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bound (一婊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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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抽菸事件
时间Wed May 13 04:05:42 2009
这个梦的真实性大家本来就可以自己联想
不过醒来以後我笑到久久不能自己,现在媒体是不是真的把大家都当白痴了,
真的以为大家跟白痴一样会相信他们说的是学生因为被抓抽菸就打老师喔,
有念过书的人都知道,这也不过就只是借题发挥的一次有趣个案罢了,
昨天老师上的一堂阴谋论才在讲,政客们最擅长的就是给你道德标准,
教你如何价值判断,找出一些所谓理所当然的道德指标,比方说师生间的伦理关系,
那麽扞卫师道就是一个很好的诉求,然後把所有不符合我利益的都丢到
不合道德那边,比方说抽菸啦、打架啦等等的,很快的你的敌人
,也就是不合你利益的就会被群众唾弃,简单的说就是老师+被打+好可怜=好人
学生+抽菸+打人=坏人,然後站在好人这边,利益就会归你,站在坏人那边的
,就先丢给他一个”不客观”的罪名,那就不怕他发言、造反了。
至於整个事件的细节部份,经济学的老师说,商业利益就建立在资讯不对称下
,谁叫你给人家知道你的细节的,包含老师有动手呀、他在镜头後面可以跑可以跳呀
等等之类的,老师都说不能讲了当然是有他的道理在呀。
後来有个法律系的老师说了一段话,我也觉得满有道理的,
菸害防治法的法理精神是建立在,
如果你的吸菸行为妨碍到了其他人的意愿或危害到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那麽就有必
要由司法单位进行处罚,然而刑法对於伤害罪的判定,并不会因为你是老师就没罪或因为
你是学生就判轻点,所以根据菸害防治法,我都觉得那老师取缔得好!!不过回头看看”打
架”事件,如果学生应该为打架事件负起退学的惩处,那也有动手的老师呢?
我猜应该要判无罪才对,老师哪有打人!!
老师哪有打人??
以後不用做梦文了,别在做梦了,应该是用【老师说】才算数
後面补充
1.我发文不是站哪边,只是给大家另外一种思考
只是不小心发现给媒体所有资讯的人,正在板上呢
2.教授? 桃园航勤? 恩? :)
3.本人在学校刚发布禁烟的时候,也被校方人员酸过,辱骂过
这就是所谓的教职员
这就是所谓站在公理那边的人所拥有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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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17.110.138
※ 编辑: catbound 来自: 61.217.110.138 (05/13 04:41)
1F:→ fddk:我觉得你只会被战而已... 05/13 05:18
2F:→ fddk:因为没有人在意重点是什麽...也没有人知道什麽 05/13 05:19
3F:→ fddk:就是起哄而已 05/13 05:19
4F:→ michael128:板规4 05/13 07:38
5F:推 Dorra:最後一句让我想到海贼王里海军所谓的正义@@ 05/13 08:46
6F:→ japan428:依据菸害防制法 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罚?? 05/13 09:07
7F:推 whyskymar:板龟四还好吧 他讲的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05/13 09:29
8F:→ FaithXD:菸害防制法是行政罚吧?? 怎麽文中让我感觉是刑罚 ... 05/13 11:07
9F:嘘 orzb1740510:如果学生先动手那老师是不是可以主张正当防卫... 05/13 12:05
10F:推 sara0905:根本没人在意是谁先动手 反正对於大家来说 谁对谁错都不 05/13 12:51
11F:→ sara0905:关大家的事 到底是谁先动手根本没人知道 为什麽要在还不 05/13 12:53
12F:→ sara0905:知道事实前就否认别人??? 05/13 12:53
13F:推 kevin0103:哈哈哈 管他谁动手 谁先成功操弄到媒体才是重点~菸 05/13 13:03
14F:嘘 kinling:嘘最後2. 3. 你自己的经验 干麻一竿打翻所有人? 打人态度? 05/13 14:12
15F:→ catbound:回japan428 毕竟我不是法律专科遣词用字有疏忽还见笑了 05/13 20:14
16F:→ catbound:不过这段我想陈述的事这条法律的精神和意义 :) 05/13 20:15
17F:推 JPS:说的很好! 05/13 23:48
18F:推 rainbirdlee:同意sara的话 文化人战文化人有意义吗? 05/14 0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