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oapple (猫苹果)
看板PSY
标题Re: [疑问] 谘商关系
时间Sat Apr 21 18:40:16 2012
※ 引述《frans329 (存在的勇气)》之铭言:
: 如果在psy板,尤其是挂在谘商议题下,还不能发表类似正名为「案主」
: 的言论。那是令我感到惊讶且挫败的。这并非吊书袋之争或卖弄专业用语。对我而言,那
: 是对前来谘商者一种基本的尊重。
是的。
我们在讨论案例的时候也总是用案主或个案称呼CL,
但在精神科,也时常会用病人或病患呀。
我在精神科接触的心理师也会以病人或者个案称呼CL,
那说病人的,他真的不够尊重对方吗?
不过重点是,
这里是PSY板,是讨论心理相关话题的相关领域专板,
并不是一个谘商场域,
因此并不需要如此要求称谓上的细节,我是如此认为。
就像是很多人常常把心理师、谘商师、精神科医师统称为心理医生,
这算是不尊重我们吗?
只是领域不同,所造成的误会不是?
我推文的意思是,
对於不是专门领域的人要求称谓上的细节是没有必要的,
并非对各位CL有所不尊重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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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132.110
1F:推 oogu:推!这里是讨论心理领域的版,不应也不会只有谘商观点 07/09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