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341097 (海蛇)
看板NetRumor
標題[問題] 電子發票購物明細
時間Mon Jan 13 12:14:33 2014
今天早上在朋友的FB上看到這個消息:
朋友們知道嗎?現在統一發票要統一規格了,所以現在拿到的發票底下會附一張「購
物明細」不要丟喔!因為如果你中獎的金額在1000元以上,而你沒有那張明細聽說是
不能領錢的喔~
雖然看就覺得是在放屁,但是還是想知道一下這一點的真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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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71.170.7
1F:推 samhou6:放屁 明细就只是明细 01/13 12:39
當然我覺得是假,因為財政部現在還推了一個「無實體發票中獎專屬獎」,也就是說
你如果真的沒有索取紙本發票,而單純用電子載具記錄了你的發票號碼,可以額外對
這個「無實體發票中獎專屬獎」,這個獎項只有一個金額,兩千元。如果你這個發票
號碼中了兩千元以上的金額,你可以選擇較高的金額兌換。如果說沒有明細就不能兌
換四獎以上的獎金,那就跟「無實體發票中獎專屬獎」矛盾了,所以說這個消息應該
是假的。只是,財政部似乎還沒有對這個消息作出澄清,而這個消息已經被分享了快
七千次了……
2F:→ Philcat:那你跟財政部反應了沒有? 01/13 19:28
有,看到的當天就跟國稅局反映了,然後17日就收到國稅局的回信了。
一、關於您詢問電子發票無明細可兌獎與否疑義,依據統一發票給獎辦法第9條規定,
中獎人應攜國民身分證及中獎統一發票收執聯、紙本電子發票或電子發票證明聯,向
當地代發獎金單位(如郵局)洽填收據領獎,故消費者如未保留交易明細,只要持該張
中獎之電子發票證明聯或紙本電子發票,即可向代發獎金單位兌領獎。
二、至於您反應最近網路流傳未保留交易明細之電子發票無法兌領四獎以上之獎項乙
節,本所近日將發佈新聞稿澄清疑義。您如尚有其他稅捐疑義,可利用免付費服務專
線電話0800000321,我們將有專人為您服務及解答。
感謝提供新聞連結,謠言出處也已經被刪了,只是散布謠言的人似乎沒有要再發個澄
清的意思…(攤手)
※ 編輯: s9341097 來自: 210.71.170.7 (01/27 13:31)
4F:推 Philcat:有反映給推! 01/28 20:13
5F:推 white9cat:推認真查證。 03/05 23:16
6F:→ srw1982: 發這則謠言的人他的腦子真的在腦袋裡嗎? 09/12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