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port (勇者泡泡龍的修煉)
看板PH-90
標題[轉錄][公告] 本學期申請停修課程截止日為5/19
時間Thu May 11 14:37:02 2006
※ [本文轉錄自 PH-91 看板]
作者: heiru (mama) 看板: PH-91
標題: [公告] 本學期申請停修課程截止日為5/19
時間: Thu May 11 08:49:41 2006
※ [本文轉錄自 PH-94 看板]
作者: heiru (mama) 看板: PH-94
標題: [公告] 本學期申請停修課程截止日為5/19
時間: Thu May 11 08:49:22 2006
計算機及資訊網路中心校內重要通告服務
委託單位: 教務處 註冊組
聯絡人: 陳志恆
聯絡電話: 33662388-204
同學們擬申請停修課程但尚未完成程序者,務必於5月19日(週五)之前將任課教師、就讀系所主任(所長)已簽章同意之申請書送交您註冊的教務單位(註冊組、研教組、社科教分處、醫教分處、進修教務組),逾期恕無法受理。
其他有關本校停修課程規定之重點及注意事項如下:
1.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進修學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2.每學期限停修一科。(正課與實驗;正課與實習得一併停修,但均須填寫於停修申請書並經二科任課教師簽章同意)。
3.停修後該學期修習科目數或學分總數:碩、博士班不得少於一個科目(含論文)。
學士班不得少於9學分(進修學士班不得少於6學分),唯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4.停修課程仍會在成績表上有紀錄:成績欄註明「停修(WITHHOLD)」。
(此項紀錄是否會有負面影響,見仁見智,建議您審慎考慮是否有停修之必要。)
5.依規定應繳交學分(學雜)費之課程停修後,已繳費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6.停修申請書請至各教務單位索取。
聯絡人:註冊組成績股股長 陳志恆小姐
電 話:3366-2388轉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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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收到計中公告者,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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