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dca (戴明循環)
看板Nangang
標題[公告] 宣導-贈送物品要當心
時間Fri Oct 1 21:07:15 2021
有鑑於本版贈送文越來越多,既然本版已發生有可能違法的贈送文,就宣導一下好了
1.藥品與醫療器材不能送
根據藥事法第27條規定,「不具備藥商身分的一般民眾,不可以將藥品和醫療器材拿到
網路上販賣或是贈送」
幫大家列舉了一些在網路上「贈送會違法」的相關物品:
OK繃、棉花棒、隱形眼鏡及相關維護產品、瞳孔放大片、近視眼鏡、老花眼鏡、有度數的
蛙鏡、酸痛貼布、退熱貼片、紗布、痘痘貼、醫用口罩、中藥(除可當食品使用之例外)、
機械式輪椅、機械式助行器、血糖機、血壓計、體溫槍、耳溫槍、導入氣、衛生棉條、保
險套、噴霧治療器、光鼻器、聽診器、束腹帶、復健護具、驗孕試劑、國外帶回之特定用
途化妝品、被公告為藥品的綜合維他命(如: 善存新寶納多孕婦綜合維他命)、動物用藥
、環境用藥等…
2.特殊食品、過期食品與健康食品還有菸、酒等
一般的「食物」或「食材」贈送是沒問題的,但有些特殊的食品必須注意:
a.具有「健康食品綠色標章」者屬於「健康食品」,不能在物品描述裡面宣稱療效!
b.依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嬰兒配方食品」相關規範,「一歲以下之嬰兒配方食品」不能
進行廣告、促銷、廉價銷售活動。不論是二手交換、低價出清、面交、以物易物等方式,
都有觸法之疑慮。一歲以上嬰兒成長奶粉則被歸類為食品,因此,不受此限。
總之, 一歲以下嬰兒配方食品不得贈送。
c.《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二條中提到,食品或
食品添加物、健康食品或其原料如逾有效日期,則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
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在此也提醒大家,定期整理冰箱和食物櫃,在期限內送出,過期的食物不能送喔!
即使事先告知也不能送、說明非食用用途,都還是不能送唷!
d.根據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酒之販售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
、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違者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
下罰鍰。慎重起見,任何酒類及含酒精的產品都應避免刊登,包括藥酒、烹調酒、以及含
酒精的飲料(0.1%也不行)!
e.非傳統性原料,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也不能賣、不
能送。特別提醒這一點是因為有新聞是因為「賣蝶豆花、沉香葉泡茶」而受罰的案例,這
些外來的所謂天然健康食品,因為廣泛宣稱有特定療效,但安全性在台灣未經正式確認,
所以也請自己在家喝掉為安
不合規定(或不確定)的贈物,該怎麼做?
(1) 首先,藥品、醫療器材及菸酒別在網路贈送。
(2) 不要在物品描述裡宣稱醫療功效!(尤其健康食品)
(3) 食品注意別過期。
(4) 不確定的贈物可致電主管機關詢問。
最後南港板上只要是違法的贈送文,均依照
10.其他部份:
a.本版受中華民國法律、台灣學術網路使用規範、批踢踢實業坊站規、
生活娛樂群組規、台灣遊園地小組規 等法令規範。
違反以上相關之規定,違者會依照相關規定檢舉外
各類違法事項文章,依站方公告罰則均為退文+水桶一年。
板主無法把這麼多東西內容通通寫在板規內
所以只能發公告宣導,還是請各位板友發文前自己注意
特別強調,板主並不會大小眼,每位來板上發文的都一樣
不會特別提醒或勸導,發現違規後均依板上規定執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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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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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240.203.13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Nangang/M.1633093640.A.A08.html
※ 編輯: pdca (111.240.203.132 臺灣), 10/02/2021 21:40:10
1F:推 wunai: 推!對法規有疑慮真的還是直接去詢問主管機關! 10/05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