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790113 (蔬菜)
看板NTUot97
標題Re: [母告] 大四實習站!!!
時間Sun Jan 30 20:22:00 2011
關於是否能夠自行出錢
選擇一個以上的外站
薛老師目前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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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棻:
需轉告同學,很抱歉,學系無法同意這樣做法,因為額外收同學費用,怕引起爭議,有損
學系名譽。我會問系主任看看,不過同意的機會不大。
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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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等等吧...
還有其它的問題請再提出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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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204.9
1F:推 yachifong:其實我上次有跟忠忠聊過這個耶...我覺得可能性超低...>< 01/30 23:01
2F:推 jill78929:QQ... 01/30 23:31
3F:→ MooseHo:因為名譽犧牲學生的權益....官僚阿~ (菸) 01/31 07:18
4F:→ chaowilliam:樓上,我想這不是官僚與否的問題,而是平等問題 01/31 10:42
5F:→ chaowilliam:若是多付錢就能擁有更好的機會的話,那付不出錢的同學 01/31 10:43
6F:→ chaowilliam:怎麼辦?她們只好被迫犧牲接受較不好的受教機會嗎? 01/31 10:44
7F:推 MooseHo:樓上說得很有道裡但可惜不是校方的理由,他們的理由是名譽 02/01 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