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629172000 (深海小鮪魚)
看板NTUfin01
標題[情報] 停修到12/12
時間Tue Dec 2 16:55:57 2008
同學們擬申請停修課程但尚未完成程序者,務必於12月12日(週五)下午5時之前
將任課教師、就讀系所主任(所長)已簽章同意之申請書送交您註冊的教務單位
(註冊組、研教組、社科教分處、醫教分處、進修教務組),逾期恕無法受理。
其他有關本校停修課程規定之重點及注意事項如下:
1.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進修學士班學生均可申請。
2.停修課程每學期以一科為限。但情況特殊檢附證明文件經任課教師、就讀學系(所)
主任(所長)及教務長核准者,不在此限。
(正課與實驗;正課與實習得一併停修,但均須填寫於停修申請書
並經二科任課教師簽章同意。
另有因不可抗力之特殊情況需停修不止一科者,
請另填「學生報告書」並檢附證明文件辦理)。
3.停修後該學期修習科目數或學分總數:
碩、博士班不得少於一個科目(含論文)。
學士班不得少於9學分(進修學士班不得少於6學分),
唯修業年限最後一年及延長修業年限學生停修後至少仍應修習一個科目。
4.停修課程仍會在成績表上有紀錄:成績欄註明「停修(WITHHOLD)」。
(此項紀錄是否會有負面影響,見仁見智,建議您慎重考慮是否有停修之必要。)
5.依規定應另行收費之課程停修後,已繳費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6.「停修申請書」或「學生報告書」請至各教務單位索取或至註冊組網頁下載。
註冊組網址:
http://reg.aca.ntu.edu.tw/reg2007/services.htm 點選「表單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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