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hyaussie ()
看板NtuDormF2
標題Re: [公告] 本校舊生、延畢生申請住宿辦法變更
時間Tue Jan 9 17:48:03 2007
再請問教官一下
我的學號是92開頭
也就是今年應該是大四
但因為轉系 所以今年其實是大三
您所謂的可住至"修業年限"
是針對轉系之前而言
還是轉系後?
所以我還可能繼續住宿嗎?
另外 我有輔系也已修過三分之一
可以申請繼續住宿嗎?
另外 公告裡寫的"舊生和延畢生" 是指新申請住宿的"舊生和延畢生"
還是指目前已經有在住宿的"舊生和延畢生"?
對於已經在住宿的舊生 96學年度將成為延畢生的人 適用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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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22.141
※ 編輯: cathyaussie 來自: 140.112.222.141 (01/0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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