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mbiyax (加油)
站內PSY
標題Re: [Talk] 對不起 跟 謝謝
時間Sun Jun 12 16:28:24 2011
對於「助人專業人員」的「法律規範」或者「專業倫理」,就現行建構來說
主要是針對「專業人員」可以作什麼、不能作什麼...etc的一套論述與自我規範的論述
這樣的論述產生,核心意義在於「如何保障與維護求助之當事人的權益」
於是,若受過專業倫理課程/訓練的「助人/準助人」工作者來說
應明瞭當事人五大權益這件事:自主權/受益權/免受傷害權/公平待遇權/要求忠誠權
在此,想特別談談關於「免受傷害」(do no harm)這件事
不論是心測的訓練,乃至實務現場的訓練...etc
我相信do no harm這個最高指導原則,是必會接觸的重要提醒
i大的文章所引發出來的討論,我想牽涉到一個關鍵要點:
正在進行心理(諮商/治療/輔導...etc)的當事人,能否在版上直接談論或提出
關於目前晤談的情況與內容?
且,若要談的話,怎麼談會比較妥當?
這個問題是法規與專業倫理都未曾被提出討論的一件事
透過i大的分享,我想這也是對於同在助人領域這一行的許多人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反思與刺激:)
在諸如:生涯版、男女版...或其他可提出討論的版
大抵上與在Psy版最近浮現的情況不同之處,乃在於其他版的提問並未見
「正同時經歷晤談」的情況~
「保密課題」,是只要走在這條路上的人們皆知的重要規範
但,這規範僅限於專業人員,並未提及當事人
換言之,所有關於倫理的討論,似乎未見
「當事人如果在晤談以外的處境中公開談論關於晤談的經驗」,該如何應對?這件事
換言之,在這樣的情況下,作為閱讀者,我想會浮現至少兩種閱讀處境
(請容許我暫時這樣切割~"~為方便說明)
1.身處專業倫理/法規規範的「助人/準助人工作者」的閱讀脈絡
以及
2.不受專業倫理/法規規範的「Psy同行or非同行者」的閱讀脈絡
這兩種閱讀脈絡,是會勾連出對於「案例/諮詢」文不同的思路脈絡
---若,要細談這件事情,可能篇幅就會繼續拉長,所以我想就先暫時點到為止
在前面某篇文章中,記得版友曾提到「心理學這個圈子很小」
我想特別加註---身處實務現場的現存工作人員---圈子小,亦如是
雖然,法規/倫理並未談到當事人若正在晤談時討論晤談中發生的事情
會如何如何......
沒記錯的話,或許i大的討論之前曾提到因為不在台灣
所以這部份聯想或連結的思考或許較小
但,卻也不免提出了一個關於「如果這件事情發生在台灣呢?」
在晤談現場中所發生的一切,都可作為晤談的素材/甚至可能關乎療效的一環
我不知道,對於不在晤談現場的自己,作為旁觀者如何看待
當事人在公開處境中赤裸裸地談論關於晤談中的某些課題與細節
這,確實讓人不知道如何回應,才能拿捏
並且,關乎到更為在乎的課題-----如何do no harm
諮詢文/案例討論文確實有其存在的可討論性
這對於Psy來說也會是好事,但如何讓這樣的討論可以浮現,而避免許多倫理課題
我認為這是必須要再進一步深思與討論的事情
先走筆至此:)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2.126.109.53
1F:→ maoapple:這樣的話 我們就可以請板主將來修改板規 會有一個強調 06/12 17:05
2F:→ maoapple:說明保密原則 說明如果你給太多資訊可能會發生什麼事 06/12 17:05
3F:→ maoapple:同時提供一個匿名帳號 這樣也較不會有人肉之虞 06/12 17:06
4F:→ maoapple:這樣如何呢 06/12 17:06
