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anCashman (最強⑨番-さるの)
看板Oceanography
標題Re: [問題] 養灘算不算破壞天然海岸?
時間Thu Apr 2 02:39:24 2009
※ 引述《zivchen (從妳背後擁抱)》之銘言:
: 先說養灘,也是發問的主要來源
: 在南迴公路的環評審查中,陳鎮東委員的意見第六條
: 「土石方應優先用於養灘,以有助於安全管理」
: 因此很納悶剩餘土石方可以用於養灘
: http://0rz.tw/Qqack
: 「為達成永續發展之目標,行政院永續會將「維持自然海岸線比例不再降低」列為重要施
: 政目標。」
: 依B大文意,養灘是用於保護該地區民眾(近岸居民)可能受威脅的海岸
: 那這樣的海岸還算是「自然海岸」嗎?
: 那用海堤的方式保護算不算自然海岸?
: 以上疑問來自反蘇花高團體提出的新五大建設:要在花蓮海濱養灘
: 小弟就覺得那不就造成自然海岸的損失了嗎?
: 謝謝
本文不就養灘討論,因為那並非您問題的重點,而形成問題的來源是您
錯誤解讀了城發分署文章的原意:自然海岸線的定義。
對於自然海岸線,我想每個人都可以有自我的定義,因為海岸邊的人類活動太過繁盛,
群聚性的人為活動很難不影響到自然,小至弄個石滬、埋個放流管,大到建港、填海
作機場或渡假村,甚至在河川上游蓋水壩、攔沙壩,都會造成海岸的變遷,所謂的
自然或是達到何種程度始稱為自然,取決於每個人心中的那把尺。以海岸工程的
觀點而言,自然是對比於人工建物的形容詞,所以海堤、漁港、消波塊是代表
非自然地,人工養灘、種植防風林、護灘植批則稱為軟性公法(或稱自然工法),
以如此觀點再次閱讀城發分署的文章,其實就很容易理解了。它把具有"漁港、海岸
公路、海堤、觀光遊憩及海埔地開發"的海岸區域皆視為非自然海岸,不具人工建物
的海岸反之。所以您的問題在於您定義的自然與海岸工程定義的自然有所歧異,若統
一於學界的看法,我想並無任何爭議。
就我印象,新五大建設是縱谷環狀交通網、花蓮輕軌捷運系統、海岸自然景觀的重建、
東岸寬頻網路、花東救難直升機,而其中的自然海岸重建是所有疑問的根源。據花蓮
海岸流失狀況而言,最為嚴重的區域是花蓮港週遭海灘,尤其是南濱的海岸侵蝕狀況
最是嚴重。一切的成因是花蓮港的突堤,依此線索而考慮,想要"完全恢復"原始狀態,
很簡單,把花蓮港撤掉,若加上經濟發展的考量,很抱歉還是回到海岸工程的選擇:
人工建物與軟性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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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早在學習環科之時,教授即闡明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具有某些程度的牴觸,
取決的重點在於民意。工程之本身並無任何錯誤,但可悲的是人性總是貪婪,所有的
煩惱終究是人類自己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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