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port (勇者泡泡龙的修炼)
看板PH-90
标题[转录][公告] 本学期申请停修课程截止日为5/19
时间Thu May 11 14:37:02 2006
※ [本文转录自 PH-91 看板]
作者: heiru (mama) 看板: PH-91
标题: [公告] 本学期申请停修课程截止日为5/19
时间: Thu May 11 08:49:41 2006
※ [本文转录自 PH-94 看板]
作者: heiru (mama) 看板: PH-94
标题: [公告] 本学期申请停修课程截止日为5/19
时间: Thu May 11 08:49:22 2006
计算机及资讯网路中心校内重要通告服务
委托单位: 教务处 注册组
联络人: 陈志恒
联络电话: 33662388-204
同学们拟申请停修课程但尚未完成程序者,务必於5月19日(周五)之前将任课教师、就读系所主任(所长)已签章同意之申请书送交您注册的教务单位(注册组、研教组、社科教分处、医教分处、进修教务组),逾期恕无法受理。
其他有关本校停修课程规定之重点及注意事项如下:
1.学士班、硕士班、博士班、进修学士班学生均可申请。
2.每学期限停修一科。(正课与实验;正课与实习得一并停修,但均须填写於停修申请书并经二科任课教师签章同意)。
3.停修後该学期修习科目数或学分总数:硕、博士班不得少於一个科目(含论文)。
学士班不得少於9学分(进修学士班不得少於6学分),唯修业年限最後一年及延长修业年限学生停修後至少仍应修习一个科目。
4.停修课程仍会在成绩表上有纪录:成绩栏注明「停修(WITHHOLD)」。
(此项纪录是否会有负面影响,见仁见智,建议您审慎考虑是否有停修之必要。)
5.依规定应缴交学分(学杂)费之课程停修後,已缴费者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补缴。
6.停修申请书请至各教务单位索取。
联络人:注册组成绩股股长 陈志恒小姐
电 话:3366-2388转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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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收到计中公告者,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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