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fsong (我要當總圖的怪老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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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錄]Re: [情報] Allen Wood 教授演講 Kant On Lying
時間Thu Sep 21 19:49:49 2006
※ [本文轉錄自 W-Philosophy 看板]
作者: roockie (Magnifizenz) 看板: W-Philosophy
標題: Re: [情報] Allen Wood 教授演講 Kant On Lying
時間: Fri Sep 15 22:27:52 2006
※ 引述《realove (realove)》之銘言:
: 推 realove:很有趣的課題 可惜我不能去>_< 康德論說謊一直是很受爭議 09/14 15:39
: → realove:的..明天roockie聽完後 可以講一下Wood的看法嗎 呵 09/14 15:41
應 realove 之邀,貼一下今天簡單做的摘要。
Kant on Lying
Allen Wood
Wood:我們從康德談人類利益來討論說謊問題。康德討論了很多道德
議題,說謊是其中之一。康德對說謊的觀念,就我的理解,與一般人
不盡相同。對謀殺者說謊的例子,康德說,你可以不回答問題,一般
人的解釋是康德採取了極端不可說謊的立場。但我認為,如果我們從
康德的立場來看,事實上康德採取了一個頗為合理的立場:政治總是
關乎道德,因為其行為總是指向某個目的。說謊是什麼?非故意的非
事實,對康德而言並不算謊言。許下承諾卻未完成,並不算是說謊,
我們之間是否有虧欠的情況是問題的關鍵。說謊,按其定義永遠是錯
的。宣稱(declaration),在康德看來,並不總是關於法律的有罪與
否,而且還包括信仰等其他情況。康德認為政府、行政人員對人民的
宣稱,若未達成,則算是說謊。康德區分了道德與倫理,而統治者對
其人民的宣稱,屬於道德的部份,若此宣稱為假,統治者便是在說謊
(無論其是否擁有所有相關資訊)。(Recht, Sitten/ Sittlichkeit)
所以布希說謊,台灣的陳水扁大概你們也會認為他說謊。
但是謀殺者的例子不太一樣。康德說,若果如此,應門者的應答,康
德不認為這屬於宣稱的範圍之內。如果你告訴他你的朋友不在,你不
是在做宣稱,因此你也不可能是做了一個假的宣稱,因此也不是說謊。
但如果你在法庭上,檢察官在控告你的朋友一級謀殺,你的證言事關
重大,這是否有關於宣稱呢?康德說,我們在這裡遇到了一個難題,
究竟要不要說謊。康德說,此時儘管你跟朋友交情很好,你還是應該
說事實,因為這時的回答屬於宣稱的範圍。在法庭上,對真理的堅持
凌駕了友情的深厚。這個觀念在或許影響後來羅爾斯所構想的正義社
會。
這個觀點並不瘋狂,康德並不像一般人所認為的永遠不可說謊。事實
上,康德是說永遠不該做虛假的宣稱,因為這是說謊;但你在非關宣
稱的情況中,沒有說謊的問題。
另一個例子,禮貌用語是否算是說謊?當然沒有人會這樣認為。作者
問讀者對文章的感想,讀者若大加撻伐,甚至只是稍微猶豫,都是對
作者的殘酷舉動。因此,這種禮貌性的修飾用語,不告訴對方實話並
不算是說謊。
另一個例子中,命令管家說自己不在家的主人犯了重罪,說主人不在
家的管家是否因此也有罪?康德說,因為這樣的行為會導致一個法律
的嚴重後果,因此算是說謊。Constant的說法頗為極端,但康德卻未
必如此。政治人物的公共言論是屬於道德宣稱的部份,而不是屬於倫
理的部份。所以像布希這樣說謊,真的是該抓起來關。當統治者說謊,
會將社會帶向混亂,因此他有此責任不可說謊。康德的立場可能極端,
但不是不可接受的,甚至是可為之辯護的。
陳:公共言論與私人言論的區分,是否就是這之中的關鍵?宣稱屬於
公共言論,而私人言論則是屬於與自身利益相關的嗎?
W:我同意你的分法,但康德或許不做如此區分。人在說謊的時候,並
不尊重自己,或許這是道德與否的關鍵。例如在禮貌用語的例子中,
說話者只是想表示好心,而不是有意說謊。假設有人問你不該問的問
題(例如你的性生活),這時候如果你不說實話,不會有人認為你不
道德,因為這是尊重你自己。說謊是違背了人要尊重自己的義務。如
果從這裡來看,人類如果要對自己說謊,這是不可能的。我可以假裝
上教堂、很虔誠,但我自己仍不相信有神,這不會不道德。相反地,
如果對自己都說謊,這才是不道德,因為你不尊重自己。內在謊言、
公共謊言的關鍵,關鍵都在於尊重,尊重自己、尊重他人。康德的看
法並不極端。
關:中國有許多關於謊言的論證。孔子說,作為兒子,供出犯罪的父
親是違背了父子義務,但不說事實又違背了公民義務,你怎麼解釋?
