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unrice (尬飯)
看板PSY
標題Re: [轉錄][問題] 我想問問板上有沒有心理師
時間Wed Sep 24 09:00:39 2008
※ 引述《gok (thend)》之銘言:
: 諮商員與當事人的關係 往往不是一面之詞可以說清楚的
: 這種情況下找其他心理師來不見得有什麼幫助。
找其他心理師的意思是來排解這個問題
還是說想要換心理師來聊?
原則上一個心理師如果不適任
個案會想要換一個是很正常的(個案的角度)
當然實際上要換心理師的話有所謂的轉介制度
轉介是由心理師那邊轉的
但是如果心理師覺得她處理得很好在控制之下
她不想轉
個案想要結束關係自己去尋求另外一段關係這是可行的嗎?
如果可行
他想要找另外一個心理師來聊也是情有可原
不過也許同樣的也會在同樣的地方出現問題
才會發生”怎麼找都找不到對的心理師”這種情況
: 有的當事人對諮商關係感到不滿的時候,就會想要拉第三方來為自己站台。
: 一開始說A心理師多好多了解我,後來開始去找B心理師說A心理師如何傷害我,
: 然後過一陣子又說B心理師如何背叛我對他的信任…。
: 相信實務工作者看到這段敘述,心裡就會亮紅燈。
: 我並不是說,所有在諮商關係中感到受傷的當事人,都是自己有問題。
: 有時候這就是移情關係帶來的受傷感受,有時候的確就是心理師
: 作了不妥善的應對造成的。
推這句
畢竟太多的事情都是溝通應對不好所造成
: 只是往往當事人或諮商員說的都是一面之詞,有時兩邊都同樣憤怒,
: 有時兩邊都同樣迷惑「是我作錯了什麼嗎?」
: 我認為在網路上找個學心理的對於原當事人是無助益的。
: 一般的作法,應該先提出與心理師討論令你受傷的感覺,以及彼此的關係。
: (如果你還信任你的心理師的話)。千萬不要預設心理師永遠知道怎麼作才是對的,
: 不要預設你的心理師永遠很明智地了解現在應該怎麼作。諮商應該是合作關係,
: 當事人過度信任心理師,認為對方應該掌握諮商中所有的要素時,實際上也是在擺脫
: 自己身為當事人的責任。
當事人的責任為何是個重要的點
不知道當初在訂契約的時候有沒有明列出來
不然很多個案會覺得無所適從
我不知道什麼事我該做的什麼不是
像之前的回文:情緒是不是應該要我們自己處理?
不過換個方向
很多事情也很難明列出哪些是心理師的責任哪些是個案的責任
所以回到前面
溝通是非常重要的
: 如果你已經不信任你的心理師,或是討論無效你很失望,應該向對方所屬的機構反應。
: 請對方的機構督導或同儕介入。在反應之前也可以先向諮商員表明,因為你認為需要
: 第三方的幫助。這是當事人的權益,當他在諮商關係中覺得受害或無益的時候,得以
: 要求機構的介入。
當事人的權益部分
我覺得也是要在當初訂契約就要寫清楚
當然我不知道契約上有沒有(我不是專業)
但是我想很多人不知道可以去找哪個單位
不知到哪裡可以反應
我想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並不是說上網電話問問就好
至少心理師在諮商之前就應該要表明
如果有問題或者覺得需要改善的話可打XXXXXX申訴專線跟XX機構反應之類的
: 正因為當事人「不是專業」,所以才要引入「專業」的機構,以保障自己權利。
: 這不僅是對當事人的保障,也是對諮商員的保障。機構可能會發現諮商員的盲點,要
: 求其改正錯誤,但也可能澄清當事人不適當的指控。無論如何,這都是對雙方比較有利
: 的作法。
: 機構可以查閱諮商紀錄、逐字稿、督導紀錄…等等文本,並透過複數的諮商資深專業
: 人員的判斷,來提高判斷的可信度。我相信將問題反應給心理師所屬的諮商機構,
: 會比引入其他不相關的第三者來得有效且有意義。
原則上這是比較理論的做法
實際上實施可能有所困難
像我剛剛說的
如果,我是當事人
第一次尋求諮商
甚至連契約上的資料都沒有看清楚就簽名(我相信專業所以不看沒關係之類的想法)
那麼草草開始 如果真的遇到問題
我該怎麼辦?
我家沒網路 電話不知道打多少 又不能直接跟心理師說(或是說了也沒有用)
原則上應該找機構,但是我不會找...
相信很多人看醫生都是這種心態
最後
我還是得說
有人的地方就不可能完全公平
尤其是當事人和諮商師出現問題
當事人去像相關單位尋求協助
但是相關單位也是跟心理師有關係的人
(在當事人眼中)
今天如果說相關單位說當事人的問題 或者是改善了以後當事人覺得不夠
那當事人真的是求助無門
我覺得上網或尋求心理相關科系畢業的無關第三者
至少說出來的話比較客觀(相較而言)
但是這些人說的話不用負責任
所以不能完全相信
我覺得當事人在進行諮商前應該就要問清楚相關權利和義務
心理師也應該要主動告知並且提供適當的申訴管道
如果沒有主動提出 當事人也應該要自行提出
如果真的遇上問題
第一點就是跟自己的心理師反應溝通
心理師也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
即使是在治療的控制範圍內
也應該要透過方法讓當事人覺得:我重視這個問題
如果治療師都沒有
當事人應該尋求適當管道反映之外
也應該多看看相關書籍
尋求專業的資訊(絕對不是廟裡發得常見精神疾病= =)
為了讓這方面的糾紛減少
心理師和當事人都應該做最大的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4.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