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dca (戴明循环)
看板Nangang
标题[公告] 宣导-赠送物品要当心
时间Fri Oct 1 21:07:15 2021
有监於本版赠送文越来越多,既然本版已发生有可能违法的赠送文,就宣导一下好了
1.药品与医疗器材不能送
根据药事法第27条规定,「不具备药商身分的一般民众,不可以将药品和医疗器材拿到
网路上贩卖或是赠送」
帮大家列举了一些在网路上「赠送会违法」的相关物品:
OK绷、棉花棒、隐形眼镜及相关维护产品、瞳孔放大片、近视眼镜、老花眼镜、有度数的
蛙镜、酸痛贴布、退热贴片、纱布、痘痘贴、医用口罩、中药(除可当食品使用之例外)、
机械式轮椅、机械式助行器、血糖机、血压计、体温枪、耳温枪、导入气、卫生棉条、保
险套、喷雾治疗器、光鼻器、听诊器、束腹带、复健护具、验孕试剂、国外带回之特定用
途化妆品、被公告为药品的综合维他命(如: 善存新宝纳多孕妇综合维他命)、动物用药
、环境用药等…
2.特殊食品、过期食品与健康食品还有菸、酒等
一般的「食物」或「食材」赠送是没问题的,但有些特殊的食品必须注意:
a.具有「健康食品绿色标章」者属於「健康食品」,不能在物品描述里面宣称疗效!
b.依据行政院卫生福利部「婴儿配方食品」相关规范,「一岁以下之婴儿配方食品」不能
进行广告、促销、廉价销售活动。不论是二手交换、低价出清、面交、以物易物等方式,
都有触法之疑虑。一岁以上婴儿成长奶粉则被归类为食品,因此,不受此限。
总之, 一岁以下婴儿配方食品不得赠送。
c.《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十五条、《健康食品管理法》第十二条中提到,食品或
食品添加物、健康食品或其原料如逾有效日期,则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
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
在此也提醒大家,定期整理冰箱和食物柜,在期限内送出,过期的食物不能送喔!
即使事先告知也不能送、说明非食用用途,都还是不能送唷!
d.根据菸酒管理法第30条第1项规定:「酒之贩售或转让,不得以自动贩卖机、邮购
、电子购物或其他无法辨识购买者或受让者年龄等方式为之。」违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
下罚锾。慎重起见,任何酒类及含酒精的产品都应避免刊登,包括药酒、烹调酒、以及含
酒精的饮料(0.1%也不行)!
e.非传统性原料,从未於国内供作饮食且未经证明为无害人体健康者,也不能卖、不
能送。特别提醒这一点是因为有新闻是因为「卖蝶豆花、沉香叶泡茶」而受罚的案例,这
些外来的所谓天然健康食品,因为广泛宣称有特定疗效,但安全性在台湾未经正式确认,
所以也请自己在家喝掉为安
不合规定(或不确定)的赠物,该怎麽做?
(1) 首先,药品、医疗器材及菸酒别在网路赠送。
(2) 不要在物品描述里宣称医疗功效!(尤其健康食品)
(3) 食品注意别过期。
(4) 不确定的赠物可致电主管机关询问。
最後南港板上只要是违法的赠送文,均依照
10.其他部份:
a.本版受中华民国法律、台湾学术网路使用规范、批踢踢实业坊站规、
生活娱乐群组规、台湾游园地小组规 等法令规范。
违反以上相关之规定,违者会依照相关规定检举外
各类违法事项文章,依站方公告罚则均为退文+水桶一年。
板主无法把这麽多东西内容通通写在板规内
所以只能发公告宣导,还是请各位板友发文前自己注意
特别强调,板主并不会大小眼,每位来板上发文的都一样
不会特别提醒或劝导,发现违规後均依板上规定执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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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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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0.203.13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Nangang/M.1633093640.A.A08.html
※ 编辑: pdca (111.240.203.132 台湾), 10/02/2021 21:40:10
1F:推 wunai: 推!对法规有疑虑真的还是直接去询问主管机关! 10/05 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