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g730503 (堤果)
看板Neihu
標題[情報] 下午目睹了一台小貨車A到路邊的車子
時間Tue Aug 17 20:49:05 2010
大約在下午5:20左右,小弟從團管區方向走金湖路往日湖方向回家路上
在金湖路跟康寧路一段路口處待轉的時候
目睹了一台藍色小貨車A到路邊黑色現代小車的屁股
貨車快速的從日湖往團管區方向過來並且在路口大迴轉
不知道這位貨車司機是否對自己的技術真的很有自信,迴轉的速度真的很快...
我肉眼目測認為他絕對會撞到路邊停的一台黑色現代小車(車號沒有記)
這位司機快撞到的時候,先停了一下
接下來他似乎認為自己閃的過,所以沒有倒車又踩了油門硬要閃過去
果然不出所料...還蠻用力的A到黑色小車車的左後屁股
A到以後,這位司機小小倒車了一下就快速的開往日湖方向了...
因為當時沒帶手機在身上,無法拍下黑色小車車的車號
所以就死記著這台沒良心的貨車司機車號...7623-EB
如果您是受害黑色小車車的車主,就可以找對方理賠囉
雖然不是多少錢,但是很討厭這種沒良心技術不好A到人家車又烙跑的司機
如果有板友經過不知道能否幫小弟看一下那台受害小車的車號呢?
將心比心,我想如果我是車主應該也會很悶...
所以才雞婆的想要幫這位車主一個舉手之勞~
小車的就用GOOGLE借來的街景圖示意一下>"<(不知道有沒有侵權)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tg730503&b=1&f=1095804059&p=19
希望能幫到那位車主囉~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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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7.90
1F:推 kingsinger:你真的人很好!以前也受過這種路邊好人的幫忙~大推! 08/17 20:59
2F:推 eiba:原PO人真好 推 08/17 21:15
3F:推 SWW:這種駕駛真危險~ 08/17 21:29
4F:→ eiba:樓上麗山學長!! (驚) 08/17 21:35
5F:→ taipeipipi:可以的話, 留張字條在前檔夾在雨刷上, 原po好人~ 08/17 21:42
6F:→ ck940560:要不要去通知一下警察? 告發毀損 08/17 21:43
7F:推 john113:假如有證據就好了 08/17 22:05
8F:推 fiex9q9q:如果你有記下受害者的車牌會更好,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會上 08/17 23:08
9F:→ fiex9q9q:ptt的,如果有車牌,說不定剛好親戚朋友剛好知道,就可以 08/17 23:08
10F:→ fiex9q9q:告知受害者了 08/17 23:08
11F:→ henry12:萬一受害車主不應該出現在那裡的結果被抓包一定會超嘔 08/17 23:39
12F:推 cutesuper:推一個 我之前也是遇過這種 12K掰掰 媽的 08/17 23:56
13F:→ ck940560:證據很簡單....汽車有擦撞幾乎都有互留烤漆 08/18 02:05
14F:→ ck940560:在比對撞擊痕跡後就能判斷出是不是該車所撞的 08/18 02:06
15F:推 lamb26:原PO人真好!!一定要推的 08/18 03:40
16F:推 lukas2007:你是好人 另外除非後台很硬 不然不能告毀損 08/18 09:46
17F:→ lukas2007:不然警察只會跟你講毀損的構成要件要有故意 但不會有人 08/18 09:47
18F:→ lukas2007:想故意去撞別人的車子 所以不成立XD 08/18 09:47
19F:推 Smoak:其實停在路邊 就要承擔會被撞的風險... 08/18 12:45
20F:推 fiex9q9q:樓樓上,就民事賠償,何必要告毀損呢 08/18 12:55
21F:→ fiex9q9q:樓上其實你的觀念我認同,現今社會,其實充斥著眾多風險 08/18 12:56
22F:→ fiex9q9q:但是停在路邊的停車格這種行為,被定為合法行為應有其理 08/18 12:59
感謝大家的一些建議~
今天早上出去買早餐順便寫了張紙條去夾在這台小車的雨刷上囉!
※ 編輯: tg730503 來自: 220.132.7.90 (08/18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