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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NTUmed97
標題[轉錄][建議] 給醫學系各年級班代的貼心小建議
時間Sat Sep 20 21:32:59 2008
根據系學會的公告,系學會即將在9/30,舉行本學期第一次的
班代會議。預定討論的議題中,包含關於系學會繼上學期末修改章程後,二度修改章程
的提案。
根據現行系學會章程中關於班代會議(由各班班代組成)設置的規定,班代會議主要的
功能就是在代表全系各年級的同學來監督系學會的運作,包括對系學會財務支出的審核
、對會務重要事項行使同意/否決權、並為得合法通過章程修改的唯一機關。
而就學生自治的目的而言,系學會之所以成立,乃是以增進全系同學在校生活、學習
之公益為宗旨,由全系同學推選代表,並依章程組織,以達成公共事務處理之效率、並以
全體公意為依歸,爭取系上同學之權益。
因此系學會對內處理系上學生相關事務,對外則代表醫學系的全體同學除了應積極為
增進同學福祉而努力,消極上也不得做出明顯違背同學利益或違反學生自治精神之舉措。
依照上述的學生自治精神,在此謹為各位班代提供一些會前的建議,以供修改章程時
,兼顧同學權益與系學會運作參考之便:
(1) 請務必確認章程符合大學法31條"本系在學同學即當
然會員"資格之規定:
(篇幅有限 完整理由請參考ptt2 ATWORK 看板第15篇 內文相對應位置)
(2) 請拒絕系學會費由班費內直接提撥,特別是在未經班會
同意的情況下,就由總務或班代直接把部分的班費作為
系學會費轉交給系學會:
(篇幅有限 完整理由請參考ptt2 ATWORK 看板第15篇 內文相對應位置)
(3) 請確立系學會得限制會員資格之界限,使限制的條件和
限制的範圍,規定合理且明確:
(篇幅有限 完整理由請參考ptt2 ATWORK 看板第15篇 內文相對應位置)
以上建議的出發點,都在於作為學生自治基礎的最基本學生權益
的保障。雖然表面上似乎是限制系學會收費的方式,但事實上長期而言
是有助於系學會會費的收取和運用、並提升系學會運作功能的制度,
無論是對身為會員的同學,或是對被選舉出來的代表,都是有利的。希望
大家可以在修改章程時認真考慮。
謝謝大家
97學年度 醫學院學生代表 林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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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irnie:系學會長在此聲明 930才是班代會議 09/2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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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pcpreloaded:已訂正 謝謝 09/20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