSartre:做到量化、等量的平等結果,否則就業機會、保送錄取等等 10/02 23:53
38F:→ JpSartre:相關制度就不會有爭議。判斷何者是真正需要恢愎的,而何 10/02 23:53
39F:→ JpSartre:者不是,更是複雜的議題。 10/02 23:54
40F:→ JpSartre:另,就業機會是一個比較容易量化去衡量的指標,以少數種 10/02 23:54
41F:→ JpSartre:族可以獲得的教育資源、就業型態、失業率等構面,相對於 10/02 23:55
42F:→ JpSartre:非少數種族去做衡量,並沒有文化建構上的問題。以就業來 10/02 23:55
43F:→ JpSartre:說,「就業的型態」公不公平,才是有文化建構物上的問題 10/02 23:56
44F:→ JpSartre:,但我們的法律並未恢愎或補償少數民族這一個部分的權利 10/02 23:56
45F:→ JpSartre:,僅就就業機會的數量上給予平等的補償。 10/02 23:56
46F:推 bluebarley:我本來理解您所謂的文化建構只是相對於天生自然,看來 10/02 23:57
47F:→ bluebarley:是我才疏學淺想得太簡單了。不過我倒是覺得,您可以直 10/02 23:58
48F:→ bluebarley:接說您不支持同志可以結婚的理由。 10/02 23:58
49F:→ JpSartre:基實應該反過來說,我找不到支持同志結婚的有力理由,而 10/03 00:00
50F:→ JpSartre:不存在主張上的缺陷。 10/03 00:00
51F:→ JpSartre:其實 打錯字。 10/03 00:00
52F:→ quicksunny:很多時候,人們真正恐懼與反對的,不是外在的對象。 10/03 00:01
53F:→ quicksunny:而是自己內在心裡所擁有的那些潛在特質。 10/03 00:03
54F:推 bluebarley:那麼可以進一步請問您認為怎樣才算是"有力"理由嗎? 10/03 00:05
55F:→ JpSartre:若有強證據顯示特定性傾向是人類(智人種)生理演化上自然 10/03 00:08
56F:→ JpSartre:存有的性表現或性傾向,就可以主張人類除了生理上存有的 10/03 00:09
57F:→ JpSartre:兩性性徵所代表的性別之外,還存有心理上存有的其他性別 10/03 00:10
58F:→ JpSartre:,但這種心理上存有的其他性別意識、認知或認同,必須是 10/03 00:10
59F:→ JpSartre:不受文化建構影響,即即便將一個人類幼子自出生後即隔離 10/03 00:11
60F:→ JpSartre:起來,使其成長至性成熟階段,也會自然發展出心理上存有 10/03 00:11
61F:→ JpSartre:的特定性傾向,那麼就可以說是肯定不受到文化建構之影響 10/03 00:12
62F:→ JpSartre:就像是動物透過演化而得到的各種性傾向一樣。 10/03 00:12
63F:推 bluebarley:請問哪裡有"異性戀是唯一自然存有的性傾向"的證據呢? 10/03 00:13
64F:→ bluebarley:或者我可以試著將您上面八行理解成您認為同性戀就是不 10/03 00:14
65F:→ bluebarley:如異性戀那般"自然"或"正常"嗎? 10/03 00:14
66F:→ JpSartre:否,事實上動物界也有特定性傾向,我不認為同性戀不一定 10/03 00:15
67F:→ JpSartre:是不正常的。 10/03 00:15
68F:→ JpSartre:唯一的問題是,動物界的特定性傾向比較好處理,除了靈長 10/03 00:15
69F:→ JpSartre:類以及特定某些被學界認為有較高智能去發展群居生存型態 10/03 00:15
70F:→ JpSartre:的動物來說,要排除文化建構並不困難,但人類在此問題上 10/03 00:16
71F:→ JpSartre:就比較複雜。 10/03 00:16
72F:→ JpSartre:「我認為同性戀不一定是不正常的」 又打錯 多了一個不 10/03 00:16
