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gywiggy (I wonder...)
看板Oversea_Job
標題[北美] 心情很矛盾,給點意見吧!
時間Mon Jul 28 11:12:49 2008
我找到了新工作,但不知道該不該高興...
就在簽了 offer letter,新公司通知律師開始轉換H-1B之後
隔天就爆了大新聞: 公司第二季獲利非常差(打消壞帳等),
將裁員數千人,股利也減少80%,之後也有可能再度集資.
雖然我要進的部門是賺錢的,但有分析師認為若情況再惡化下去,
母公司有可能出售獲利的單位以換取現金.
雖然公司澄清絕無可能,該單位是以後營運的重點,不可能出售,
但世事難料,誰知道呢?
就像在今年以前,該公司一直都是獲利的,且表現相當好,
可以說是本質不錯,但隨著次貸越來越嚴重,終於爆發危機,
不知道救不救得回啊...唉...
我現在考慮的有幾點,就條列我新公司和舊公司的優缺點好了,
請大家給點意見:
新公司優點 -
1) 薪水高了20% (跳槽嘛...) 還有sign-on bonus
2) 有很多升遷的機會 (如果這公司撐得過的話,唉)
3) 新老闆似乎不錯
4) 半年後評估表現,好的話辦綠卡
5) Work/life balance 似乎滿好的,不常加班
新公司缺點 -
1) 不曉得未來會如何, job uncertainty
2) 距離我家比較遠 (30min 車程,好啦不是很遠)
3) 未來的組員似乎不強,比現在的組員還差一點 (這是好也是壞,
好的是我可能是表現最好的一個,壞的是我擔心要幫他們收拾爛攤子;
更有甚者,我擔心如果新公司的employee大多是這種水準的話,公司前途堪慮)
原公司優點 -
1) Job security 相當好,如果不是表現太差應該可以幹一輩子
2) 表現受肯定,應該可以談升遷或加薪 (還是要看大頭怎麼想)
3) 離家超近 (開車約 8min)
原公司缺點 -
1) 薪水低,且相當不公平,表現不一定跟薪水成正比
2) 操到死,晚上或假日常加班
3) 壓力很大,常有緊急事件 (我常想我們又不是 i-banking,為什麼要搞成這樣,
基本上就是上層不在乎老百姓死活就是了)
4) 不太有升遷的機會,因為本部門不是生產單位,相較於公司人數算是相當少.
5) 組員也不怎樣,有時候跟他們工作令我頭很痛. 而且他們如果有錯被發現
都會指責別人,讓人很不齒.
6) 老闆覺得啥事都很簡單,但她做的都是錯的,又愛不懂裝懂,加上搶下屬的功勞...
(其實她很欣賞我啦,我不該說她的壞話,可是這些都是事實...)
我現在在想:我到底該走還是該留呢? Job security對我們這種
沒身份的人來說是很重要,但我要反悔 offer acceptance 嗎?
如果我的原公司慰留我,說 "好! piggywiggy,我們match那個offer,
薪水還有sign-on bonus,而且我們現在就可以幫你辦綠卡..."
那我應該留嗎?
唉唉...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吧...
感恩....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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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207.134.242
※ 編輯: piggywiggy 來自: 24.207.134.242 (07/28 11:25)
1F:推 fatfree:簽了offer letter還來得及嗎? 07/28 11:57
2F:→ piggywiggy:唉,就是這樣頭很痛啊,可是總不想6個月後被裁或怎樣的吧 07/28 12:04
3F:推 pest:被裁是一個,另外好像有規定裁員六個月內公司不能辦員工綠卡? 07/28 13:19
4F:→ piggywiggy:啊?真的嗎?! 真是個bad news... >"< 07/28 13:41
5F:推 ccchen:簽了 offer letter 是沒什麼法律效用,上面都寫 at will 07/28 13:56
6F:→ ccchen:只是圈子就這麼大,收了不去,要好好解釋 07/28 13:57
7F:推 pest:不過反正你六個月後才review綠卡辦與否,應該還好 07/28 14:28
8F:→ pest:另外,我同學去某花花銀行,公司裁員完後剩下員工是加薪的:p 07/28 14:29
9F:→ piggywiggy:我希望像你同學一樣幸運啊...另外,就是這波裁員不知會 07/28 14:50
10F:→ piggywiggy:沿續多久,如果有6個月內不能申請綠卡的規定,那不知會被 07/28 14:51
11F:→ piggywiggy:推遲到什麼時候,唉~總之希望新公司趕緊recover,我不想 07/28 14:52
12F:→ piggywiggy:因為這種原因被逼出境啊...(如果部門被賣然後被解雇) 07/28 14:54
13F:推 willieliao:沒有裁員後6個月不能辦綠卡的硬性規定,只是perm要證 07/28 15:03
14F:→ willieliao:明公司"有需要,有能力支付,並且找不到美國人"來作 07/28 15:04
15F:→ willieliao:這個職位,剛裁員完很難說服勞工局公司真的有這個需求 07/28 15:06
16F:→ willieliao:話說我們公司從2001裁員完用這條擋了所有員工4年,到20 07/28 15:07
17F:→ willieliao:05年底才又恢復辦綠卡(怒) 07/28 15:07
18F:→ piggywiggy:天哪,擋四年...真是慘無人道...(我太誇張了) <(_ _)> 07/28 15:18
19F:→ piggywiggy:不過真的對等了4年的人相當不公平,樓上拍拍 07/28 15:37
20F:推 pest:回w學長,我是看到有裁員後六個月要優先考慮裁員員工的部份 07/28 16:48
22F:推 willieliao:喔喔真的有耶,不過只是優先考慮,你也知道律師會凹;p 07/28 23:06
23F:推 pest:比較麻煩的是要寄信通知他們的樣子,這... 07/29 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