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uramaki (楊梅曲家瑞)
看板NightLife
標題Re: [公告] 聲明啟示
時間Tue Dec 16 13:29:46 2014
※ 引述《yowdee (可樂)》之銘言:
: 聲明啟示:
: 有關板友2013.08.02起,迄今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所張貼之相關貼文
: 對本人所做不實指摘,已造成本人名譽受損。
: 將此提起刑法公然侮辱及誹謗等罪告訴
: 並且會近期張貼證實本人已提出法律訴訟證明
: 本人望請依照法律訴訟之真實性為解釋大綱
: 待請版務組回報其問題性。
: 由於將以法律途徑處理其事物 本人在此聲明 不再多做回應。
安安
事隔一年多
姐被告是因為說了一大堆實話﹨(╯▽╰)∕
感謝黃檢察官 感謝司法公正捍衛我們大家的言論自由啊啊啊啊啊
該遮的個資都遮了 只有留下PTT ID以及當事人的姓方便大家閱讀
http://ppt.cc/D2T-
總而言之 就是不起訴啦
夜版營利法院認證get!!!!!!!!!!!!!!
最後 請大家用詞理性
不要再進警局去做筆錄然後見檢察官了\⊙▽⊙/
小心釣魚<(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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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7.56.228.37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NightLife/M.1418707790.A.F84.html
1F:推 AJAYS: 頭推 檢察官認證揪團營利 12/16 13:47
※ AJAYS:轉錄至看板 L_Recreation 12/16 13:50
謝板主大人~
2F:→ jjlove22: 原po正妹 12/16 14:35
這話就言重了~
3F:推 MOMOLC: 我看到某人生日被特別標記啊 12/16 14:37
唉呀 我不是故意der(?)
4F:推 hateOnas: 好多空白 12/16 15:28
個資問題太敏感惹~
5F:推 mizzy: 我看到第六頁就被一堆咬文嚼字氣到腦中風了 12/16 15:37
6F:→ mizzy: 為什麼他們不能寫白話一點啦繞來繞去的!!!!!! 12/16 15:37
文青der概念
7F:推 mizzy: 文青都讓我快青光眼了 12/16 15:44
XDDDDD
8F:推 XiaoBaoLa: 遲來的正義 12/16 15:46
寶哥你是不是又要跟____相見歡了XDDDDDDDD
9F:推 XiaoBaoLa: 唉唷,楚楚,沒事啦,又沒怎樣啊XDD 12/16 16:07
人家想聽詳情啦XDDDDDDDDDDDD
10F:→ bukkake0103: 那把我的推文刪掉吧,我好像應該用站內信講的@_@ 我 12/16 16:18
11F:→ bukkake0103: 笨了 12/16 16:18
我們裝做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就好~
12F:推 XiaoBaoLa: 名字地址身分證號都遮蔽了,應該沒問題才對 12/16 16:20
我來回看了三遍以上 還好沒有漏掉的
※ 編輯: Miuramaki (117.56.228.37), 12/16/2014 16:23:24
13F:→ bukkake0103: 但大家都知道原告是誰啊而且不少人跟過他的團,小心 12/16 16:25
14F:→ bukkake0103: 點比較保險 12/16 16:25
15F:推 sukai1010: 為什麼一點要強調某人生日呢XDDDD 12/16 17:08
16F:推 majajami: \楚神/ \楚神/ \楚神/ \楚神/ 12/16 17:33
17F:→ majajami: 李男生日準備跟ash一起受屎~~ 12/16 17:34
18F:→ sukai1010: 有有我的事了=_= 12/16 17:39
19F:推 sloo: Ash受死!! 12/16 18:03
※ KOTD:轉錄至看板 KOTDFansClub 12/16 19:10
20F:→ hugomo: sukai1010是ash,那majajami跟sloo是誰啊? 12/16 19:25
21F:→ hugomo: 聽說某人是2月16日~ 12/16 19:29
