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之前在君川的個版上有幾篇討論死刑的文章,感謝
君川和孟衡慨然答應將文章轉錄於此。我想這裡較諸個版亦更
為適合討論此類問題。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看板 ErictheBlue
標題 [餐廳] PO你個版的死刑問題
時間 Wed Feb 2 19:30:4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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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覺得廢除死刑是太天真的想法,私以為擁護死刑才是太天真的想法。(看看盧正、
看看江國慶、看看蘇建和、看看徐自強、看看華建國)本質上我不反對殺人償命,但是審
判哪有完美的,即使為了那麼一個錯殺的可能,我們都不該擁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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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61.222
1F:→ ericshinshin:啊 感謝
作者 ericshinshin (爺爺) 看板 ErictheBlue
標題 Re: [餐廳] PO你個版的死刑問題
時間 Thu Feb 3 00:36: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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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
※ 引述《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之銘言:
: 很多人覺得廢除死刑是太天真的想法,私以為擁護死刑才是太天真的想法。(看看盧正、
: 看看江國慶、看看蘇建和、看看徐自強、看看華建國)本質上我不反對殺人償命,但是審
: 判哪有完美的,即使為了那麼一個錯殺的可能,我們都不該擁抱死刑。
抱歉 我不懂法律 也沒什麼邏輯感,可能只是天真的對此有點想法。請大家指教補充。
我覺得基本上,誤判導致的冤獄與死刑存廢是兩回事,或者說兩個不同層次的問題。看
盧正、看江國慶、看蘇建和,他們何以下冤獄甚至冤死?其共同之處在於這些案件受審
過程迅速而草率,證詞證據的取得更大有問題,終致判決有問題,枉殺無辜。
我想問題的重點應該擺在司法程序上,從追查嫌犯、蒐證、逮捕等等,一直到上法庭審
理,這個過程應更求細心謹慎。廢話。今人也知道毒樹毒果之不可採用,在法律上已無
效力,大概也知道生命的意義與價值,所以大概刑案都審之又審,不太可能速速定罪,
更不可能判了死刑就快快槍斃(是否已經很少判死刑就不知道了)。大概是在法治之外,
保留了些許彈性的空間。
前幾天還突然冒出一個想法,因為看江國慶案覺得勢必又會再次掀起廢死爭論,突然樂
觀地覺得這些冤案應該、而且必須成為我們司法的重要教訓,並帶來一些法律教育以及
養成的改革;這也和我之前看了韓劇《檢察官公主》前幾集的感想有關,司法人員不當
只是死背條文的法匠,但這是題外話。往者已矣,只能期待政府給個正義的交代,而司
法也應該有所反思跟調整。
這是冤案的部份。
至於廢死,可能涉及道德觀念轉化的問題。每次聽到廢死,我的第一個想法就是:「開
什麼玩笑!殺人者死啊!」不知道是不是東亞都這樣,印象中台日韓民眾大多反廢死,
我在猜想是不是因為儒家的觀念裡,「以直報怨」的道德觀念根深柢固,又,劉邦入關
中約法三章: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一時秦民大悅。雖然也不可能就這樣治國,但
這成為我們心目中的「直道」,成為法律裁判的依據。
近人所謂廢死,大概是襲歐美潮流,那他們的道德觀念又是如何呢?是否就是基督宗教
所謂「左臉被打,右臉也迎上去」那種「以德報怨」的道德觀呢?不清楚,沒有細究,
但我猜測是這樣。
因此我想 要民眾很快接受廢死頗有難度,至少道德觀念要如何轉換就很困難(改宗基督?)
順便一問,對不起我沒有做功課,廢死團體對於死刑廢止之後有何建議的作為?無期徒
刑關到死?還是等犯人深具悔意了再來商量假釋?
(題外話,酒駕撞死人的那些人渣最好在路上排一排給M48當地毯輾過去啦幹
罰個幾萬或是關個幾天還不是又繼續喝酒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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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好慢 打字也好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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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0.28.19.199
2F:→ nameofroses:要不要有死刑 跟 民眾要不要有死刑 是兩個不同層次推 02/03 01:29
3F:→ nameofroses:的問題推 02/03 01:29
4F:→ nameofroses:我想討論的是前者 對後者我無能為力推 02/03 01:29
5F:→ nameofroses:廢死的觀點很多 從基督教來論述倒是沒聽說過推 02/03 01:30
6F:→ nameofroses:不過我想我們至少有一個共通點: 我們都是死刑改進論推 02/03 01:31
7F:→ nameofroses:者對吧?推 02/03 01:31
8F:→ nameofroses:我說看看江國慶那些人 指的是希望大家關注一下我們推 02/03 01:32
9F:→ nameofroses:司法的審判品質 譬如判決書怎麼寫的 量刑怎麼量的推 02/03 01:32
10F:→ nameofroses:被告是如何處於法律知識的弱勢 被害人照顧制度又是推 02/03 01:33
11F:→ nameofroses:怎樣的簡陋...... 越是看到這些 你會越覺得我們離完推 02/03 01:38
12F:→ nameofroses:美的審判還有多遠推 02/03 01:39
13F:→ nameofroses:我的立場是,世界上不可能有100%正確的審判。所以即推 02/03 01:40
14F:→ nameofroses:便是99.9%正確的審判率,為了那可能的0.1%錯誤(可推 02/03 01:40
15F:→ nameofroses:能是一個無辜的生命),我們也不該擁有死刑推 02/03 01:41
16F:→ nameofroses:來自廢死團體建議舉隅(我也僅知一部分):真正的推 02/03 01:43
17F:→ nameofroses:無期徒刑、量刑標準要確定(判決書太多寫了幾句「罪推 02/03 01:43
18F:→ nameofroses:大惡亟」、「人神共憤」之類的成語之後就說判死刑了推 02/03 01:44
19F:→ nameofroses:,量刑完全沒有標準。譬如鍾德樹案,量刑的關鍵在他推 02/03 01:45
20F:→ nameofroses:是否蓄意點火,但這部份完全沒證據,只因為「沒找到推 02/03 01:45
21F:→ nameofroses:點火器」所以「不可能是別人點的」,所以「就是你點推 02/03 01:46
22F:→ nameofroses:的」。多麼奇妙的有罪推定啊)推 02/03 01:47
23F:→ ericshinshin:感謝你的舉例 審判品質確實値得檢討 雖然我只是嘴推 02/03 02:08
24F:→ ericshinshin:砲打打 無能為力。推 02/03 02:09
25F:→ sammythekid:光看完第一段就給推了 爺頭腦果然還是強的!推 02/03 02:13
26F:→ sammythekid:有興趣可以查查"法官法" 我認為所有制度都須被評鑑推 02/03 02:14
27F:→ ericshinshin:「不可錯殺」絕對是可以認同的 但你的意思是「寧可推 02/03 02:31
28F:→ ericshinshin:錯放」的話 我就不敢苟同了...推 02/03 02:32
29F:→ ericshinshin:哇靠 載了法官法@@" 改天再看...推 02/03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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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ocrate 來自: 59.115.165.128 (02/11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