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practise (遁入空門中)
看板PSY
標題[疑問] 為了證明某些事 而去做
時間Tue Oct 7 22:26:09 2008
昨天在上廁所的時候
突然想到
如果有人噓噓在房間裡
那麼那個人應該是神精病
但是我就想說 我可以證明 不一定是神經病才會噓噓在房間
只要我做了 就可以證明這件事情了
不過如果我真的做了 會不會其實我真的是神經病呢?
我是沒做拉!因為還要擦太麻煩了= =
有人有做過類似這種事情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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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1.144.120
1F:推 runrice:如果想得簡單一點 噓噓在房間裡的不一定是精神病...但是 10/07 22:31
2F:→ runrice:肯定不怕清理... XD 10/07 22:32
3F:推 JackelLee:原po 這不是屬於心理的範疇喔= =||| 10/07 22:35
4F:→ JackelLee:你所認為的神經病 應該是屬於鄉里世俗歐巴桑說的那種 10/07 22:36
5F:→ JackelLee:重點不在於做不做這件事... 你說難道2~3歲小孩做這個 10/07 22:36
6F:→ JackelLee:就叫神經病嘛? 那你的定義未免也太寬鬆 請弄清定義再來 10/07 22:37
7F:→ JackelLee:到底你口中的神經病 是什麼東西呢????? 10/07 22:39
8F:推 runrice:其實也可以放在心理範疇中 但是需要更多的資訊 10/07 23:00
9F:推 iampincky:應該是你為什麼而做這件事吧,常聽到有人喝醉了在家裏亂 10/07 23:05
10F:→ iampincky:尿尿,他是神經病嗎,不是。不過如果一個人把沙發當作馬 10/07 23:07
11F:→ iampincky:桶,我想他的確腦部有某些功能損傷了。 10/07 23:07
12F:→ topractise:如果去嘗試的意願 > 要打掃所付出的代價 10/07 23:30
13F:→ topractise:那因此而去噓噓在房間的話 這樣算是正常人嗎 10/07 23:30
14F:→ topractise:如果以殺人的例子來看的話 10/07 23:30
15F:→ topractise:嘗試去殺人的意願 > 被關所付出的代價 10/07 23:31
16F:→ topractise:那他因此去殺了人 他算不算神經病勒? 10/07 23:31
17F:→ topractise:我想要說的是 嘗試的念頭 如果真的去做了 這樣子 是不 10/07 23:32
18F:→ topractise:其實腦部是真的有缺陷呢? 10/07 23:33
19F:→ topractise:嘗試著要在自己的床上尿尿 應該也會有點困難吧 會尿不 10/07 23:34
20F:→ topractise:出來(會有點尿不出來 這應該是肯定的) 10/07 23:34
21F:→ topractise:把刀子抵在別人胸前 如果沒有深仇大恨 那正常人能夠下 10/07 23:39
22F:→ topractise:的了手 把刀子突刺進去嗎 10/07 23:39
23F:→ topractise:當然這裡不是指3歲小孩 或是喝醉酒的 那就沒意義拉.. 10/07 23:40
24F:推 JackelLee:樓上這句話就此言差矣 殺人的通常都未必是神經病阿 10/08 16:16
25F:→ JackelLee:反倒很多都是未考慮"後果"的人 但不代表不正常 10/08 16:17
26F:→ JackelLee:這裡不是指3歲小孩 但我不是說了 定義是什麼得弄清楚 10/08 16:18
27F:→ JackelLee:為了證明某些事而去做=變神經病 <=這才是原po問題的主軸 10/08 16:20
28F:→ JackelLee:但是問題不在於做了這件事 是不是等於神經病 懂嘛??? 10/08 16:20
29F:→ JackelLee:而在於 你定義成 去嘗試做違反一般人常模會做的事 10/08 16:21
30F:→ JackelLee:就等同於神經病 這句話的邏輯是有問題的 也不科學 10/08 16:21
31F:→ JackelLee:所以放在心理科學的範疇討論 我認為是 太誤解心理科學 10/08 16:22
32F:→ JackelLee:所以t大跟原po都應該想想看 思考這個疑問的邏輯是什麼~ 10/08 16:23
33F:推 runrice:先離題一下 如果推文太多可以用回的嗎?有點亂... 10/08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