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lklover (火車社~亞尼雞)
看板NTUfin95
標題Re: 我對迎新宿營的意見啦
時間Wed Jun 4 00:55:16 2003
我是大四的老會長
正好看到這件事 想要跟學弟妹說明一下
讓大家瞭解一下學會的立場
(當然我也只是個要畢業的局外人啦)
系上辦的活動都盡量納入系學會的體系下
(除了班上活動之外 舉凡對外、跨屆大型活動等)
是從我跟前一屆會長學姐開始有的共識 然後決定這樣去做
這個作法並不是希望讓學會干涉到某種程度 掌控什麼權力
希望名義上讓活動部來負責迎新宿營 基本上是學會的義務 對系上的一種承諾
系上每年撥給學會30%的導生費 舉辦各種活動
我們則對系上教授、系辦負責
如果活動上出了什麼問題
(像是辦演講亂搞 得罪業界啦 學生迎新宿營摔斷手啦)
主任、系辦一定直接找我們
這就像是台北縣不聽行政院的話 總統也還是找行政院長一樣
學會就是這麼尷尬 你說一年30%的錢夠用嗎?其實根本不到總預算的一半
但是學會如果連學弟妹迎新宿營出了意外都不知道 那要系學會幹什麼
學會定義上是「自治性社團」
但是是一個奇怪的組織
因為有行政系統 卻無督系統(也就是應該要有班代大會才對)
照理說 每年成立這樣一個學會應該要經由各年級的班代表同意
並且認可章程才能通過 也因此才具有合法性
但事實上每年不過就是請同學去蓋個橡皮圖章 然後認可這樣一個會長產生
出現新的系學會 享有、分配系上提供的資源
之前有幾個活動曾經不由學會直接負責
總召、組織、活動舉辦都由特定一群人自行處理
包括財金營、財金生活營等
但是出了一些問題
舉例來說:像是預支的龐大款項來源
事後的負債處理、為數不小的盈餘處理
桶出婁子的責任歸屬 對外招生、要求贊助的使用名義
(萬一有幾個同學打個財金系名號到外頭招搖撞騙怎麼辦)
讓學會形式上負責 除了解決以上問題之外
也至少能讓每年傳承的工作有個程序、管道
否則每年寒假的財金營從零開始 那哪可能辦成今天這個景況
我知道今年的學弟妹很熱血
(看我們男女排的學弟妹就知道啦!)
但即使你們有許多人辦活動的經驗豐富得不得了
總有時需要學會來協助你們
舉例來說:迎新宿營必須知會教官出席保護營地安全
必須送件課活組報備 以學會的名義舉辦 會長要簽名負責
必須用學會的名義讓新生家長知道這個活動
沒錢時候系學會先墊 怕學弟妹出錢出太多 和學會argue 要些補助
從來沒有規定不是活動部的人不能當總召
但是由「活動部」委任、授權的形式 不能沒有
有很多萬一 比如說系上分裂成兩群要各自辦迎新宿營 誰有代表權?
選出來的人突然來開個天窗 誰善後?
大家念了一年財金系 簡單應用一下
-->大一學生家長和大二學長姐「資訊不對稱」 家長怕宿營亂搞 不敢把小孩送來宿營
為了取得家長的信任 必須付出額外的成本 如一一電話說服家長
如果有「學會主辦」的名義 帶著系上老師的「代表性」來「信用增強」
則可有效降低「資金取得成本」
-->系學會名義主辦 因為可能砸了自己的信譽 只好詳加協助、監督學弟妹
就像讓外部經理人持有公司股票 可以降低經營公司的代理成本
這怎麼看都還是有好處的
(當然沒有考慮進去官僚制度的無效率)
絕非質疑你們能力問題
但是連辦迎新宿營都不讓學會幫忙、負責
要系學會幹什麼?
(當然如果你們覺得系學會好像沒有用,明年開個臨時班代大會解散掉也可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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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talklover 來自: 210.85.20.150 (06/04 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