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oapple (貓蘋果)
看板PSY
標題Re: [疑問] 諮商關係
時間Sat Apr 21 18:40:16 2012
※ 引述《frans329 (存在的勇氣)》之銘言:
: 如果在psy板,尤其是掛在諮商議題下,還不能發表類似正名為「案主」
: 的言論。那是令我感到驚訝且挫敗的。這並非吊書袋之爭或賣弄專業用語。對我而言,那
: 是對前來諮商者一種基本的尊重。
是的。
我們在討論案例的時候也總是用案主或個案稱呼CL,
但在精神科,也時常會用病人或病患呀。
我在精神科接觸的心理師也會以病人或者個案稱呼CL,
那說病人的,他真的不夠尊重對方嗎?
不過重點是,
這裡是PSY板,是討論心理相關話題的相關領域專板,
並不是一個諮商場域,
因此並不需要如此要求稱謂上的細節,我是如此認為。
就像是很多人常常把心理師、諮商師、精神科醫師統稱為心理醫生,
這算是不尊重我們嗎?
只是領域不同,所造成的誤會不是?
我推文的意思是,
對於不是專門領域的人要求稱謂上的細節是沒有必要的,
並非對各位CL有所不尊重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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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8.132.110
1F:推 oogu:推!這裡是討論心理領域的版,不應也不會只有諮商觀點 07/0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