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bound (一婊人才)
看板PCCU_Talk
標題Re: [閒聊] 抽菸事件
時間Wed May 13 04:05:42 2009
這個夢的真實性大家本來就可以自己聯想
不過醒來以後我笑到久久不能自己,現在媒體是不是真的把大家都當白癡了,
真的以為大家跟白癡一樣會相信他們說的是學生因為被抓抽菸就打老師喔,
有唸過書的人都知道,這也不過就只是借題發揮的一次有趣個案罷了,
昨天老師上的一堂陰謀論才在講,政客們最擅長的就是給你道德標準,
教你如何價值判斷,找出一些所謂理所當然的道德指標,比方說師生間的倫理關係,
那麼捍衛師道就是一個很好的訴求,然後把所有不符合我利益的都丟到
不合道德那邊,比方說抽菸啦、打架啦等等的,很快的你的敵人
,也就是不合你利益的就會被群眾唾棄,簡單的說就是老師+被打+好可憐=好人
學生+抽菸+打人=壞人,然後站在好人這邊,利益就會歸你,站在壞人那邊的
,就先丟給他一個”不客觀”的罪名,那就不怕他發言、造反了。
至於整個事件的細節部份,經濟學的老師說,商業利益就建立在資訊不對稱下
,誰叫你給人家知道你的細節的,包含老師有動手呀、他在鏡頭後面可以跑可以跳呀
等等之類的,老師都說不能講了當然是有他的道理在呀。
後來有個法律系的老師說了一段話,我也覺得滿有道理的,
菸害防治法的法理精神是建立在,
如果你的吸菸行為妨礙到了其他人的意願或危害到他人生命財產的安全,那麼就有必
要由司法單位進行處罰,然而刑法對於傷害罪的判定,並不會因為你是老師就沒罪或因為
你是學生就判輕點,所以根據菸害防治法,我都覺得那老師取締得好!!不過回頭看看”打
架”事件,如果學生應該為打架事件負起退學的懲處,那也有動手的老師呢?
我猜應該要判無罪才對,老師哪有打人!!
老師哪有打人??
以後不用做夢文了,別在做夢了,應該是用【老師說】才算數
後面補充
1.我發文不是站哪邊,只是給大家另外一種思考
只是不小心發現給媒體所有資訊的人,正在板上呢
2.教授? 桃園航勤? 恩? :)
3.本人在學校剛發佈禁煙的時候,也被校方人員酸過,辱罵過
這就是所謂的教職員
這就是所謂站在公理那邊的人所擁有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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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10.138
※ 編輯: catbound 來自: 61.217.110.138 (05/13 04:41)
1F:→ fddk:我覺得你只會被戰而已... 05/13 05:18
2F:→ fddk:因為沒有人在意重點是什麼...也沒有人知道什麼 05/13 05:19
3F:→ fddk:就是起鬨而已 05/13 05:19
4F:→ michael128:板規4 05/13 07:38
5F:推 Dorra:最後一句讓我想到海賊王裡海軍所謂的正義@@ 05/13 08:46
6F:→ japan428:依據菸害防制法 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罰?? 05/13 09:07
7F:推 whyskymar:板龜四還好吧 他講的是完全不同的東西 05/13 09:29
8F:→ FaithXD:菸害防制法是行政罰吧?? 怎麼文中讓我感覺是刑罰 ... 05/13 11:07
9F:噓 orzb1740510:如果學生先動手那老師是不是可以主張正當防衛... 05/13 12:05
10F:推 sara0905:根本沒人在意是誰先動手 反正對於大家來說 誰對誰錯都不 05/13 12:51
11F:→ sara0905:關大家的事 到底是誰先動手根本沒人知道 為什麼要在還不 05/13 12:53
12F:→ sara0905:知道事實前就否認別人??? 05/13 12:53
13F:推 kevin0103:哈哈哈 管他誰動手 誰先成功操弄到媒體才是重點~菸 05/13 13:03
14F:噓 kinling:噓最後2. 3. 你自己的經驗 幹麻一竿打翻所有人? 打人態度? 05/13 14:12
15F:→ catbound:回japan428 畢竟我不是法律專科遣詞用字有疏忽還見笑了 05/13 20:14
16F:→ catbound:不過這段我想陳述的事這條法律的精神和意義 :) 05/13 20:15
17F:推 JPS:說的很好! 05/13 23:48
18F:推 rainbirdlee:同意sara的話 文化人戰文化人有意義嗎? 05/14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