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之前在君川的个版上有几篇讨论死刑的文章,感谢
君川和孟衡慨然答应将文章转录於此。我想这里较诸个版亦更
为适合讨论此类问题。
作者 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 看板 ErictheBlue
标题 [餐厅] PO你个版的死刑问题
时间 Wed Feb 2 19:30:4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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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觉得废除死刑是太天真的想法,私以为拥护死刑才是太天真的想法。(看看卢正、
看看江国庆、看看苏建和、看看徐自强、看看华建国)本质上我不反对杀人偿命,但是审
判哪有完美的,即使为了那麽一个错杀的可能,我们都不该拥抱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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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5.161.222
1F:→ ericshinshin:啊 感谢
作者 ericshinshin (爷爷) 看板 ErictheBlue
标题 Re: [餐厅] PO你个版的死刑问题
时间 Thu Feb 3 00:36: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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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nameofroses (玫瑰的名字)》之铭言:
: 很多人觉得废除死刑是太天真的想法,私以为拥护死刑才是太天真的想法。(看看卢正、
: 看看江国庆、看看苏建和、看看徐自强、看看华建国)本质上我不反对杀人偿命,但是审
: 判哪有完美的,即使为了那麽一个错杀的可能,我们都不该拥抱死刑。
抱歉 我不懂法律 也没什麽逻辑感,可能只是天真的对此有点想法。请大家指教补充。
我觉得基本上,误判导致的冤狱与死刑存废是两回事,或者说两个不同层次的问题。看
卢正、看江国庆、看苏建和,他们何以下冤狱甚至冤死?其共同之处在於这些案件受审
过程迅速而草率,证词证据的取得更大有问题,终致判决有问题,枉杀无辜。
我想问题的重点应该摆在司法程序上,从追查嫌犯、蒐证、逮捕等等,一直到上法庭审
理,这个过程应更求细心谨慎。废话。今人也知道毒树毒果之不可采用,在法律上已无
效力,大概也知道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所以大概刑案都审之又审,不太可能速速定罪,
更不可能判了死刑就快快枪毙(是否已经很少判死刑就不知道了)。大概是在法治之外,
保留了些许弹性的空间。
前几天还突然冒出一个想法,因为看江国庆案觉得势必又会再次掀起废死争论,突然乐
观地觉得这些冤案应该、而且必须成为我们司法的重要教训,并带来一些法律教育以及
养成的改革;这也和我之前看了韩剧《检察官公主》前几集的感想有关,司法人员不当
只是死背条文的法匠,但这是题外话。往者已矣,只能期待政府给个正义的交代,而司
法也应该有所反思跟调整。
这是冤案的部份。
至於废死,可能涉及道德观念转化的问题。每次听到废死,我的第一个想法就是:「开
什麽玩笑!杀人者死啊!」不知道是不是东亚都这样,印象中台日韩民众大多反废死,
我在猜想是不是因为儒家的观念里,「以直报怨」的道德观念根深柢固,又,刘邦入关
中约法三章: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一时秦民大悦。虽然也不可能就这样治国,但
这成为我们心目中的「直道」,成为法律裁判的依据。
近人所谓废死,大概是袭欧美潮流,那他们的道德观念又是如何呢?是否就是基督宗教
所谓「左脸被打,右脸也迎上去」那种「以德报怨」的道德观呢?不清楚,没有细究,
但我猜测是这样。
因此我想 要民众很快接受废死颇有难度,至少道德观念要如何转换就很困难(改宗基督?)
顺便一问,对不起我没有做功课,废死团体对於死刑废止之後有何建议的作为?无期徒
刑关到死?还是等犯人深具悔意了再来商量假释?
(题外话,酒驾撞死人的那些人渣最好在路上排一排给M48当地毯辗过去啦干
罚个几万或是关个几天还不是又继续喝酒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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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路好慢 打字也好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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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0.28.19.199
2F:→ nameofroses:要不要有死刑 跟 民众要不要有死刑 是两个不同层次推 02/03 01:29
3F:→ nameofroses:的问题推 02/03 01:29
4F:→ nameofroses:我想讨论的是前者 对後者我无能为力推 02/03 01:29
5F:→ nameofroses:废死的观点很多 从基督教来论述倒是没听说过推 02/03 01:30
6F:→ nameofroses:不过我想我们至少有一个共通点: 我们都是死刑改进论推 02/03 01:31
7F:→ nameofroses:者对吧?推 02/03 01:31
8F:→ nameofroses:我说看看江国庆那些人 指的是希望大家关注一下我们推 02/03 01:32
9F:→ nameofroses:司法的审判品质 譬如判决书怎麽写的 量刑怎麽量的推 02/03 01:32
10F:→ nameofroses:被告是如何处於法律知识的弱势 被害人照顾制度又是推 02/03 01:33
11F:→ nameofroses:怎样的简陋...... 越是看到这些 你会越觉得我们离完推 02/03 01:38
12F:→ nameofroses:美的审判还有多远推 02/03 01:39
13F:→ nameofroses:我的立场是,世界上不可能有100%正确的审判。所以即推 02/03 01:40
14F:→ nameofroses:便是99.9%正确的审判率,为了那可能的0.1%错误(可推 02/03 01:40
15F:→ nameofroses:能是一个无辜的生命),我们也不该拥有死刑推 02/03 01:41
16F:→ nameofroses:来自废死团体建议举隅(我也仅知一部分):真正的推 02/03 01:43
17F:→ nameofroses:无期徒刑、量刑标准要确定(判决书太多写了几句「罪推 02/03 01:43
18F:→ nameofroses:大恶亟」、「人神共愤」之类的成语之後就说判死刑了推 02/03 01:44
19F:→ nameofroses:,量刑完全没有标准。譬如锺德树案,量刑的关键在他推 02/03 01:45
20F:→ nameofroses:是否蓄意点火,但这部份完全没证据,只因为「没找到推 02/03 01:45
21F:→ nameofroses:点火器」所以「不可能是别人点的」,所以「就是你点推 02/03 01:46
22F:→ nameofroses:的」。多麽奇妙的有罪推定啊)推 02/03 01:47
23F:→ ericshinshin:感谢你的举例 审判品质确实値得检讨 虽然我只是嘴推 02/03 02:08
24F:→ ericshinshin:炮打打 无能为力。推 02/03 02:09
25F:→ sammythekid:光看完第一段就给推了 爷头脑果然还是强的!推 02/03 02:13
26F:→ sammythekid:有兴趣可以查查"法官法" 我认为所有制度都须被评监推 02/03 02:14
27F:→ ericshinshin:「不可错杀」绝对是可以认同的 但你的意思是「宁可推 02/03 02:31
28F:→ ericshinshin:错放」的话 我就不敢苟同了...推 02/03 02:32
29F:→ ericshinshin:哇靠 载了法官法@@" 改天再看...推 02/03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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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Socrate 来自: 59.115.165.128 (02/11 2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