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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NTUmed97
标题[转录][建议] 给医学系各年级班代的贴心小建议
时间Sat Sep 20 21:32:59 2008
根据系学会的公告,系学会即将在9/30,举行本学期第一次的
班代会议。预定讨论的议题中,包含关於系学会继上学期末修改章程後,二度修改章程
的提案。
根据现行系学会章程中关於班代会议(由各班班代组成)设置的规定,班代会议主要的
功能就是在代表全系各年级的同学来监督系学会的运作,包括对系学会财务支出的审核
、对会务重要事项行使同意/否决权、并为得合法通过章程修改的唯一机关。
而就学生自治的目的而言,系学会之所以成立,乃是以增进全系同学在校生活、学习
之公益为宗旨,由全系同学推选代表,并依章程组织,以达成公共事务处理之效率、并以
全体公意为依归,争取系上同学之权益。
因此系学会对内处理系上学生相关事务,对外则代表医学系的全体同学除了应积极为
增进同学福祉而努力,消极上也不得做出明显违背同学利益或违反学生自治精神之举措。
依照上述的学生自治精神,在此谨为各位班代提供一些会前的建议,以供修改章程时
,兼顾同学权益与系学会运作参考之便:
(1) 请务必确认章程符合大学法31条"本系在学同学即当
然会员"资格之规定:
(篇幅有限 完整理由请参考ptt2 ATWORK 看板第15篇 内文相对应位置)
(2) 请拒绝系学会费由班费内直接提拨,特别是在未经班会
同意的情况下,就由总务或班代直接把部分的班费作为
系学会费转交给系学会:
(篇幅有限 完整理由请参考ptt2 ATWORK 看板第15篇 内文相对应位置)
(3) 请确立系学会得限制会员资格之界限,使限制的条件和
限制的范围,规定合理且明确:
(篇幅有限 完整理由请参考ptt2 ATWORK 看板第15篇 内文相对应位置)
以上建议的出发点,都在於作为学生自治基础的最基本学生权益
的保障。虽然表面上似乎是限制系学会收费的方式,但事实上长期而言
是有助於系学会会费的收取和运用、并提升系学会运作功能的制度,
无论是对身为会员的同学,或是对被选举出来的代表,都是有利的。希望
大家可以在修改章程时认真考虑。
谢谢大家
97学年度 医学院学生代表 林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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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irnie:系学会长在此声明 930才是班代会议 09/20 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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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pcpreloaded:已订正 谢谢 09/20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