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ulf (江讲~)
看板NTUmed89
标题Re: [公告] 医学系学生会会长选举
时间Mon May 17 17:00:43 2004
※ 引述《HCsword (回到风的怀抱)》之铭言:
: 2002、2003年版的没有,2001年的有,而且与网路上不同,
网路上的比较正确唷...因为他是新版而且确立的版本,
至少我们被交接的时候得到的资讯是如此..
: 这一个我有找到,不过新版第五章第22条是:
: 第廿二条 理事长或监事主席得召开理监事联席会议,讨论本系之重大情事。
: 而无关於会长副会长的选举,所以我有些许疑问,
恩,学弟提出的这个条文,在内容上似乎没有直接与系学会会长选举相关
章程中没有明文规定何类事项归属於须经由理事长或是监事主席召开会议始可决定
或许可说是章程上的不明确..不过以往也没有如此惯例,
此届的理事长也不认为有此必要,并不代表觉得选举不够重大...
只是认定的不同。
: 再者,就是想要了解另行规定的方法举办之是指原文所写的那篇吗?
: 如果是的话倒是我会错意了,不过感觉不像....我以为还会有其他章程的....
是原先的那篇选举公告。不过倒无所谓项不像的问题吧...
文章中一开始就很明确说,本次的选举办法公告如下...
章程中也并未规定,选举必须要另行订定章程。
因此我们沿用去年的办法,认为进行公告即可。
: 我的重点在於公告时间是否有些不适当的晚?
: 再者,目前的现况?恩,要不是之前大家有聊过,
很抱歉我们认为适当的公告时间跟时距,没办法让所有人都觉得适当..
尤其是考量大四的学弟妹沉重的课业,对於之後举办选举的事宜,
我们会传承下去,也许需多考量各个年级对适当准备时间认知上的差异。
另外,选举与营队有诸多不同,考量不同的情形,会有不同的应对方法。
不可能所有的情况都适用於最高标准,正如同不能因有SARS就全民都戴N95一样。
不过也希望学弟明白,会订出这样的办法,也许您觉得时间过晚,
但系学会方面的干部在讨论的时候,并没有觉得有这样的疑虑。
所以也许存在有着认知上的差异,希望我们能互相体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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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03.65.5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