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edricer (○小小红酒商●)
看板NightLife
标题Re: [认真] 板规适当性??与讨论可否修正!!?
时间Tue May 5 06:33:45 2009
阿紫真辛苦
看到你po了一大篇却有人在底下论述民主为何物
对一个念政治多年的人来说
民主的好坏至今还没有人敢评论
但却可以很肯定的是
民主很容易造成国家负债的快速累积
呵 不过这题外话了
说到底
大家想聊的还是「法」(也就是板规)该不该订得更严
就个人对法治社会的小小研究发现
法律订的细腻与否并不一定会增加法律约束的效果
主要关键仍在两部份
一是事前制订法律的人
一是事後裁决法律的人
就制订法律的人来说
如果法律订的越细
他们就越痛苦
因为他们制订的法律永远赶不上人类衍生出更新的问题
这样的例子在世界各国的国会中堆积如山等待通过的法案就能略知一二
相反的
法律订的越原则性
虽然多了许多解释的空间
但如果有一个大家都认为公正的单位来进行事後裁决和解释的话(例如法院、大法官)
那就很容易让多数人信服
回到板上的问题
如果板上的板众认为要制定一个很详细的板规
那麽眼前就一个很大的问题要解决
那就是谁来订?怎麽订?
请问板上有三权分立的单位编制吗?
有具代表板众的民意代表吗?
再问的更深入一点
板上的固定民意基础在哪?
一个网路的讨论板上
不发声的人肯定是大多数
但不代表他们就一定认同发声的人
发声的人不一定代表主流意见
但至少可以肯定的是他比较敢发言
既然如此
与其为了不确定是否为主流意见的意见
而大费周张地制定一份可能计划赶不上变化的板规
何不让我们回到主体社会的基本面─中华民国宪法与相关法律?
再加上一些学术网路避免商业行为的站方规范
何必要在这小小的板上再多加累赘呢?
一个网路的讨论板
最重要的规范就是言论自由
言论自由不仅仅只包含发言人的发言自由
还包括想看这些言论的人的自由
你不想看揪妹文?
不想看某个固定板友的耍嗨文?
不想看一行文?
没关系,你有选择不看的自由
但你没有不让别人看的自由
有女生就想看纯揪妹文
可能她想碰碰运气、钓钓凯子、玩玩免钱的
你凭什麽否定她得到这样资讯的自由?
至於她可能倒楣碰到大色狼而因此赔了夫人又折兵
再回到这个板上哭诉那也是她的自由
你可以安慰她、同情她、笑她或嗤之以鼻也是你的自由
只要你不要人身攻击就好
因为这样就违法了
除此之外,为什麽要禁止?
有人就是喜欢看板友耍嗨感染一下欢乐
看看有没有机会在点名文里记住几个好咖
或着是货比三家选定他觉得最好玩的团来跟
你凭什麽不让人家有获得这份资讯的自由?
有的人写一行文
可能是他的键盘上的X坏了
又刚好他穷到没钱换新的键盘
又或者他不善言词脑容量只想得出一句话
却偏偏很想参与讨论、表达意见
你不想看可以选择不要看
但你没有不让人家发言的自由
X键坏+一身穷+不善言词也不是他愿意的呀
这样的人我们不是更应该同情他吗?
这里是夜生活板
顾名思义只要跟夜生活有关的话题都可以讨论
只要不违背中华民国的法律
只要不违反主站方经营者的要求
何必管人家要说啥?
今天一人东一句不开心就订一条板规
明天又西一句不开心就再订一条
订到民国两百年也订不完
更重要的是...订完了搞不好还没人看不也等於白订?
跟生活息息相关的刑法、民法都不见得人人读过一遍
何况只是一个学术网站上的一个讨论板的板规?
再者,板规订的越繁琐只是更容易限制想发言人的念头
到後来没人想来发言
没有文章便没人想看
最後板上袅无人烟
订这麽多板规又有何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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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酒‧台北‧夜生活 ─────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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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68.101.103
1F:推 hoyo:推! 05/05 07:20
2F:→ Csir:其实我想说的是 人性本X 所以再严的法规还是有人能钻漏洞 05/05 07:29
3F:→ Csir:不过要人类改变天生的本性是不可能 所以无解 05/05 07:30
4F:→ Csir:我不是一竿子打翻一条船 我是直接打翻全人类 05/05 07:30
5F:推 Csir:所以不用想订到超细或超严 这太难了 因为人类毕竟还有有双眼 05/05 07:34
6F:→ Csir:那种钻露洞或变相揪妹文 你知我知独眼龙也知道 05/05 07:35
7F:→ Csir:剩下就是交给女生看她们要不要跟而已 05/05 07:36
8F:推 HatasonJa:民主也是要建立在法制之上啊.又不是都可以胡搞瞎搞 05/05 08:41
9F:→ HatasonJa:约不约制本来就是两面刀.如果一堆乱版的人我相信板上 05/05 08:42
10F:→ HatasonJa:是人烟稀少 05/05 08:43
11F:→ IsuYashiro:真要说玩民主 那来投票看要不要把某正义魔人丢进水桶? 05/05 09:06
12F:推 commcomm:推水哥~大家真嗨...一大早不睡呢..XDXD 05/05 09:13
13F:推 gasiacruise:原PO写的非常的好 PUSH 05/05 09:38
14F:推 df0:水哥该不会又偷喝红酒打文章吧.....还有刑法打错字了 05/05 09:39
15F:推 thekide:我觉得在某种大多数人认同的基础规范下运行就够了 05/05 10:01
16F:→ thekide:订太细并没有太多好处 就当作言论的一部分吧 但是还是可以 05/05 10:02
17F:→ thekide:讨论像是前面的某些文章的论点 相信多少也有助改善风气 05/05 10:03
18F:推 sexyhbk:咦???????办公室的酒怎麽又少了?????????? 05/05 10:04
19F:推 YOLATENGO: 推 理性讨论 以及 回归宪法精神和法律 05/05 10:34
20F:推 justforfreed:推~ 少有的理性文章耶~~ 05/05 11:40
21F:推 waydi: "刑"法 XD 05/05 13:56
22F:→ cedricer:睡觉时间到了果然会眼花...^^" 05/05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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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F:→ eeee3333eeee:哇 是水姐姐耶! 水姐姐超正的! 推一个! 05/05 17:35
24F:推 YOLATENGO: 繁「琐」。XD 05/05 1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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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F:推 leo0811:终於有可以推的文章 05/05 18:06
26F:推 pxhidexq:不能同意水葛格更多 05/05 19:23
27F:推 killermoon:本篇已阐述本板治板原则=自重自爱自律. 05/05 20:19
28F:推 pockybar:就你最棒...这篇是整个系列最中肯的了 05/06 01:13
29F:→ pockybar:您看不惯别人po的一行文揪妹文不爬文 05/06 01:15
30F:→ pockybar:难道大家都会很喜欢您的文章吗 05/06 01:15
31F:推 pockybar:如果有人不喜欢看心得文~是不是也可以说出类似 05/06 01:21
32F:→ pockybar:要PO 心得文去心得版PO啊 这里是夜店板之类的话了 05/06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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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F:推 Jah:大推,ptt很多版的版主都应该看看这篇 06/18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