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cruise specialist)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Re: 匯款與買房
時間Tue Jun 16 16:31:01 2009
※ 引述《poohsan (Big)》之銘言:
: 那如果是買房子時,broker說要簽一個gift letter
: 證明一筆錢從台灣匯過來是父母要買給子女房子的錢
: 那子女要付贈與稅嗎?
只有贈與別人的人有可能要考慮贈與稅
如前文所述,只果父母沒公民綠卡,就不用付美國贈與稅
但父母必須考慮台灣贈與稅
有沒有gift letter不是重點
: 如果是在台灣贈與 然後從子女台灣帳戶匯到美國
父母一樣要考慮台灣的贈與稅
子女匯錢給自己沒有任何問題
: 又是如何呢? (贈與的錢在子女帳戶不到三個月 就匯到美國)
不是重點
: 如果是自己在台灣的錢 然後匯到美國買房子
: broker說要證明這錢在美國或是台灣的戶頭至少三個月
: (有這樣規定嗎?)
這是貸款銀行的審核條件,他們認為錢要在你的戶頭裡夠久才相信這是你的錢
否則它認為是你借來戶頭裡放者騙它們,不是真的你的錢
這樣貸款風險就會高很多
gift letter也是要讓貸款銀行相信這筆錢是你的親人願意給你的錢
而不是你隨便向阿貓阿狗臨時借來充數的,搞不好下個月就要還回去
: 有哪個鄉民可以介紹好的mortgage broker?
貸款agent其實沒有什麼特技,就是做事情認真,仔細追縱利率而已
不需要太特別的能力就可以做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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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70.137.137.0
2F:推 poohsan:感謝 06/16 16:45
3F:→ poohsan:那這筆贈與的錢 算是海外收入嗎?要繳交怎樣的稅呢? 06/16 22:12
4F:推 mickfang:還要放帳戶一段時間阿,不能直接匯過來買嗎? 06/17 00:29
5F:推 duer:What you can do is,(totaly independent thing) 06/17 02:27
6F:推 duer:Your parent provides "gift letter" and then 06/17 02:27
7F:推 duer:wire money from their/his/her US account to Escrow 06/17 02:29
8F:→ poohsan:如果是這筆錢是先匯到我台灣帳戶 然後在匯到我美國帳戶呢? 06/17 02:58
9F:→ kruz:那你就有台灣贈與稅的問題啊 06/17 03:01
10F:→ poohsan:在美國還需繳稅嗎?給的人要付,收的人不用付,不是嗎? 06/17 03:27
11F:→ kruz:如果台灣的你沒有美國綠卡公民匯給美國的你有綠卡或公民那美 06/17 03:39
12F:→ kruz:國的你十萬以下不用報,十萬以上要報可是沒有稅.如果台灣的你 06/17 03:40
13F:→ kruz:跟美國的你連得起來的話綠卡有海外收入免稅額,公民沒有,可能 06/17 03:40
14F:→ kruz:有逃漏稅的問題.. 06/17 03:40
15F:推 poohsan:所以說沒有身分的匯給有身分的 收的人要報但是不會有稅? 06/17 04:16
16F:→ poohsan:贈與的錢 有需要到AIT證明說這是贈與的嗎?還是其他方法? 06/17 04:18
17F:→ dusa:1.要報所得稅 填一張特別的form 表示是foreign gift 不用繳稅 06/18 11:57
18F:→ dusa:2.不用報贈與稅 因為贈與稅是贈與者報 贈與者是外國人 免報 06/18 11:58
19F:→ dusa:所得稅部分 是在你報年度1040的時候填那個form 06/18 11:59
20F:→ dusa:以上所得稅與贈與稅只討論美國部份 不討論台灣部分 06/18 12:00
21F:推 poohsan:感謝!!! 06/19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