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f1manager (珍惜與感恩)
看板NtuDormF1
標題[公告]寢室內請勿放置或使用炊具(及其他違規電器用品)
時間Tue Feb 15 09:27:05 2011
Dear all~
住宿管理規定:第十九條第三款與第八款~
請勿於寢室內放置或使用炊具(如電鍋.烤箱.烤麵包機.微波爐
等等的炊具)或冬天使用電毯.電暖器等,一經發現是要勒令退
宿的喔,同學請在1樓烹調區炊煮.
另外提醒各位舍胞,記得使用有控制電源開關合格的電源線
如有舍胞知到哪位使用違規電器用品, 歡迎來向我檢舉,共同
維護宿舍所有住宿生的安全!感恩喔~*
輔導員 佳容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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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221.44
1F:推 rosemary121:請問...禁止在寢室內 那拿到交誼廳等公共區域就可以嗎 02/16 01:58
2F:→ ntuf1manager:放置於1樓烹調區與使用都OK喔~* 02/16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