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9614240 (狂想)
看板NtuDormM4
標題Re: [尋物] 我的鞋子被偷了
時間Thu Nov 29 21:59:25 2007
※ 引述《f9614240 (狂想)》之銘言:
附圖:
http://tw.f4.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28833644
: 大家好,我是男四222寢室的同學。今天中午吃完飯後回到寢室時發覺我的鞋子不見了。
: 我最後一次穿是星期一,我也確定我有把它放回架上,然後就沒再穿它。因此,我判定我
: 的鞋子是被偷了。
: 該雙鞋子的牌子是EVERLAST,高過踝關節的高筒鞋,為偏深偏暗的紅色,鞋底很厚是白色
: ,size約為NIKE鞋子的11號半~12號,鞋帶為黃色配上些許花紋(可能被換掉了)。
: 在買這雙鞋子前,我身陷兩難,一方面因為他很好看我很喜歡它,另一方面由於價格並不
: 便宜所以讓我猶豫不決。加上我平日生活費有限,以當時情況來看我是不應該買的,因為
: 買了會讓我無法過正常生活(例如一天可能吃一餐,一餐只能吃一點點而已)。
: 為了滿足購買的欲望,同時要平衡日常開銷,我選擇了打工。趁著暑假沒有課業壓力兩個
: 月,我靠著打工賺了點小錢,終於在開學前買到了這雙鞋子。
: 今天看到心愛的鞋子被偷走後,我很傷心。
: 傷心的是,心愛的鞋子不見了。
: 傷心的是,辛苦得來的成果,就這樣被粉碎。
: 傷心的是,同樣一雙鞋子,有的人要付出這麼多,為什麼有的人可以不勞而獲拿了就走。
: 這種事情,可能很多人都遭遇過,不過也就是傷心罷了。換成是以前的我,也是會摸摸鼻
: 子自認倒楣,然後不了了之。但是今天我不打算這樣做,我要捍衛我自己的權益,我不能
: 坐視我辛苦的結晶這樣遭受無情的踐踏,這是藐視了我辛苦的成果,我無法忍受。
: 因此,偷竊者,望君自重,我給你兩天的思考時間,請你在2007/11/30本周五放學前,把
: 鞋子放回222寢室的鞋架上。若我在星期五放學後還沒看到,我會將你的偷竊視為不友好
: 行為,屆時若有不利益對待,乃自食惡果。
: 偷竊者,你想想,我都這樣公佈出去了,聰明的你應該知道這雙鞋子對我來說有多重要,
: 你應該也知道我也不會輕易就此罷休。既然這樣,你敢穿出去嗎?穿出去後你不會覺得良
: 心不安嗎?你不會怕突然有一個人過來跟你說那雙鞋子是我的?你可以否認,但是你的否認
: 將站在不穩固的基礎上,相信你自己也會心慌。你可能選擇另外一種方法,放在寢室不穿
: 出去,但是這樣不就失去了鞋子的意義嗎?除非你是有意收藏鞋子,不然有了一雙鞋子結
: 果老是不穿,豈不自討沒趣?
: 我相信你是個理性的人,能住到男四,也證明了你有一定的得失利害判斷能力。也許你並
: 沒有出於惡意,可能也只是一時興起順手牽羊,只是你不知道你的偷竊對我影響多大而已
: 。希望你儘速將鞋子放回222寢室的鞋架上,只要我在星期五放學前看到了,我就不會加
: 以追究。但是一旦你自甘墮落,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氣。
: 最後也誠心希望各位男四的同學協助尋找該雙鞋子的下落,若有任何相關訊息,請寄站內
: 信或直接至222寢室。找到鞋子者另有重賞,望各位撥冗相助,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