5F:推 ktcs:我想匿名帳號發揮不了什麼作用,在網路上的討論 06/12 17:38
6F:→ ktcs:本身就是牽扯很多的事情呢,要規劃完善恐怕很困難 06/12 17:39
7F:推 maoapple:我覺得很多事情要試試看再說 不過為何匿名無法發揮作用 06/12 17:45
8F:推 imoimo:我有跟諮商師提到我在台灣的討論區問諮商的內容...現在想起 06/12 19:09
9F:→ imoimo:來,她好像沒什麼意思(笑瞇瞇的)@@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是台灣 06/12 19:09
10F:→ imoimo:的關係(不是日本國內的日文討論板) 06/12 19:10
11F:→ imoimo:"她好像沒什麼意思=>她好像沒什麼意見" 修正 06/12 19:10
12F:→ imoimo:不過台灣很小 所以有一些病友問我以前的醫師名字 06/12 19:11
13F:→ imoimo:我有堅持不講 因為我知道應該要保護他(當然不PO是最保險的) 06/12 19:11
14F:推 keithking:事實上在心理學版匿名帳號很難發揮作用的原因是,發文者 06/12 20:06
15F:→ keithking:很難一次將事件的面貌說明清楚,而後續的陳述也會為版友 06/12 20:07
16F:→ keithking:帶來新的資訊以供判斷,在匿名帳號的資訊阻絕下,其連貫 06/12 20:07
17F:→ keithking:性勢必大打折扣。 06/12 20:07
18F:→ keithking:而在"乃在於其他版的提問並未見"的問題上,事實上我覺得 06/12 20:08
19F:→ keithking:差異性並不大,例如在精神疾病板也是有類似狀況就是。 06/12 20:09
蠻想聽看看kei大分享其他版關於這種情況的現象,也幫助瞭解一下這方面的不足><"
20F:推 maoapple:不能請板主修文 補充後續陳述嗎? 這可行嗎? 06/12 21:59
21F:推 ktcs:如果要避免憑藉一面之詞而產生的討論有所偏誤 06/12 23:20
22F:→ ktcs:那勢必就需要提供比較詳盡的資訊,這圈子就一點大 06/12 23:20
23F:→ ktcs:台灣其實也小得超乎想像,在這狀態下,有沒有匿名意義不大 06/12 23:20
24F:→ ktcs:畢竟觀看者也有不少是本科系或相關領域的人 06/12 23:21
25F:→ ktcs:單純是我個人的想法而已:) 06/12 23:23
綜合樓上諸位的分享,我想這篇文章想拋出的一個課題就是...
諮詢分享文並無不可,但或許某部分如同i大自陳,如果不在台灣,在別的地方而談到
另一地樣貌或許影響不大...但,如果在同一個區域內呢?
(ex:i大所言如果在日本的討論區討論,那i大正在晤談的諮商師會不會有什麼反應?)
這目前未知,但考量國情,至少目前在台灣,我想影響是會有的...
所以,我才會特別談到,若暫時就
「正在進行晤談經驗的情況」,同時於公開版討論關於諮商經驗這件事
也許會是一個新的倫理課題值得討論唷:)
---在Psy版參與此討論的每位版眾,都將成為創造歷史的一員XD
※ 編輯: kmbiyax 來自: 122.126.110.102 (06/12 23:54)
26F:→ keithking:其他版的類似現象,您可以到精神疾病版爬個文就知了 :) 06/12 23:56
※ 編輯: kmbiyax 來自: 122.126.110.102 (06/12 23:56)
ok~thx~
我剛想到,也許運用「範例格式」也不失為一種方法
例如:
諮詢文如果主要是「發問」,有某種參考格式...
