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77352001 (M77)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Re: [北美] 遠端工作 薪資請益 (人在台灣)
時間Tue Aug 20 02:03:07 2024
原文恕刪,看了原po的文章,覺得台美文化差異的關係,原po的想法跟做法在美國工作環
境裡是很大的雷點
1. 找工作前不做功課:了解職位、工作內容、薪資要在面試前先做好,開薪水是員工開
出自己的勞務價值,之後再討價還價,達成一致後就上工。但原po的做法卻變成了低價搶
標,後面再隨喊追加預算。或許在台灣包政府工程這麽做很常見,但這在美國完全是超雷
的點。
舉例來說,在美國久一點的人都有找 contractor 修繕房子的經驗,貨比三家後找最適合
的來做,價錢也是估價時就說清楚講明白。開工後才坐地起價,然後說抱歉我並不熟悉原
物料價位,初始報價太低了。這情況只會造成爭吵而以,兩方不會有共識。
2. 稅務:NRA 沒有美國身份的狀態,獲取美國 service income 兩種不同報稅方式。
A.收入進美國帳戶,需要做 1042-S,公司拿30% withholding 繳給IRS”,簡單說你拿到
手的部分只有70%,隔年你可以決定要不要報美國
所得稅。(感謝cityport指正,這作法類似走1099形式,但因為NRA拿不了1099所以報104
2做預扣)
技術上來說,NRA還是有拿1099的管道,只是要做backup withholding,有點灰色地帶,
懂打懂。
B.收入匯台灣帳戶,公司會要你填 W8-Ben來建存檔,當然匯人台幣帳戶你就有報台灣所
得稅的義務。
海外收入就是找一邊繳稅,就沒有這要那要的,兩邊都不繳叫做逃稅。薪資講好,你也去
上工了,結果工作做一做要求加價叫做地起價。如果抱著加不了錢沒差,大不了不做的心
態,那一開始幹嘛投履歷來浪費彼此的時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6.146.95.80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Oversea_Job/M.1724090589.A.167.html
1F:→ peter98: 他只要台灣長期工作就是要繳台灣的稅,跟錢匯美國或匯台 08/20 02:27
2F:→ peter98: 灣無關,但他說雙重扣稅確實也是有誤,他只會繳稅多的那 08/20 02:28
3F:→ peter98: 邊的金額(tax credit)08/20 02:28
4F:→ peter98: 台灣稅法對於居住台灣超過幾天且提供勞務(不論公司在哪國 08/20 02:29
5F:→ peter98: )的繳稅責任定義得很清楚,這點疫情的時候很多人試過惹 08/20 02:30
6F:→ m77352001: 了解,感謝補充。我對台灣稅務理解不詳細08/20 02:36
7F:→ cityport: 2直接違反移民法..下次入境美國DHS可以在機場直接逮捕的08/20 03:15
8F:→ peter98: *ps 他是有可能不用繳台灣稅(或者只需繳一點點),詳細要 08/20 03:16
9F:→ peter98: 看他美台兩邊稅的狀況,但他在台灣是有稅務責任的(也就是 08/20 03:17
10F:→ peter98: 要報稅,但報完後可能是不用繳或不用繳太多),但這筆錢就 08/20 03:17
11F:→ peter98: 是台灣境內收入,不是海外收入。08/20 03:17
12F:→ cityport: 公司發出1099-misc會同步報給IRS..他沒有SSN也無法報稅 08/20 03:20
13F:→ cityport: 1099-misc只有RN能接..1042-s不能有1099-misc的收入08/20 03:25
※ 編輯: m77352001 (66.146.95.80 美國), 08/20/2024 03:53:22
14F:→ liangjr: 有沒有一種可能是公司打一開始就當原原po是打黑工的 08/20 05:00
15F:→ liangjr: 不然1099不是一開始就應該要有合約寫明rate跟期間 08/20 05:00
16F:→ liangjr: 通常要合約到期才重談。原原po現在在糾結時薪問題可能 08/20 05:01
17F:→ liangjr: 根本沒跟公司簽約就上工了? 08/20 05:01
18F:→ cityport: 那就必須P2P用個人銀行帳戶匯款 08/20 06:26
19F:推 B0988698088: 不做功課亂喊價在國內一樣雷啦0.0 上來問又不抄大家 08/20 08:07
20F:→ B0988698088: 給的答案 08/20 08:07
21F:推 Cubone: 謝謝各位大大的意見,對,我是前幾天開始先工作 08/20 14:42
22F:→ Cubone: 還沒簽任何文件 08/20 14:42
23F:→ Cubone: 這週 HR 與我約看要簽什麼,我也是趕在與 HR 開會前問大家 08/20 14:43
24F:→ Cubone: 彙整各位的回覆及網路爬文後,看起來是 08/20 14:44
