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ulf (江講~)
看板NTUmed89
標題Re: [公告] 醫學系學生會會長選舉
時間Mon May 17 17:00:43 2004
※ 引述《HCsword (回到風的懷抱)》之銘言:
: 2002、2003年版的沒有,2001年的有,而且與網路上不同,
網路上的比較正確唷...因為他是新版而且確立的版本,
至少我們被交接的時候得到的資訊是如此..
: 這一個我有找到,不過新版第五章第22條是:
: 第廿二條 理事長或監事主席得召開理監事聯席會議,討論本系之重大情事。
: 而無關於會長副會長的選舉,所以我有些許疑問,
恩,學弟提出的這個條文,在內容上似乎沒有直接與系學會會長選舉相關
章程中沒有明文規定何類事項歸屬於須經由理事長或是監事主席召開會議始可決定
或許可說是章程上的不明確..不過以往也沒有如此慣例,
此屆的理事長也不認為有此必要,並不代表覺得選舉不夠重大...
只是認定的不同。
: 再者,就是想要瞭解另行規定的方法舉辦之是指原文所寫的那篇嗎?
: 如果是的話倒是我會錯意了,不過感覺不像....我以為還會有其他章程的....
是原先的那篇選舉公告。不過倒無所謂項不像的問題吧...
文章中一開始就很明確說,本次的選舉辦法公告如下...
章程中也並未規定,選舉必須要另行訂定章程。
因此我們沿用去年的辦法,認為進行公告即可。
: 我的重點在於公告時間是否有些不適當的晚?
: 再者,目前的現況?恩,要不是之前大家有聊過,
很抱歉我們認為適當的公告時間跟時距,沒辦法讓所有人都覺得適當..
尤其是考量大四的學弟妹沉重的課業,對於之後舉辦選舉的事宜,
我們會傳承下去,也許需多考量各個年級對適當準備時間認知上的差異。
另外,選舉與營隊有諸多不同,考量不同的情形,會有不同的應對方法。
不可能所有的情況都適用於最高標準,正如同不能因有SARS就全民都戴N95一樣。
不過也希望學弟明白,會訂出這樣的辦法,也許您覺得時間過晚,
但系學會方面的幹部在討論的時候,並沒有覺得有這樣的疑慮。
所以也許存在有著認知上的差異,希望我們能互相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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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