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ulpaul23 (名不見經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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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喚醒沉睡的房產稅基
時間Sun Dec 5 11:09:31 2010
【經濟日報╱社論】2010.12.05 03:03 am
豪宅帝寶第一棟法拍屋,上周拍出每坪206萬元的法拍史上天價,
顯示政府近半年來雖不斷釋出打房的訊息,但因實際行動有限,
仍未能抑制房價一路推升之勢。
房價野火燒不盡,
既有過多的資金當柴薪,也有長期偏低的房產稅負做火種。
為此,財政部將提出針對短期頻繁交易的投機客加重課稅的特別稅法,
但因特別法全貌不詳,還有立法變數,成效有待檢驗。
其實,要讓房價回到合理水準,負有責任的政府何須捨近求遠,
先從整頓房產稅稅基做起,就可收立竿見影之效。
官方統計,台灣住宅自有率是87.4%,只比新加坡90%略低。
吊詭的是,看似九成人民都已有屋可住,
依據供需法則,房價理當沒有炒作空間。
然而,近五年台灣地區房價平均漲幅高達三成,
都會地區如台北市更大漲45%。
高房價讓「城市居,大不易」,
一屋難求的現實,與九成的住宅自有率出現極大反差。
假如官方87.4%的住宅自有率為真實,
在人人住者有其屋的情況下房價還能節節上漲,
其成因必然不是來自需求,而是炒作。
遺憾的是,喊著要健全房市的政府,
卻也是房地產炒作歪風的幫凶;
特別是負責訂定課稅現值的地方政府,
長期坐視房產稅基偏離市價,卻始終不願拿出對策。
房價飆漲受惠於低稅負的加持,
課徵不動產轉手及持有稅負的
土地增值稅、
所得稅、
地價稅及
房屋稅
等四大稅
都很低,
致使漲價利益幾乎全數歸「私」
房地產變成少數握有龐大資金者,
賺取暴利的炒作工具,而非是滿足多數人安身立命的基本生活需求。
各縣市政府有能力更有義務打開不動產課稅的死結,
讓房產稅基合理反映市價,
並因土地稅收占其財源達八成,也可大幅改善地方財政。
依據內政部調查,99年全台23縣市
公告土地現值,平均是正常交易價格的79%,
公告地價更只有22%。
這意謂,價值100元的土地轉手時,
政府已自動打八折課稅,
在持有期間的每年地價稅更是二折奉送。
要矯正賣地、養地稅負偏低的現象,
調高課稅現值是直接而有效的作法。
房產稅收是地方的財脈,課稅現值的高低決定收入多寡。
房產稅基過低代表地方政府沒有積極維護自有財源,放任稅收轉變為資本利得
流進炒作者的私人口袋。
對債台高築的地方政府而言,
怠於反映土地真正的價值,
助燃了高房價,
其惡果不僅由全民負擔,
更導致地方財政結構敗壞的惡性循環。
98年度23縣市平均自籌財源(不含中央補助)只占歲出38%,
亦即縣市每花100元,本身只有能力籌出38元,其餘62元中,
有17元來自中央補助,剩下45元只能靠借的。
入不敷出的地方政府中,自籌財源甚至不足以支應基本人事費用者,更多達18個。
財政困窘的縣市,不能忍耐中央減少補助,
卻能忍受房產稅收如同跳樓拍賣,
讓人匪夷所思。
做為地方財源主力的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增稅,
不必依賴中央調整稅率,
地方政府只要願意自行調高課稅現值,
就能提高自籌財源比重,改善財政結構。
因此,中央政府不是這場房產戰爭的唯一主角,
地方政府更是責無旁貸。
在現行經濟體制下,政府不必干預由市場機制決定的房價,
但不能無視課稅現值偏低所誘發的炒作動機。
儘管中央無權調整房產稅基,
但有義務、也有工具敦促地方拿出行動,
對於怠於反映市價的縣市,更要有懲罰機制,
例如減少統籌款等補助。
稅制雖非解決高房價的唯一藥方,
但偏差的稅制,使房產利益變成私有暴利,
就會助長房市成為游資炒作的殺戮戰場,
成為擴大貧富差距的溫床,政府不能再逃避了。
【2010/12/05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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