73F:→ JpSartre:目前的問題是缺乏強證據可以排除後天社會、文化與環境在 10/03 00:17
74F:→ JpSartre:性別認同上的影響。 10/03 00:17
75F:推 bluebarley:就算是任何其他的"特質"或"認同",難道不也是後天建構 10/03 00:18
76F:→ bluebarley:出來的嗎?人們應該不是從出生開始到死都是"同一個樣子 10/03 00:19
77F:→ bluebarley:"吧? 10/03 00:20
78F:→ JpSartre:但性徵是。目前我們的性別只以性徵為標準,同時過去也以 10/03 00:21
79F:→ JpSartre:性徵作為性別認同的標準。後天建構出來的性別意識,到底 10/03 00:21
80F:→ JpSartre:是不是「真」的性別意識,還是只是一種文化意識,例如從 10/03 00:22
81F:→ JpSartre:小接受父母要小孩「服從」的教育所長期教化出來的文化意 10/03 00:23
82F:→ JpSartre:識一般?若這種性別認同只是個體後天選擇出來的文化意識 10/03 00:23
83F:→ JpSartre:結果,此一個體是否也有可能在其一生中數度變換性別認同 10/03 00:23
84F:→ JpSartre:,而導致在法律上數度轉換性別?(第二、第三、第四性?) 10/03 00:24
85F:推 bluebarley:醫學上"雙性人"是千分之一。意思是同時有兩種性徵,或 10/03 00:26
86F:→ bluebarley:是性染色體不是XX或XY,而是其他很多種。所以生理性別 10/03 00:26
87F:→ bluebarley:一直以來都不是只有兩種。 10/03 00:27
88F:→ JpSartre:雙性人,若我沒記錯,醫學上也會判斷哪一方的性徵比較明 10/03 00:36
89F:→ JpSartre:顯作為法律上性別的判斷依據。 10/03 00:36
90F:推 bluebarley:照這樣說,那個被決定的性別也是後天的囉? 10/03 00:38
91F:推 JpSartre:在既有的法律制度下算先天,本質上算是根本的分類錯誤。 10/03 00:43
92F:推 waterbreath:所以Jp大認為同性戀不該存在? 10/03 01:40
93F:推 JpSartre:不論同性戀是文化意識還是生來就具有的性別意識,都是既 10/03 09:13
94F:→ JpSartre:定存在的事實,何以有「不該」存在的問題? 10/03 09:13
95F:推 imoimo:我想到作家奧斯卡王爾德,因為跟男生做愛所以入獄 10/03 10:40
96F:→ imoimo:而且有趣的是他當時已婚,但罪名居然跟他已婚通姦無關 10/03 10:42
97F:→ imoimo:也因為以前同性戀是有罪的,所以以前的作家寫男生做愛都得 10/03 10:42
98F:→ imoimo:寫成是在打摔角打柔道=_= 10/03 10:42
99F:推 waterbreath:說為意識,那麼關於認同呢?你對於認同身分有什麼看法 10/03 21:24
100F:→ waterbreath:意識好多是個概念,大家都可以有意識,只是有沒有 10/03 21:24
101F:→ waterbreath:aware,認同是一種行動,他已經有所出發了。 10/03 21:25
102F:推 waterbreath:上面說的是Jp大覺得不應該有同性戀的發生之意而非既成 10/03 21:30
103F:推 JpSartre:無論同性戀是文化意識還是生來就存在的性別意識,我們今 10/03 21:33
104F:→ JpSartre:天面對的都是「同性戀實際上存在」的既存事實。性別認同 10/03 21:33
105F:→ JpSartre:也有分階段的,w大若是心理專業出身,必然也比我更清楚這 10/03 21:34
106F:→ JpSartre:點,「行動」不是性別認同發展中的唯一表現。 10/03 21:34
107F:推 waterbreath:ok 謝謝 我明白了 :) 10/03 22:09
108F:推 JpSartre::) 10/03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