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dricer (○小小紅酒商●)
看板NightLife
標題Re: [認真] 板規適當性??與討論可否修正!!?
時間Tue May 5 06:33:45 2009
阿紫真辛苦
看到你po了一大篇卻有人在底下論述民主為何物
對一個念政治多年的人來說
民主的好壞至今還沒有人敢評論
但卻可以很肯定的是
民主很容易造成國家負債的快速累積
呵 不過這題外話了
說到底
大家想聊的還是「法」(也就是板規)該不該訂得更嚴
就個人對法治社會的小小研究發現
法律訂的細膩與否並不一定會增加法律約束的效果
主要關鍵仍在兩部份
一是事前制訂法律的人
一是事後裁決法律的人
就制訂法律的人來說
如果法律訂的越細
他們就越痛苦
因為他們制訂的法律永遠趕不上人類衍生出更新的問題
這樣的例子在世界各國的國會中堆積如山等待通過的法案就能略知一二
相反的
法律訂的越原則性
雖然多了許多解釋的空間
但如果有一個大家都認為公正的單位來進行事後裁決和解釋的話(例如法院、大法官)
那就很容易讓多數人信服
回到板上的問題
如果板上的板眾認為要制定一個很詳細的板規
那麼眼前就一個很大的問題要解決
那就是誰來訂?怎麼訂?
請問板上有三權分立的單位編制嗎?
有具代表板眾的民意代表嗎?
再問的更深入一點
板上的固定民意基礎在哪?
一個網路的討論板上
不發聲的人肯定是大多數
但不代表他們就一定認同發聲的人
發聲的人不一定代表主流意見
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他比較敢發言
既然如此
與其為了不確定是否為主流意見的意見
而大費周張地制定一份可能計劃趕不上變化的板規
何不讓我們回到主體社會的基本面─中華民國憲法與相關法律?
再加上一些學術網路避免商業行為的站方規範
何必要在這小小的板上再多加累贅呢?
一個網路的討論板
最重要的規範就是言論自由
言論自由不僅僅只包含發言人的發言自由
還包括想看這些言論的人的自由
你不想看揪妹文?
不想看某個固定板友的耍嗨文?
不想看一行文?
沒關係,你有選擇不看的自由
但你沒有不讓別人看的自由
有女生就想看純揪妹文
可能她想碰碰運氣、釣釣凱子、玩玩免錢的
你憑什麼否定她得到這樣資訊的自由?
至於她可能倒楣碰到大色狼而因此賠了夫人又折兵
再回到這個板上哭訴那也是她的自由
你可以安慰她、同情她、笑她或嗤之以鼻也是你的自由
只要你不要人身攻擊就好
因為這樣就違法了
除此之外,為什麼要禁止?
有人就是喜歡看板友耍嗨感染一下歡樂
看看有沒有機會在點名文裡記住幾個好咖
或著是貨比三家選定他覺得最好玩的團來跟
你憑什麼不讓人家有獲得這份資訊的自由?
有的人寫一行文
可能是他的鍵盤上的X壞了
又剛好他窮到沒錢換新的鍵盤
又或者他不善言詞腦容量只想得出一句話
卻偏偏很想參與討論、表達意見
你不想看可以選擇不要看
但你沒有不讓人家發言的自由
X鍵壞+一身窮+不善言詞也不是他願意的呀
這樣的人我們不是更應該同情他嗎?
這裡是夜生活板
顧名思義只要跟夜生活有關的話題都可以討論
只要不違背中華民國的法律
只要不違反主站方經營者的要求
何必管人家要說啥?
今天一人東一句不開心就訂一條板規
明天又西一句不開心就再訂一條
訂到民國兩百年也訂不完
更重要的是...訂完了搞不好還沒人看不也等於白訂?
跟生活息息相關的刑法、民法都不見得人人讀過一遍
何況只是一個學術網站上的一個討論板的板規?
