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hyaussie ()
看板NtuDormF2
标题Re: [公告] 本校旧生、延毕生申请住宿办法变更
时间Tue Jan 9 17:48:03 2007
再请问教官一下
我的学号是92开头
也就是今年应该是大四
但因为转系 所以今年其实是大三
您所谓的可住至"修业年限"
是针对转系之前而言
还是转系後?
所以我还可能继续住宿吗?
另外 我有辅系也已修过三分之一
可以申请继续住宿吗?
另外 公告里写的"旧生和延毕生" 是指新申请住宿的"旧生和延毕生"
还是指目前已经有在住宿的"旧生和延毕生"?
对於已经在住宿的旧生 96学年度将成为延毕生的人 适用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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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cathyaussie 来自: 140.112.222.141 (01/09 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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