W:這有點是因為文化差異吧。如果是康德,或許會說這是由於社會結
構的不同,導致有不同的結論。
陳:談到人類的權利,我們可以說謊,是這樣說嗎?
W:在保存自己做為人的權利上,我想康德是同意的。說謊有時有其必
要性,康德這樣說。如果在極端危險的情況下,必要的說謊對哲學家
是很重要的問題。說謊有時是用以保護人類權益的利器,避免更大的
傷害。在謀殺者的例子中,我不說我朋友所在,這不見得必須是謀殺
者用槍抵著我,而是這個情況符合了上面所說的極端危險情形。拯救
生命的謊言,保護人類權益的謊言,康德大概會同意。
賴:在電影中,MIB 幹員要偽裝這世界沒有外星人,而且避免暴露外
星人的身分,那怎麼解釋?
W:呵呵,這當然是說謊。但這部電影的主要目的大概是想說個笑話,
是用以嘲笑現實政治。如果我們不從這些點子中發現幽默,我們或許
難以發現在現實生活中的政治謊言。但這部電影還是在說個笑話。
賴:但電影中的事件如果成真,那還是會造成世界混亂吧?
W:我想電影跟現實畢竟還是有所不同。我不太同意你的觀點,我不認
為這些探員可以欺瞞整個世界。
彭:按教授你的說法,這樣看康德或許他自己前後有點不太一致。後
期的康德道德作品或許與教授你的解釋不太相同。
W:嗯,我不太了解你說他在《道德形上學基礎》中不支持我這樣說法
的理由。我們可以從可普遍化原則來看,如果人們被問到是否不再毆
打老婆,這種問題中,說謊當然是可被證成的。康德大概沒有被問過
這種問題,但我想他會支持這種看法。所以我想,這邊應該沒有不一
致的情形。我認為權利與倫理兩個原則是分別獨立的,這與一般人看
法不同,或許這還有些爭議,不過我相信我的看法還是正確而合理的。
當康德說道德時,並沒有將權利放在道德之前來看待。
Ms:但是結果在道德考量中應該是很重要的吧?
W:我們不應該只看結果,我想康德是這樣想的。我們可以注重結果如
何,這可以按照彌爾的說法,但是彌爾也很崇拜康德,而我們對道德
的判斷,有時還是會考慮結果以外的因素。
戴:根據你的說法,康德會說我們是否該說謊要根據權利的情況判斷。
但在作者與讀者對話中的例子看來卻不是如此。
W:對,但就從對作者的評論這例子來看,這個問題不在於作者的權利,
而是在於讀者對於作者所採取的態度,他是否對作者這個人表示出同
情、關心等等。
李:Antigone的故事中,按國法的誠實與家庭親愛之間如何權衡調和?
這種似乎不是用文化差異可以解釋,請關老師幫忙翻譯。
W:當然,奧古斯丁對愛的解釋很好,但對康德的道德心理學而言,人類
的愛是建立在於我們該做什麼,這種自然感覺是對於不如我們的人感到
關懷,對於比我們好的人我們則感到尊重。從這樣的心理學觀點出發,
不知道是否可以回答你問題。
苑:你說康德的看法是政治起於倫理之後,然而我想今日現實的人們不
太注重康德,而是馬基維利君王論的這種看法。
W:當然,這是個問題,但這並不是對於康德的一個批評。對於政治,康
德認為個人的私德可以帶入政治中,但個人也可以離開。政治會讓人腐
敗,康德會這樣說。但我要說的是,例如在政治上的謊言,康德必定是
會猛力抨擊的。
苑:我們知道政治會讓人腐敗,但這會讓不只是政治人物,還包括我們
一般平民。
W:是,但這種未來我想我們不會願意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康德對於政
治會同意要支持促進公共利益。但你如果要在政治上說謊、拘捕無辜人
民,我想這是絕對不道德的,就像布希一樣。
藍:假設台灣的情況,陳水扁拿發票報假帳,但他不想說實話,你認為
在道德上是否應該逼他說實話?
W:這個假想情況中,為了永久和平,我想康德會說,任何政體,就公共
事務其本質而言,如果不按照真理、現實來做出行為,便會傷害人民,
因此必然是錯的。這就是其原則而言。政治事務,只要是屬於公共的公
開事務,就必須要說實話。關於公共經費,就康德的說法,你的這個問
題我想他會說陳水扁應該要說實話。
高:我們是否有義務幫助他人?即使犧牲我們的性命也要嗎?
W:康德會說,有時候我們犧牲自己是道德的,但他反對為了某種不合理
的政策犧牲人民。他不會同意全體犧牲,因為這樣就沒有人會得到利益。
政策的制定就是要促進幸福,在任何情況下,康德會說這樣的話。但像
國際志工隊的義行,康德會說這是道德的。
陳:我想,關於法律,我們必須要說實話。我想這是康德說法的關鍵點。
W:我同意。但要注意,一個國家,有時為了國家安全或國家利益而與他
國簽訂條約,但對於這些和平條約的遵守或違反,或許不算道德上的說
謊。這是為了國家的利益,而不是真的國家有意要制定這樣的條約作為
政策來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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