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lowerkiller (花殺) 看板: ONLINE
標題: [新聞]網路遊戲糾紛多 玩家練功別忘自保
時間: Sat Feb 23 22:03:50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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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
身經百戰的遊戲玩家,除了在虛擬網路練功,
現實世界可別忘了先研讀自保招數;
消基會提醒,發生糾紛時,直接找業者救濟可比報警來得快又有效!
*線上寶物被盜 消基會建議找業者申訴
寒假結束,消基會、地方消保官受理的線上遊戲申訴案件激增,
消基會指出,許多消費者誤以為遊戲寶物被盜得找警方報案,
因為怕麻煩往往放棄權益;事實上,「線上遊戲定型化契約」已有許多保護措施,
消費者練功前應先詳讀。
已有十多年線上遊戲資歷的網路玩家溫子豪昨現身說法,
在學生時代自己的遊戲寶物曾被盜、連遊戲主角也失聯,
但當時因為沒有定型化契約保護,加上不敢跟警方報案、不敢告訴父母,
業者又推說是他的電腦中毒,
讓玩了三年、遊戲主角已達到發光頂級的他瞬間損失數萬元,心中委屈、心痛不已。
消基會監察人徐則鈺說明,如果線上遊戲中的寶物遭盜取,導致虛擬錢幣、道具、經驗值
出現損失,建議不要向警方報案,可透過業者協助通知可能的盜用者於七天內說明,如未
說明,業者就必須協助回復遭不當移轉的寶物等電磁紀錄。但他提醒,前提是消費者有使
用業者提供的免費安全裝置(防盜卡、電話鎖),如果消費者未使用,則業者有權決定是
否回復寶物等電磁紀錄給消費者。
此外,定型化契約也規定業者系統或電磁紀錄一旦受破壞,導致系統不安全、程式有漏洞
時應儘速回復,造成消費者損失也必須負賠償責任。
由於多數業者限制玩家不得使用「外掛程式」,一旦被發現,玩家將被停權,卻因為業者
系統判定失誤,以致可能誤鎖無辜玩家。
徐則鈺提醒,如因外掛程式等問題誤遭停權,一定要向業者申請「遊戲歷程紀錄」,證明
清白,依規定業者保存的遊戲紀錄不得低於三十日,查詢費用以二百元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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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ita30 :為什麼要"建議"不要向警方報案阿? 02/25 00:55
2F:推 Like5566Like:我也想知道 為何不建議報警 02/25 08:35
3F:推 lim3 :請問可以借轉嗎?謝謝@@ 02/25 11:05
4F:→ Mystiera :因為波麗士大人沒辦法幫你索回電磁資料 目的只是追回 02/25 16:16
5F:→ Mystiera :東西的話不需要去浪費行政資源 02/25 16:17
6F:推 pita30 :之前也是被盜 遊戲公司叫我報警他們才會配合 02/26 2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