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oe790113 (蔬菜)
看板NTUot97
标题Re: [母告] 大四实习站!!!
时间Sun Jan 30 20:22:00 2011
关於是否能够自行出钱
选择一个以上的外站
薛老师目前回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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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棻:
需转告同学,很抱歉,学系无法同意这样做法,因为额外收同学费用,怕引起争议,有损
学系名誉。我会问系主任看看,不过同意的机会不大。
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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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等等吧...
还有其它的问题请再提出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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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8.168.204.9
1F:推 yachifong:其实我上次有跟忠忠聊过这个耶...我觉得可能性超低...>< 01/30 23:01
2F:推 jill78929:QQ... 01/30 23:31
3F:→ MooseHo:因为名誉牺牲学生的权益....官僚阿~ (菸) 01/31 07:18
4F:→ chaowilliam:楼上,我想这不是官僚与否的问题,而是平等问题 01/31 10:42
5F:→ chaowilliam:若是多付钱就能拥有更好的机会的话,那付不出钱的同学 01/31 10:43
6F:→ chaowilliam:怎麽办?她们只好被迫牺牲接受较不好的受教机会吗? 01/31 10:44
7F:推 MooseHo:楼上说得很有道里但可惜不是校方的理由,他们的理由是名誉 02/01 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