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9341097 (海蛇)
看板NetRumor
标题[问题] 电子发票购物明细
时间Mon Jan 13 12:14:33 2014
今天早上在朋友的FB上看到这个消息:
朋友们知道吗?现在统一发票要统一规格了,所以现在拿到的发票底下会附一张「购
物明细」不要丢喔!因为如果你中奖的金额在1000元以上,而你没有那张明细听说是
不能领钱的喔~
虽然看就觉得是在放屁,但是还是想知道一下这一点的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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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71.170.7
1F:推 samhou6:放屁 明细就只是明细 01/13 12:39
当然我觉得是假,因为财政部现在还推了一个「无实体发票中奖专属奖」,也就是说
你如果真的没有索取纸本发票,而单纯用电子载具记录了你的发票号码,可以额外对
这个「无实体发票中奖专属奖」,这个奖项只有一个金额,两千元。如果你这个发票
号码中了两千元以上的金额,你可以选择较高的金额兑换。如果说没有明细就不能兑
换四奖以上的奖金,那就跟「无实体发票中奖专属奖」矛盾了,所以说这个消息应该
是假的。只是,财政部似乎还没有对这个消息作出澄清,而这个消息已经被分享了快
七千次了……
2F:→ Philcat:那你跟财政部反应了没有? 01/13 19:28
有,看到的当天就跟国税局反映了,然後17日就收到国税局的回信了。
一、关於您询问电子发票无明细可兑奖与否疑义,依据统一发票给奖办法第9条规定,
中奖人应携国民身分证及中奖统一发票收执联、纸本电子发票或电子发票证明联,向
当地代发奖金单位(如邮局)洽填收据领奖,故消费者如未保留交易明细,只要持该张
中奖之电子发票证明联或纸本电子发票,即可向代发奖金单位兑领奖。
二、至於您反应最近网路流传未保留交易明细之电子发票无法兑领四奖以上之奖项乙
节,本所近日将发布新闻稿澄清疑义。您如尚有其他税捐疑义,可利用免付费服务专
线电话0800000321,我们将有专人为您服务及解答。
感谢提供新闻连结,谣言出处也已经被删了,只是散布谣言的人似乎没有要再发个澄
清的意思…(摊手)
※ 编辑: s9341097 来自: 210.71.170.7 (01/27 13:31)
4F:推 Philcat:有反映给推! 01/28 20:13
5F:推 white9cat:推认真查证。 03/05 23:16
6F:→ srw1982: 发这则谣言的人他的脑子真的在脑袋里吗? 09/12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