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uramaki (杨梅曲家瑞)
看板NightLife
标题Re: [公告] 声明启示
时间Tue Dec 16 13:29:46 2014
※ 引述《yowdee (可乐)》之铭言:
: 声明启示:
: 有关板友2013.08.02起,迄今在台大批踢踢实业坊所张贴之相关贴文
: 对本人所做不实指摘,已造成本人名誉受损。
: 将此提起刑法公然侮辱及诽谤等罪告诉
: 并且会近期张贴证实本人已提出法律诉讼证明
: 本人望请依照法律诉讼之真实性为解释大纲
: 待请版务组回报其问题性。
: 由於将以法律途径处理其事物 本人在此声明 不再多做回应。
安安
事隔一年多
姐被告是因为说了一大堆实话﹨(╯▽╰)∕
感谢黄检察官 感谢司法公正扞卫我们大家的言论自由啊啊啊啊啊
该遮的个资都遮了 只有留下PTT ID以及当事人的姓方便大家阅读
http://ppt.cc/D2T-
总而言之 就是不起诉啦
夜版营利法院认证get!!!!!!!!!!!!!!
最後 请大家用词理性
不要再进警局去做笔录然後见检察官了\⊙▽⊙/
小心钓鱼<(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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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7.56.228.37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NightLife/M.1418707790.A.F84.html
1F:推 AJAYS: 头推 检察官认证揪团营利 12/16 13:47
※ AJAYS:转录至看板 L_Recreation 12/16 13:50
谢板主大人~
2F:→ jjlove22: 原po正妹 12/16 14:35
这话就言重了~
3F:推 MOMOLC: 我看到某人生日被特别标记啊 12/16 14:37
唉呀 我不是故意der(?)
4F:推 hateOnas: 好多空白 12/16 15:28
个资问题太敏感惹~
5F:推 mizzy: 我看到第六页就被一堆咬文嚼字气到脑中风了 12/16 15:37
6F:→ mizzy: 为什麽他们不能写白话一点啦绕来绕去的!!!!!! 12/16 15:37
文青der概念
7F:推 mizzy: 文青都让我快青光眼了 12/16 15:44
XDDDDD
8F:推 XiaoBaoLa: 迟来的正义 12/16 15:46
宝哥你是不是又要跟____相见欢了XDDDDDDDD
9F:推 XiaoBaoLa: 唉唷,楚楚,没事啦,又没怎样啊XDD 12/16 16:07
人家想听详情啦XDDDDDDDDDDDD
10F:→ bukkake0103: 那把我的推文删掉吧,我好像应该用站内信讲的@_@ 我 12/16 16:18
11F:→ bukkake0103: 笨了 12/16 16:18
我们装做什麽事情都没有发生就好~
12F:推 XiaoBaoLa: 名字地址身分证号都遮蔽了,应该没问题才对 12/16 16:20
我来回看了三遍以上 还好没有漏掉的
※ 编辑: Miuramaki (117.56.228.37), 12/16/2014 16:23:24
13F:→ bukkake0103: 但大家都知道原告是谁啊而且不少人跟过他的团,小心 12/16 16:25
14F:→ bukkake0103: 点比较保险 12/16 16:25
15F:推 sukai1010: 为什麽一点要强调某人生日呢XDDDD 12/16 17:08
16F:推 majajami: \楚神/ \楚神/ \楚神/ \楚神/ 12/16 17:33
17F:→ majajami: 李男生日准备跟ash一起受屎~~ 12/16 17:34
18F:→ sukai1010: 有有我的事了=_= 12/16 17:39
19F:推 sloo: Ash受死!! 12/16 18:03
※ KOTD:转录至看板 KOTDFansClub 12/16 19:10
20F:→ hugomo: sukai1010是ash,那majajami跟sloo是谁啊? 12/16 19:25
21F:→ hugomo: 听说某人是2月16日~ 12/16 19:29
22F:→ hyde3: maja有去12/13的查理团?不会抽菸又爱抽最後喝挂? 12/16 19:49
