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9614240 (狂想)
看板NtuDormM4
标题Re: [寻物] 我的鞋子被偷了
时间Thu Nov 29 21:59:25 2007
※ 引述《f9614240 (狂想)》之铭言:
附图:
http://tw.f4.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28833644
: 大家好,我是男四222寝室的同学。今天中午吃完饭後回到寝室时发觉我的鞋子不见了。
: 我最後一次穿是星期一,我也确定我有把它放回架上,然後就没再穿它。因此,我判定我
: 的鞋子是被偷了。
: 该双鞋子的牌子是EVERLAST,高过踝关节的高筒鞋,为偏深偏暗的红色,鞋底很厚是白色
: ,size约为NIKE鞋子的11号半~12号,鞋带为黄色配上些许花纹(可能被换掉了)。
: 在买这双鞋子前,我身陷两难,一方面因为他很好看我很喜欢它,另一方面由於价格并不
: 便宜所以让我犹豫不决。加上我平日生活费有限,以当时情况来看我是不应该买的,因为
: 买了会让我无法过正常生活(例如一天可能吃一餐,一餐只能吃一点点而已)。
: 为了满足购买的欲望,同时要平衡日常开销,我选择了打工。趁着暑假没有课业压力两个
: 月,我靠着打工赚了点小钱,终於在开学前买到了这双鞋子。
: 今天看到心爱的鞋子被偷走後,我很伤心。
: 伤心的是,心爱的鞋子不见了。
: 伤心的是,辛苦得来的成果,就这样被粉碎。
: 伤心的是,同样一双鞋子,有的人要付出这麽多,为什麽有的人可以不劳而获拿了就走。
: 这种事情,可能很多人都遭遇过,不过也就是伤心罢了。换成是以前的我,也是会摸摸鼻
: 子自认倒楣,然後不了了之。但是今天我不打算这样做,我要扞卫我自己的权益,我不能
: 坐视我辛苦的结晶这样遭受无情的践踏,这是藐视了我辛苦的成果,我无法忍受。
: 因此,偷窃者,望君自重,我给你两天的思考时间,请你在2007/11/30本周五放学前,把
: 鞋子放回222寝室的鞋架上。若我在星期五放学後还没看到,我会将你的偷窃视为不友好
: 行为,届时若有不利益对待,乃自食恶果。
: 偷窃者,你想想,我都这样公布出去了,聪明的你应该知道这双鞋子对我来说有多重要,
: 你应该也知道我也不会轻易就此罢休。既然这样,你敢穿出去吗?穿出去後你不会觉得良
: 心不安吗?你不会怕突然有一个人过来跟你说那双鞋子是我的?你可以否认,但是你的否认
: 将站在不稳固的基础上,相信你自己也会心慌。你可能选择另外一种方法,放在寝室不穿
: 出去,但是这样不就失去了鞋子的意义吗?除非你是有意收藏鞋子,不然有了一双鞋子结
: 果老是不穿,岂不自讨没趣?
: 我相信你是个理性的人,能住到男四,也证明了你有一定的得失利害判断能力。也许你并
: 没有出於恶意,可能也只是一时兴起顺手牵羊,只是你不知道你的偷窃对我影响多大而已
: 。希望你尽速将鞋子放回222寝室的鞋架上,只要我在星期五放学前看到了,我就不会加
: 以追究。但是一旦你自甘堕落,那就不要怪我不客气。
: 最後也诚心希望各位男四的同学协助寻找该双鞋子的下落,若有任何相关讯息,请寄站内
: 信或直接至222寝室。找到鞋子者另有重赏,望各位拨冗相助,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1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