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g730503 (堤果)
看板Neihu
标题[情报] 下午目睹了一台小货车A到路边的车子
时间Tue Aug 17 20:49:05 2010
大约在下午5:20左右,小弟从团管区方向走金湖路往日湖方向回家路上
在金湖路跟康宁路一段路口处待转的时候
目睹了一台蓝色小货车A到路边黑色现代小车的屁股
货车快速的从日湖往团管区方向过来并且在路口大回转
不知道这位货车司机是否对自己的技术真的很有自信,回转的速度真的很快...
我肉眼目测认为他绝对会撞到路边停的一台黑色现代小车(车号没有记)
这位司机快撞到的时候,先停了一下
接下来他似乎认为自己闪的过,所以没有倒车又踩了油门硬要闪过去
果然不出所料...还蛮用力的A到黑色小车车的左後屁股
A到以後,这位司机小小倒车了一下就快速的开往日湖方向了...
因为当时没带手机在身上,无法拍下黑色小车车的车号
所以就死记着这台没良心的货车司机车号...7623-EB
如果您是受害黑色小车车的车主,就可以找对方理赔罗
虽然不是多少钱,但是很讨厌这种没良心技术不好A到人家车又烙跑的司机
如果有板友经过不知道能否帮小弟看一下那台受害小车的车号呢?
将心比心,我想如果我是车主应该也会很闷...
所以才鸡婆的想要帮这位车主一个举手之劳~
小车的就用GOOGLE借来的街景图示意一下>"<(不知道有没有侵权)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tg730503&b=1&f=1095804059&p=19
希望能帮到那位车主罗~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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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7.90
1F:推 kingsinger:你真的人很好!以前也受过这种路边好人的帮忙~大推! 08/17 20:59
2F:推 eiba:原PO人真好 推 08/17 21:15
3F:推 SWW:这种驾驶真危险~ 08/17 21:29
4F:→ eiba:楼上丽山学长!! (惊) 08/17 21:35
5F:→ taipeipipi:可以的话, 留张字条在前档夹在雨刷上, 原po好人~ 08/17 21:42
6F:→ ck940560:要不要去通知一下警察? 告发毁损 08/17 21:43
7F:推 john113:假如有证据就好了 08/17 22:05
8F:推 fiex9q9q:如果你有记下受害者的车牌会更好,毕竟不是每个人都会上 08/17 23:08
9F:→ fiex9q9q:ptt的,如果有车牌,说不定刚好亲戚朋友刚好知道,就可以 08/17 23:08
10F:→ fiex9q9q:告知受害者了 08/17 23:08
11F:→ henry12:万一受害车主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结果被抓包一定会超呕 08/17 23:39
12F:推 cutesuper:推一个 我之前也是遇过这种 12K掰掰 妈的 08/17 23:56
13F:→ ck940560:证据很简单....汽车有擦撞几乎都有互留烤漆 08/18 02:05
14F:→ ck940560:在比对撞击痕迹後就能判断出是不是该车所撞的 08/18 02:06
15F:推 lamb26:原PO人真好!!一定要推的 08/18 03:40
16F:推 lukas2007:你是好人 另外除非後台很硬 不然不能告毁损 08/18 09:46
17F:→ lukas2007:不然警察只会跟你讲毁损的构成要件要有故意 但不会有人 08/18 09:47
18F:→ lukas2007:想故意去撞别人的车子 所以不成立XD 08/18 09:47
19F:推 Smoak:其实停在路边 就要承担会被撞的风险... 08/18 12:45
20F:推 fiex9q9q:楼楼上,就民事赔偿,何必要告毁损呢 08/18 12:55
21F:→ fiex9q9q:楼上其实你的观念我认同,现今社会,其实充斥着众多风险 08/18 12:56
22F:→ fiex9q9q:但是停在路边的停车格这种行为,被定为合法行为应有其理 08/18 12:59
感谢大家的一些建议~
今天早上出去买早餐顺便写了张纸条去夹在这台小车的雨刷上罗!
※ 编辑: tg730503 来自: 220.132.7.90 (08/18 1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