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tuf1manager (珍惜与感恩)
看板NtuDormF1
标题[公告]寝室内请勿放置或使用炊具(及其他违规电器用品)
时间Tue Feb 15 09:27:05 2011
Dear all~
住宿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三款与第八款~
请勿於寝室内放置或使用炊具(如电锅.烤箱.烤面包机.微波炉
等等的炊具)或冬天使用电毯.电暖器等,一经发现是要勒令退
宿的喔,同学请在1楼烹调区炊煮.
另外提醒各位舍胞,记得使用有控制电源开关合格的电源线
如有舍胞知到哪位使用违规电器用品, 欢迎来向我检举,共同
维护宿舍所有住宿生的安全!感恩喔~*
辅导员 佳容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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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21.44
1F:推 rosemary121:请问...禁止在寝室内 那拿到交谊厅等公共区域就可以吗 02/16 01:58
2F:→ ntuf1manager:放置於1楼烹调区与使用都OK喔~* 02/16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