25F:→ Cubone: 1. 假如公司給我簽 w8-ben 的話,走 1042,拿1042報台灣稅 08/20 14:44
26F:→ Cubone: (要注意 1042 會不會被預扣稅 30%) 08/20 14:45
27F:→ Cubone: 2. 假如公司讓我打黑工,就必須透過 p2p 將薪水給我 08/20 14:45
28F:→ peter98: 1099-MISC應該不是只有RN才能拿,很多台灣教授(NRA)來美 08/20 19:35
29F:→ peter98: 國演講也是會拿1099-MISC 08/20 19:35
30F:→ agario: 如果台灣教授都能合法演講的話在台灣遠端美國工作也許 08/20 20:02
31F:→ agario: 也沒有違反移民法 08/20 20:02
32F:→ cityport: 1099-misc有很多種,所以才叫”miscellaneous”啊 08/20 21:03
33F:→ cityport: 樓上別搞笑了,隨便問個律師都會告訴你這是違反移民法 08/20 21:04
34F:→ jatj: 身在台灣不管你幫誰工作 長期你就是繳稅給台灣 台灣的稅美國 08/20 22:09
35F:→ jatj: 可以報credit抵免所以你不會繳兩分稅 08/20 22:09
36F:→ jatj: 原po真的很天真 打黑工這種事也在網路上直接說出來 08/20 22:11
37F:→ m77352001: C大,NRA可以合法的提供勞務工作給美國公司,只要稅務 08/21 02:59
38F:→ m77352001: 上處理得當都沒有問題。 08/21 02:59
39F:→ m77352001: 移民法的部分人沒有來美國也沒有移民意圖,看不出來違 08/21 03:01
40F:→ m77352001: 反了哪個條款,不至於入境被海關抓 08/21 03:01
41F:→ cityport: 看不出來是因為你不懂啊 08/21 06:02
42F:→ cityport: 沒身分給美國公司工作就是違反移民法..不管你人在哪裡 08/21 06:02
43F:→ cityport: 你也可以選擇不繳稅給IRS阿..反正你人也不在美國阿 08/21 06:04
44F:→ cityport: 既然你認為人不在美國就不需要工作許可..那還繳稅幹嘛 08/21 06:04
45F:→ cityport: Unauthorized employment is any service or labor perf 08/21 06:09
46F:→ cityport: ormed for an employer within the United States by a 08/21 06:09
47F:→ cityport: noncitizen who is not authorized by the INA or USCIS 08/21 06:09
48F:→ cityport: to accept employment or who exceeds the scope or pe 08/21 06:09
49F:→ cityport: riod of the noncitizen’s employment authorization. 08/21 06:09
50F:→ cityport: 移民局官網已經寫的非常淺顯易懂 08/21 06:10
51F:→ cityport: INA 245(c)去讀一下 08/21 06:11
52F:→ cityport: 雇主在美國境內,雇員就受長臂管轄 08/21 06:12
53F:→ m77352001: C 大您好,查了您提供的資料,個人理解這規定適用於: 08/21 06:49
54F:→ m77352001: 持有簽證身在美國的人員,尋找美國 employment時的限 08/21 06:49
55F:→ m77352001: 制。看下來移民局規範的是持有各種簽證人員,能做和不 08/21 06:49
56F:→ m77352001: 能做的事。如果不在美國境內,僅以 contractor 形式為 08/21 06:49
57F:→ m77352001: 美國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看來不在規範之內。IRS收稅認定 08/21 06:49
58F:→ m77352001: 是,有美國收人就得向IRS 繳稅,除非符合某些例外條款 08/21 06:49
59F:→ m77352001: 。美國政府對於公司雇用員工,IRS 跟USCIS都分別有細 08/21 06:49
60F:→ m77352001: 項規定,但如果是找 contractor,則只有IRS 有規定而已 08/21 06:49
61F:→ m77352001: 。 08/21 06:49
62F:→ m77352001: 個人小見解,有錯不吝指正謝謝 08/21 06:49
63F:→ cityport: 你把”你認為”的規定找出來呀 08/21 06:52
64F:→ cityport: 不要自己幻想 08/21 06:52
65F:→ cityport: 245(c)關於雇用的規定沒有寫只限境內,跟稅法寫法一樣 08/21 06:55
66F:→ cityport: 稅法有寫你人在境外給美國公司工作也要繳稅嗎? 08/21 06:57
