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atchy10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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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轉貼 理解敘事觀點的目的
時間Tue May 23 02:27:33 2006
翁開誠
輔仁大學心理學系
真理與敘說(narrative)
呂格爾(Paul Ricoeur)接承著海德格與高達美,提出了敘說/敘事(narrative)做
為落實達到真理開顯的具體方法。在故事中,海德格所要的時間性,自然要出現。而故
事若能說得好,歷史感與美感,也就會顯現。因而敘事/敘說/故事,就將存有-時間-
真理-方法都串通在一起了(沈清松,2000)。為了趨近人的心理世界,我們曾經用過
許多比較有把握的方式去比喻,比如用生物、用地理、用機器、用電腦……等。然而若
相信人生的豐富不可化約、不可切割、不可去脈絡,而又自有其意義與目的的追求,
則用故事來比喻人生經驗,可說差可比擬(Bruner,1986;Sarbin,1986;
Polkinghorne,1988)。
自我敘說與自我實踐:我說,我感,我是,故我在
呂格爾還提出用說自我一生的故事,來達到對自我的確認。通過說自我一生的故事,可
由此找到自己的一生一以貫之的統整之處,而由此確認自性(selfhood)。其實也就是
類似Erikson所謂的自我確定(self-identity)。一如Erikson,呂格爾也認為自我必然
與他者(社會),彼此辯證性地交往著。因此自我確定的過程中,脫離不了與他者(社
會)的關係。而在確認自我過程中,也會顯現出對自己人生的的價值澄清與取捨,也就
帶來對自己人生,對他者所做的價值選取與實踐行動。這與孟子所說的「志壹而動氣」
(人生志向純壹了,生命的力氣就發動了!),似乎都是相類似的看法
。人生可以是一個數學公式,經過科學的努力,將人生的最大變異,規則化到一個
公式之內,而取得〝顯著性〞的描述、預測與控制。人生也可以是一個故事,角色眾
多,情節複雜曲折,讀之令人百感交集,發人深省。通過說自己生命的過程,自己的
生命不是被診斷,被判定的材料;我的生命經驗成了我創作故事的材料,我成了我生
命的創作者,而我的生命成了我的創作品。通過我不斷重說我的生命的過程,我的生
命不斷的被我重新創造。我於是成了我生命的藝術家,我開始尋找、具現我生命的美
感;即使是看似的悲慘、哀怨、無意義的生命經驗,也就有了機會
被我自己轉化成具有美感的藝術作品。當我能欣賞、體現我自己生命之美時,我也開
懂得欣賞別人也是他自己生命的藝術家;而不只是抱著無力的同情而已。因此,通過
故事,我們可以創造出自己生命的美好;通過故事,我們也可欣賞出別人生命的美好
。
聽一個人說他(她)自己的故事,不是在追究客觀歷史的真實,而是在體會主觀上故事
性的真實(narrative truth)。若故事說得夠鮮活,則其間的情感就容易被浮現了,
說者就容易對自己的人生有所感了。累積各有所感的小細節,則可呼應出情感飽滿,互
相呼應一體貫通的故事情感。這種飽滿、呼應、貫通的情感,引導我們發現整個故事的
主題與意義,由此整個人生的意義也就浮現了。因此,協助一個人去說他(她)的故事
,是協助他(她)去體味、去再建構、去再確認、去實踐其自己人生的好方式。也就是
個〝我說〞,〝我感〞,〝我是〞,〝故我在〞的反覆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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