22F:→ hyde3: maja有去12/13的查理團?不會抽菸又愛抽最後喝掛? 12/16 19:49
23F:推 sukai1010: 還好不是我 12/16 19:59
24F:→ capitalofz: 不起訴是指妨礙名譽不起訴 不是認證營利 12/16 20:54
25F:→ capitalofz: 而且你不是營利共犯嗎? 12/16 20:55
26F:→ Miuramaki: 抱歉 當初他覺得營利部分我們妨害他名譽 12/16 20:57
27F:→ Miuramaki: 但檢察官認證了 大家口供都一樣 12/16 20:58
28F:→ Miuramaki: 樣 12/16 20:58
29F:→ Miuramaki: 你之前說我營利 然後呢?我有出面道歉 我沒有不承認 12/16 20:58
30F:→ Miuramaki: 之前的文還在 你還有推文 記得嗎 12/16 20:59
31F:→ Miuramaki: 你要我道歉說清楚 你也回了 12/16 21:00
32F:→ Miuramaki: → capitalofz 08/09 22:07 感謝說明 12/16 21:00
33F:→ Miuramaki: 不是嗎 12/16 21:00
34F:→ Miuramaki: 最後 營利的錢沒有納入我本人口袋裡 12/16 21:02
35F:→ capitalofz: 是啊 我都記得啊 你想表達什麼? 12/16 21:04
36F:→ capitalofz: 你欺騙版友幫人營利 但是沒賺錢這樣? 12/16 21:04
37F:推 hugomo: 所謂的「不實指摘」並未成立~用真實發生的事說別人妨礙名 12/16 21:11
38F:→ hugomo: 譽,是想當然的無法起訴的,如此而已。非必要爭論就別了吧 12/16 21:11
39F:→ hugomo: ~現在夠「熱鬧」了! 12/16 21:11
40F:→ capitalofz: 對阿 以前還蠻挺夜板的 覺得揪揪團沒什麼問題 12/16 21:15
41F:推 majajami: 呃 查理是誰我根本沒跟過哈哈 而且板上應該沒人看我喝醉 12/16 21:15
42F:→ majajami: 過xd 12/16 21:15
43F:→ capitalofz: 不如禁揪團好了 免得這些老鼠屎搞壞名聲 還裝正直清高 12/16 21:16
44F:推 sukai1010: 我我我 我看過 12/16 21:23
45F:→ sukai1010: 覺得cap只是為禁揪而禁揪 12/16 21:24
46F:推 MOMOLC: 要禁揪你可以跟版主提議哦 12/16 21:33
47F:推 capitalofz: 幫sukai推一下 你可以爬爬我的文章 以前都是支持揪團 12/16 21:34
48F:推 majajami: 真的有人認為自己小清新一直要戰欸哈哈哈 12/16 21:35
49F:→ capitalofz: 只是跟不少老板友一樣覺得心寒和累了 揪團爭議多又大 12/16 21:35
50F:推 MOMOLC: 如果有什麼建議可以讓夜板更好都可以跟版主建議,推文他可 12/16 21:35
51F:→ MOMOLC: 能會沒注意到 12/16 21:35
52F:→ capitalofz: MOMOLC 謝謝 有時間會寫個信或發文 12/16 21:36
53F:→ capitalofz: 真的很遺憾夜板只有在揪團爭議時 人數才會破2.30... 12/16 21:38
54F:推 MOMOLC: 是啊...有同感 12/16 21:39
55F:推 sukai1010: 禁揪的話跟直接關板差不多了吧=_= 12/16 21:41
56F:推 MOMOLC: 還是可以散客揪伴去吧? 12/16 21:45
57F:推 sukai1010: 不是每個人都有一堆愛跑夜店又有錢花的朋友 12/16 21:46
58F:→ snoopywei: 不要禁止,很孤單內。 12/16 22:01
59F:→ AJAYS: 偶都有在看阿(偷瞄 12/16 22:53
60F:→ sloo: 不是每個人都有一堆愛跑夜店又有錢花的朋友 哈哈哈哈 12/17 00:20
61F:推 hugomo: 其實禁揪包廂不會等於關板那麼嚴重~ 12/17 07:07
62F:推 hugomo: 但基本上遊戲規則清楚即可~其實板規已有明文規定一些事囉 12/17 07:15
63F:推 terry66: 哈哈,又熱鬧囉??早說過了嘛,板廢ㄧ廢吧 12/17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