67F:→ cityport: 還是他是寫你有美國收入就要繳稅? 08/21 06:57
68F:→ cityport: 怎麼稅法這樣寫你就知道人在境外也要繳稅,但移民法這樣 08/21 06:58
69F:→ cityport: 寫,你就覺得不用理他? 08/21 06:58
70F:→ cityport: 你可能對美國法律不熟,國土安全部底下的單位包括移民局 08/21 07:04
71F:→ cityport: 是有discretion的,國稅局可是沒有的 08/21 07:04
72F:→ peter98: 不過c大,就我的經驗,IRS與USCIS並無連線,我同意你說的 08/21 08:29
73F:→ peter98: 確實有違反規定,但或許...在移民法上這種很難抓到? 08/21 08:29
74F:→ peter98: 就跟人在台灣長期替美國公司遠端工作,不像台灣政府依規 08/21 08:38
75F:→ peter98: 定繳稅的逃漏稅其實也都不好抓到。 08/21 08:38
76F:→ agario: 不過這篇說加拿大人如果去美國工作要簽證,但如果從加拿大 08/21 08:55
78F:→ agario: 而且是一個律師所的文章 感覺還是有可能沒違反移民法吧 08/21 08:56
79F:→ agario: 而且 IRS 的部份,如果你看 pub 519 裡頭判斷 wage 08/21 09:00
80F:→ agario: 是否是 US source 的部份,裡頭有寫到如果你實際工作地點 08/21 09:01
81F:→ agario: 部份的時間不在美國,是可以算做不是 US source 08/21 09:01
82F:→ agario: 這樣就不用繳美國稅了,當然這只適用於 non-resident 08/21 09:02
83F:→ agario: 除了pub519以外這個頁面也寫了判斷是否是US source 是看 08/21 09:06
85F:→ agario: 甚至這篇也說了公司僱用國際的contractor的時候 IRS 並無 08/21 09:09
86F:→ agario: 規定公司要 report income 給 IRS 08/21 09:09
88F:→ agario: 既然公司沒義務發 1099 也不用報給 IRS 那就沒有之前推文 08/21 09:23
89F:→ agario: 提到的問題 08/21 09:23
90F:→ agario: 版上也有人因為抽不到H-1B回台灣可是最後還是有找到遠端的 08/21 09:28
92F:→ agario: 不知道是用什麼形式達成的 08/21 09:29
93F:→ agario: 不過那篇看起來比較像是正職而不是 contractor 08/21 09:31
94F:→ agario: 說不定是用符合台灣勞動法規的方法來僱用的 08/21 09:32
95F:→ agario: 查了一下應該是 Automattic Inc. 這家公司,好像員工分佈 08/21 09:33
96F:→ agario: 在世界各地 08/21 09:33
97F:→ cityport: 是看你headcount在哪..公司要能自圓其說 08/21 09:43
98F:→ cityport: wage一定要發1099..procurement是灰色地帶不是沒有義務 08/21 09:46
99F:→ cityport: 樓上找的律師文沒有寫哪條法律說不用工作簽證 08/21 09:49
100F:→ cityport: 楓葉人不用報美國稅是因為美加有協議..選一邊報就可以 08/21 09:49
101F:→ cityport: 這個律師連treaty都不知道..非常不專業 08/21 09:50
102F:→ cityport: IRS跟USCIS是沒有連線..但跟CBP是有連線的!!! 08/21 09:51
103F:→ cityport: 欠稅的很多都是入境被抓..因為IRS有報給CBP呀 08/21 09:52
104F:→ cityport: 實務上USCIS因為缺乏人力確實很難抓..但非要走鋼索?? 08/21 10:13
105F:→ cityport: 只因為很難被抓到就願意犯法..跟違停一樣..很台灣人 08/21 10:14
106F:→ charli: 這問題癥結點就是我想拿美國人的薪資,可是我不想繳稅,也 08/21 17:07
107F:→ charli: 不想要有合法工作身分。這跟做黑有什麼不一樣?合法美國 08/21 17:07
108F:→ charli: 公司,怎麼可能會讓這件事發生?等你拿到第一筆薪水,一定 08/21 17:07
109F:→ charli: 有預扣,你就一定要報稅才拿得回來,最慘還被多扣州稅^_^ 08/21 17:08
110F:→ charli: ,然後你又要跟台灣報說你已經付了,不然國稅局一定會找你 08/21 17:08
111F:→ charli: 麻煩,除非你不住台灣。 08/21 17:08
112F:→ cityport: 事實上,絕大多數的美國公司都不想碰外國人 08/21 20:51
113F:推 lingon: 不如自己在台灣註冊公司,以顧問方式收國外公司的顧問費 08/28 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