而,晤談心得文,則無法用固定格式,但或許可提出一些重要提醒之類,供參考這樣
不過,也突然想到...如果哪天出現「抱怨文」呢?例如:以下自行填空
關於各種正在進行晤談的情況,在「公開版」提出對晤談經驗的討論,我想這樣的例子
都是先前不曾經驗過的,所以我認為這樣的情況,仍舊需要謹慎看待
※ 編輯: kmbiyax 來自: 122.126.110.102 (06/13 00:12)
27F:推 maoapple:如果是心理師被抱怨得很慘 請問會怎麼樣嗎?? 06/13 11:38
28F:推 keithking:老實說我覺得不會怎樣 XD 06/13 12:14
29F:→ maoapple:我也是這麼感覺耶 所以說這個圈子很小 是在保護心理師 06/13 14:08
30F:→ maoapple:還是在保護個案呢 如果是保護個案 那個案有可能會受到 06/13 14:08
31F:→ maoapple:什麼傷害呢? 06/13 14:08
32F:→ susue:我想無論如何,我們在這邊只能聽到一邊的觀點,而另一方也許沒 06/13 16:13
33F:→ susue:有機會說明.這對個案的傷害是甚麼呢?當可以處理的誤會沒有被 06/13 16:14
34F:→ susue:解開的話,也許個案再也不願意繼續溝通呢?這對個案好嗎 06/13 16:15
35F:→ susue:諮商關係是互動的,當一方有傷害,我想另一方很難沒有影響 06/13 16:16
36F:→ susue:其實我想我比較擔心的是發文者會以本版為最高原則降囉 06/13 16:19
37F:→ keithking:其實我不太懂susue大的意思 @@ 06/13 17:28
38F:推 maoapple:應該是說如果是心理師抱怨 那也只是心理師觀點 06/13 18:53
39F:→ maoapple:如果是個案抱怨 那也只是個案觀點 06/13 18:53
40F:→ maoapple:到底那個場域發生了什麼事情 我們根本就無從得知 06/13 18:54
41F:→ maoapple:然後擔心發文者會把本板的人說的話都奉為圭臬 怕會偏頗吧 06/13 18:55
42F:→ maoapple:不過我認為依目前的板友這方面顧慮其實有點多慮 06/13 18:55
我想,各位對於前面所提「抱怨文」例子有些言重了^^"
以「抱怨文」為例,那只是對應於其他版的情況類比討論罷~
在沒有實際例子的情況下,這種事情仍舊討論無法明確與清楚
這些想法的提出的重點都還是希望回到關於版友們提到「諮詢文」處理的考量
這才是根本~
造成各位誤會請見諒啊(並修正原先之書寫,試著再表達清楚些)~
※ 編輯: kmbiyax 來自: 140.136.208.18 (06/13 19:41)
43F:→ Davieyou:我其實有點不知道個案分享自己的諮商經驗所產生倫理議題 06/13 20:00
44F:→ Davieyou:會是什麼 因為每個人都有可能跟朋友或者在某個團體中分享 06/13 20:00
45F:→ Davieyou:自己的諮商經驗 而在這裡我們既不是他的治療師 就屬於普 06/13 20:01
46F:→ Davieyou:通人 或者有專業的一般人 最大的誘惑或許是想要成為對方 06/13 20:04
47F:→ Davieyou:以為自己可以幫助他 而提供了超過諮詢以外過深的介入 06/13 20:05
48F:→ Davieyou:這個或許比較會有可能傷害到分享者..我想專業者心裡有一 06/13 20:07
49F:→ Davieyou:尺 目前似乎也還沒有太超過的回應...我好像講的都是之前 06/13 20:09
50F:→ Davieyou:討論過的..@@ 或者就是像上面講提醒大家分享在這公開版面 06/13 20:11
51F:→ Davieyou:分享是有可能被有心人拿去用的... 06/13 20:12
52F:→ Davieyou:有漏字..@@ 分享諮商好像還好 若有人把這邊當諮商管道求 06/13 20:15
53F:→ Davieyou:助 大概版上只能做到釐清問題和提供資源的諮詢範圍... 06/13 20:16
54F:推 maoapple:恩阿 davie說的是 所以有沒有人可以澄清一下到底會發生 06/13 21:25
55F:→ maoapple:什麼嚴重的事? 06/13 21:25
56F:→ Davieyou:改錯:成為→拯救(L4) 有心人拿去用..無法保密(L9) 06/13 22:07
57F:→ Davieyou:另外 倫理原則本來就是規範治療師(權力較大的一方)來保護 06/13 22:10
58F:→ Davieyou:個案與治療關係..求助者很可能不合倫理原則的破壞結構與 06/13 22:13
59F:→ Davieyou:關係(移情並期待雙重關係之類的)..因為他們是需要幫助的 06/13 22:15
60F:→ Davieyou:所以才需要治療師的介入..所以這些倫理原則本來就不是要 06/13 22:17
61F:→ Davieyou:放在案主身上的.. 06/13 22:18
62F:推 maoapple:我覺得這樣講的話 將來板的說明一定要針對兩方 06/14 09:35
63F:→ maoapple:發文者 一方是個案角色 一方是治療師角色 06/14 09:36
64F:→ Davieyou:@@我講的比較是針對治療關係...在網路上比較像上一段講 06/14 12:38
65F:→ Davieyou:的..不太會有這麼嚴重..提醒的部分是可以做的... 06/14 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