再者,板規訂的越繁瑣只是更容易限制想發言人的念頭
到後來沒人想來發言
沒有文章便沒人想看
最後板上裊無人煙
訂這麼多板規又有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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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01.103
1F:推 hoyo:推! 05/05 07:20
2F:→ Csir:其實我想說的是 人性本X 所以再嚴的法規還是有人能鑽漏洞 05/05 07:29
3F:→ Csir:不過要人類改變天生的本性是不可能 所以無解 05/05 07:30
4F:→ Csir:我不是一竿子打翻一條船 我是直接打翻全人類 05/05 07:30
5F:推 Csir:所以不用想訂到超細或超嚴 這太難了 因為人類畢竟還有有雙眼 05/05 07:34
6F:→ Csir:那種鑽露洞或變相揪妹文 你知我知獨眼龍也知道 05/05 07:35
7F:→ Csir:剩下就是交給女生看她們要不要跟而已 05/05 07:36
8F:推 HatasonJa:民主也是要建立在法制之上啊.又不是都可以胡搞瞎搞 05/05 08:41
9F:→ HatasonJa:約不約制本來就是兩面刀.如果一堆亂版的人我相信板上 05/05 08:42
10F:→ HatasonJa:是人煙稀少 05/05 08:43
11F:→ IsuYashiro:真要說玩民主 那來投票看要不要把某正義魔人丟進水桶? 05/05 09:06
12F:推 commcomm:推水哥~大家真嗨...一大早不睡呢..XDXD 05/05 09:13
13F:推 gasiacruise:原PO寫的非常的好 PUSH 05/05 09:38
14F:推 df0:水哥該不會又偷喝紅酒打文章吧.....還有刑法打錯字了 05/05 09:39
15F:推 thekide:我覺得在某種大多數人認同的基礎規範下運行就夠了 05/05 10:01
16F:→ thekide:訂太細並沒有太多好處 就當作言論的一部分吧 但是還是可以 05/05 10:02
17F:→ thekide:討論像是前面的某些文章的論點 相信多少也有助改善風氣 05/05 10:03
18F:推 sexyhbk:咦???????辦公室的酒怎麼又少了?????????? 05/05 10:04
19F:推 YOLATENGO: 推 理性討論 以及 回歸憲法精神和法律 05/05 10:34
20F:推 justforfreed:推~ 少有的理性文章耶~~ 05/05 11:40
21F:推 waydi: "刑"法 XD 05/05 13:56
22F:→ cedricer:睡覺時間到了果然會眼花...^^" 05/05 15:07
※ 編輯: cedricer 來自: 114.45.55.30 (05/05 16:56)
23F:→ eeee3333eeee:哇 是水姐姐耶! 水姐姐超正的! 推一個! 05/05 17:35
24F:推 YOLATENGO: 繁「瑣」。XD 05/05 17:37
※ 編輯: cedricer 來自: 114.45.55.30 (05/05 17:55)
25F:推 leo0811:終於有可以推的文章 05/05 18:06
26F:推 pxhidexq:不能同意水葛格更多 05/05 19:23
27F:推 killermoon:本篇已闡述本板治板原則=自重自愛自律. 05/05 20:19
28F:推 pockybar:就你最棒...這篇是整個系列最中肯的了 05/06 01:13
29F:→ pockybar:您看不慣別人po的一行文揪妹文不爬文 05/06 01:15
30F:→ pockybar:難道大家都會很喜歡您的文章嗎 05/06 01:15
31F:推 pockybar:如果有人不喜歡看心得文~是不是也可以說出類似 05/06 01:21
32F:→ pockybar:要PO 心得文去心得版PO啊 這裡是夜店板之類的話了 05/06 01:21
33F:推 mizzy:嗯 推一下!! 05/06 01:29
34F:推 MeiBB:推推~ 05/13 01:34
35F:→ cedricer:樓上的似乎很久不見了...^^ 05/13 16:40
36F:推 Jah:大推,ptt很多版的版主都應該看看這篇 06/18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