23F:推 sukai1010: 还好不是我 12/16 19:59
24F:→ capitalofz: 不起诉是指妨碍名誉不起诉 不是认证营利 12/16 20:54
25F:→ capitalofz: 而且你不是营利共犯吗? 12/16 20:55
26F:→ Miuramaki: 抱歉 当初他觉得营利部分我们妨害他名誉 12/16 20:57
27F:→ Miuramaki: 但检察官认证了 大家口供都一样 12/16 20:58
28F:→ Miuramaki: 样 12/16 20:58
29F:→ Miuramaki: 你之前说我营利 然後呢?我有出面道歉 我没有不承认 12/16 20:58
30F:→ Miuramaki: 之前的文还在 你还有推文 记得吗 12/16 20:59
31F:→ Miuramaki: 你要我道歉说清楚 你也回了 12/16 21:00
32F:→ Miuramaki: → capitalofz 08/09 22:07 感谢说明 12/16 21:00
33F:→ Miuramaki: 不是吗 12/16 21:00
34F:→ Miuramaki: 最後 营利的钱没有纳入我本人口袋里 12/16 21:02
35F:→ capitalofz: 是啊 我都记得啊 你想表达什麽? 12/16 21:04
36F:→ capitalofz: 你欺骗版友帮人营利 但是没赚钱这样? 12/16 21:04
37F:推 hugomo: 所谓的「不实指摘」并未成立~用真实发生的事说别人妨碍名 12/16 21:11
38F:→ hugomo: 誉,是想当然的无法起诉的,如此而已。非必要争论就别了吧 12/16 21:11
39F:→ hugomo: ~现在够「热闹」了! 12/16 21:11
40F:→ capitalofz: 对阿 以前还蛮挺夜板的 觉得揪揪团没什麽问题 12/16 21:15
41F:推 majajami: 呃 查理是谁我根本没跟过哈哈 而且板上应该没人看我喝醉 12/16 21:15
42F:→ majajami: 过xd 12/16 21:15
43F:→ capitalofz: 不如禁揪团好了 免得这些老鼠屎搞坏名声 还装正直清高 12/16 21:16
44F:推 sukai1010: 我我我 我看过 12/16 21:23
45F:→ sukai1010: 觉得cap只是为禁揪而禁揪 12/16 21:24
46F:推 MOMOLC: 要禁揪你可以跟版主提议哦 12/16 21:33
47F:推 capitalofz: 帮sukai推一下 你可以爬爬我的文章 以前都是支持揪团 12/16 21:34
48F:推 majajami: 真的有人认为自己小清新一直要战欸哈哈哈 12/16 21:35
49F:→ capitalofz: 只是跟不少老板友一样觉得心寒和累了 揪团争议多又大 12/16 21:35
50F:推 MOMOLC: 如果有什麽建议可以让夜板更好都可以跟版主建议,推文他可 12/16 21:35
51F:→ MOMOLC: 能会没注意到 12/16 21:35
52F:→ capitalofz: MOMOLC 谢谢 有时间会写个信或发文 12/16 21:36
53F:→ capitalofz: 真的很遗憾夜板只有在揪团争议时 人数才会破2.30... 12/16 21:38
54F:推 MOMOLC: 是啊...有同感 12/16 21:39
55F:推 sukai1010: 禁揪的话跟直接关板差不多了吧=_= 12/16 21:41
56F:推 MOMOLC: 还是可以散客揪伴去吧? 12/16 21:45
57F:推 sukai1010: 不是每个人都有一堆爱跑夜店又有钱花的朋友 12/16 21:46
58F:→ snoopywei: 不要禁止,很孤单内。 12/16 22:01
59F:→ AJAYS: 偶都有在看阿(偷瞄 12/16 22:53
60F:→ sloo: 不是每个人都有一堆爱跑夜店又有钱花的朋友 哈哈哈哈 12/17 00:20
61F:推 hugomo: 其实禁揪包厢不会等於关板那麽严重~ 12/17 07:07
62F:推 hugomo: 但基本上游戏规则清楚即可~其实板规已有明文规定一些事罗 12/17 07:15
63F:推 terry66: 哈哈,又热闹罗??早说过了嘛,板废ㄧ废吧 12/17 0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