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ungls (summer 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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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公費醫師培育政策走向座談會(94年6月21日)紀錄
時間Wed Jul 6 10:46:36 2005
公費醫師培育政策走向座談會紀錄
時間:94年6月21日(星期二)下午3時30分
地點:本署15樓大禮堂
出席學者專家:李明亮教授(請假)、黃富源教授、譚開元參事(請假)、
吳肖琪副教授、黃焜璋院長、郭旭崧局長
主席:陳副署長再晉 記錄:李玫陵
壹、主席致詞:(略)
貳、公費醫師培育目的及歷年執行成果說明:詳如簡報資料。
參、公費醫師分發服務方式變革說明:詳如簡報資料。
肆、公費醫師培育制度檢討與建議:早期有關偏遠地區醫師人力不足之問題解決,
因政府政策工具較少(如尚無署立醫院、醫療發展基金獎勵措施及獎勵金制度等),
故規劃公費醫師培育制度,以達充實與均衡醫師人力分布之目的。惟目前偏遠地區
醫師人力不足及科別分布不均問題,已有漸多可採行之措施,有關公費醫師培育,
已達一定程度之成果,應可酌予檢討調整。
伍、綜合討論:
發言摘要:
一、以公費醫師培育並採強制分發方式,來解決醫師人力分布問題,有其執行上之困難。
二、公費醫師培育有其政策目的,政府提供醫學生6年公費補助,公費生相對負有服務
義務,將公費生分發署立醫院服務,有其正當性及合理性。
三、公費醫師分發署立醫院,並安排部分時間至醫學中心訓練,為一好的訓練模式。
對醫學生而言,可以有不同領域之學習;對於民眾而言,至基層提供醫療服務,
可發揮更大功能。
四、醫師人力之流動與分布,因應社會需求及環境變遷而有變化,故公費生之分發,需隨
人力資源變動情形調整,有其不確定性,面對此不確定性,公費生應充分認知並
接受衛生署、退輔會有適時改變的可能。
五、公費生之培育,應提供最好之訓練,以吸引優秀人才選擇,並讓公費生願意長期
為國家服務。
六、對於公費生分發署立醫院之訓練計畫執行,應有追蹤機制,適時檢討。
七、建議於高中生選填志願時,即提供公費生相關說明,以幫助了解公費生之權利義務。
八、建議考量可部分選擇依舊制(公費醫師分發服務原則)方式分發服務及賠償公費後
取回醫師證書正本之可行性。
決議:
一、今年大學指定考試填志願前,將至少於北、中、南辦理公費醫師分發服務相關
事宜說明會,俾供學生填寫志願參考,必要時並邀請公費生學長協助說明。
二、 請本署台北醫院黃院長彙整各署立醫院訓練容額資料,公布於本署醫院
管理委員會網站,變更時並應即時更新。
三、 請醫事處研擬明年度公費生分發方式時,考量是否納入公費生賠償公費
不服務、展緩服務或增加其他分發選項之可行性,惟應有一定比例之限制。
四、 公費生分發時選填志願之排序方式,在現行之級分制外,如公費同學有
其他更具體可行之分發基準,可提供本署參考研議。
五、 有關公費生之權利及義務,應明確以書面文件敘明,並納入志願書。
六、 公費生分發本署醫院服務時,如有訓練品質、工作條件或其他相關權利、
義務之申訴事項,可透過本署醫院管理委員會(執行長)信箱反應。
陸、散會(下午5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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